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来,江川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相关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以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为载体,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江川总目标,按照《法治江川建设规划(2021-2025年)》确立的目标任务,深入推进《玉溪市江川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玉溪市江川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内容,以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要求,创新工作思路,突破工作难点,以加强法治监督、一体推进“法治江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保证公正司法、提升法治文化建设、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为抓手,扎实有力有序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情况及成效 (一)继续发挥党委领导法治建设主导作用,明确目标压实责任 1.强化组织保障,统筹部署全年工作任务。2022年,我区被市委依法治市办确定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候选县区之一,3月召开了法治政府工作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5月,区委依法治区办召开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部署会,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和明确责任部门,对标《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版)》同步推进江川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6月,出台了《玉溪市江川区创建云南省法治政府示范区实施方案》和《玉溪市江川区创建云南省法治政府示范区指标任务分解表》,形成了由区委领导、区政府负责,区委依法治区办督导,各级各部门联动的创建工作格局;7月,集中印发了《法治江川建设规划(2021-2025年)》、《玉溪市江川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玉溪市江川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围绕“十四五”规划期间全区法治建设目标,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8月,制定下发《玉溪市江川区2022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对各项工作作出具体要求。进一步调整充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议事协调机构组成,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保障了全区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等各方面的工作有序推进。 2.协调联动,提升工作效率。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区联络制度,不断加强与依法治区各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对接与跟进督促,形成分工明确、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深入开展。四个协调小组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普法守法工作中各司其职,主动作为,不断加大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监督及执法检查力度,维护法律尊严树立法治权威;不断规范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执政水平;不断加强执法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司法队伍思想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公正司法及拒腐防变能力,使司法公信力不断得到提高;不断加强载体建设强化法治文化宣传,增强法治文化氛围。各成员单位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尽心尽力履行职责,合力推进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法治江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进程。 3.强化督导检查,推进重点工作落实。依法治区工作重在落实,各项重点工作要落到实际行动上。依法治区办强化督导检查,要求依法治区各协调小组组长及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主动研究部署,主动解决问题、主动抓好督促落实,强化监督责任,抓实抓细抓好依法治区相关工作,为圆满完成全面依法治区日常工作及年终考核工作作好充分准备。9月,区委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专项督导组选取了全区7个乡镇(街道)和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等12个区直部门,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责任落实和督促检查同时到位,把江川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4.继续开展宪法宣誓,持续加强法治思维。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领导干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开展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6次58人。要求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要严格尊崇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要忠于职守,为党和国家事业履职尽责。要把牢政治方向,强化党性原则。要廉洁奉公,自觉接受监督。要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区、从严治区,为江川区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有效促进领导干部和各职能部门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二)强化措施,不断提升依法执政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省、市各级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努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3月25日,江川区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及时安排部署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及时间表,统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江川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序推进。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全面实现,6月20日制定印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2022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玉溪市江川区创建云南省法治政府示范区实施方案》和《玉溪市江川区创建云南省法治政府示范区指标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时间表,着力推进江川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序开展。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法律法规4次,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规政策。三是积极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次。3月2日,邀请玉溪市玉溪师范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李海霞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4月,邀请云大法院学教授杨临宏专题解读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四是积极组织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参加案件旁听。10月29日至11月20日,组织全区63个部门、7个乡镇(街道)通过网络参加案件审理旁听,参与人员547人。 2.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依据省、市有关会议部署,全面提升江川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提出的贯彻落实要求,深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及《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把条例作为推动工作创新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向前推动;二是积极组织各部门参加全区“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干部讲坛,对全区6000多名干部职工进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知识测试;三是各部门充分利用例会、联席会议以及线上平台网页、大厅显示屏等新媒体,加大对《办法》、《条例》和《措施》的宣传力度;四是制发《玉溪市江川区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设立投诉举报箱、公布监督投诉电话。五是落实政策清单,清理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行政规范性文件26件,经区政府确定继续有效17件。开展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修订工作,未发现存在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六是制发《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区级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与民营企业“一对一”法律帮扶名单〉的通知》(玉江治区办发〔2022〕11号),健全民营企业“一对一”法律帮扶机制。在区级领导挂钩联系企业基础上,积极与工商联研究商讨,确定区级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为我区28家民营企业提供“一对一”法律帮扶,帮助民营企业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反映问题和投诉举报的“绿色通道”,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3.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的责任追究。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执行,继续抓好《玉溪市江川区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玉溪市江川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和《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决策事项法制审查工作的通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对未按照法定权限、程序、时限决策,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肃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一是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力度,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监督和管理。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巩固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果,推动法律顾问全面介入政府依法行政各领域、各环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4.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江川区及时制定印发《玉溪市江川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组织各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督查事项,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各执法部门均制定了本单位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方案,并将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行政执法文书等行政执法信息对外公示,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记录,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基本落实到位。二是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常态化机制,2022年,江川区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各执法部门对2021年度共计478件案卷进行了自评自查。其中,行政许可案卷152件、行政处罚案卷326件,行政强制案卷0件。通过自评自查被认定为优秀的行政许可案卷118件、合格的行政许可案卷34件、不合格的行政许可案卷为0件;优秀的行政处罚案卷219件,合格的行政处罚案卷为107件、不合格的行政处罚案卷为0件。区司法局在各执法部门自评的基础上,对8个部门的15件案卷进行了抽查评查。其中,行政许可案卷4件,评为优秀的4件;行政处罚案卷11件,评为优秀的5件,合格的6件),不合格案卷0件。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严格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突破口,培养一批符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的执法人员队伍,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及政府部门职能。做好江川区2022年行政执法考试,全区各相关单位共上报考试人员311人,其中制作新证150人,到期换证161人;区级单位223人,乡镇街道人员88人。 5.巩固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成果。在巩固已建成的1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7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66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成果基础上,继续完善雄关乡、宁海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为全区2个乡镇(街道)、8个村(社区)配备法律机器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全覆盖。认真抓好“12348云南法网”、“云南掌上12348”、“云岭法务通”的普及率和关注率,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体制,通过公职律师、职业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方式,进一步扩大法律服务覆盖范围,为全区各级各部门及广大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6.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回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建议,对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认真履行法定行政应诉职责,全面落实《玉溪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2022年区政府及部门被诉行政案件(含乡镇)17件。二是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认真落实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引导群众依法信访、逐级走访,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在现有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基础上,推进劳动纠纷、消费者权益保障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调动人民调解员积极性。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作用,严格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责任追究。 (三)加强法律监督,推进立法顺利工作开展 1.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一是规范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严格执行《玉溪市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进一步规范区委规范性文件报备范围、报备流程、报备方式、报备期限,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基本原则,高质量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截至11月,共审查各类文件17件。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形成《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347件文件予以废止,261件宣布失效,32件予以修改。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情况制度。依照《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规定,根据《玉溪市江川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区司法局在区人大常委会上报告了2022年江川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工作情况。 2.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改进监督方式、突出监督实效,依法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监督。制定出台《玉溪市江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实现对“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覆盖,为促进我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调研,全面了解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现状,提出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办法,督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推进我区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进程,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情况的报告》。认真组织对区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区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制定出台《玉溪市江川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办法(试行)》《玉溪市江川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办法(试行)》的备案报告。 3.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监督。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开展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6次60人。加强选举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对区政府一名副区长和六名部门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并将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报送区委,同时反馈评议对象,不断增强人大选举和任命干部“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意识,确保干部履职到位。 4.积极配合,助推地方法治质量。配合省市人大对星云湖河(湖)长制、湖泊革命、《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和修订情况、星云湖及入湖河道保护治理、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革命历史遗址保护、城市民族工作、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食品安全法》和《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执法检查、未成年人保护、“十四五”规划执行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和督察检查,并针对我区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加以整改。牵头组织《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组织《条例》文稿起草组成员深入星云湖沿湖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16场,先后形成《条例》修订稿19稿,报省人大常委会,待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过会后正式颁布实施。 (四)厉行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统筹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全力推进公安、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等工作,进一步理顺职能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政法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根据司法改革及上级部门要求及“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原则,先后制定《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权力清单》、《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检察院实施<云南省试点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评价办法 (试行 )>的细则(试行)》《审判团队编配方案运行规则(试行)》《人员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分别确定入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法官、法官助理权限范围、责任范围、责任时间等内容。二是不断充实检察官、法官办案队伍。坚持以案定额和以职能定额相结合,把检察官员额配置在一线办案岗位,强化入额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入额领导干部直接办案规定。严格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办案考核通报制度和常态化案件评查、执法质量评查机制,细化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权力清单。区检察院现有9个检察官办案组,13名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4名,聘用制书记员12名。完善法官员额管理制度和配套保障机制,实现能进能出机制良性运行,目前全院共有19名员额法官,19名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12名,法警7名,工勤人员1名;聘用制书记员19名。三是强化办案流程监督管理。坚持每月进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研判,推动智慧审判建设,共建成11个数字法庭,其中8个为直播法庭,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同步录像、同步记录”,增加庭审透明度。强化智慧法院应用,率先建成集中送达中心投入运行,江川法院大数据中心建成在即,推行无纸化办案,进一步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2.强化司法保障,切实优化全区法治环境。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推动法治江川建设。2022年区检察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邪教犯罪,起诉10人;严惩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23人;持续惩治“两抢一盗”“黄赌毒”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起诉49人;依法批捕跨境犯罪嫌疑人0人,起诉13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办理认罪认罚案件214件339人。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走深走实,助力六大行业持续整治,不断巩固我区社会治安整体向好局面。扎实推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办理未成年人案件14件35人,开展社会调查53次。积极拓展公益诉讼监督,办理公益诉诉讼前案件28件,发出检察建议24份。通过民事检察监督确保民法典正确、统一实施,办理审判违法监督案件17件,办理生效判决、调解书监督案件7件,办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15件,发出检察建议28份,均获法院采纳。三是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为主线,统筹开展打击“黑拐枪”“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实现了命案连续10年全破。2022年来,共立各类刑事案件957起,破获492起,现案破案率51.4%。补立案件51起,立案总数1008起,破案绝对数56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16人,抓获网上逃犯14人。其中:破电诈案件104起;破获毒品案件23起,缴获毒品5.22公斤;破经济案件32起;破获偷越国(边)境案件34起;破涉烟案件20起,涉案价值391.34万元。四是推动社会治安整治工作。2022年,共受理行政(治安)案件1348起,作出行政处罚239起583人,其中拘留322人,罚款146人,拘留并处罚款95人,警告5人,不处罚16人。五是不断提高社会面管控能力。扎实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三轮次夏夜巡查宣防,围绕9个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挂牌整治,共查处涉黄案件13起33人,涉赌案件44起194人。以“2.26”较大交通事故为教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2890起,造成死亡13人,824人受伤。 3.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工作,2022年共督促办理上级部门移交的涉法涉诉信访件29件,其中:中联办交办的第二批1件重复访件,已办结1件;省联办交办的18件重复访件,已办结18件;“12337”举报平台受理涉法涉诉信访件10件,已办结10件。严格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2022年中央、省补助的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使用问题的通知》要求,2022年开展司法救助案件11件14人,救助金额共计21万元。其中,区人民法院2件,救助金额8万元;区人民检察院5件,救助金额4万元;市公安局江川分局4件,救助金额9万元。 4.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切实加强执法司法权力监督。6月16日,江川区举行政法系统第一次政治轮训。轮训由区委政法委组织,由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刘麟进行了开办动员。会上,传达了中央、省、市各级关于政法队伍政治轮训相关工作要求,并重新学习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刘麟书记从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学思践悟,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加强领导,确保“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三个方面提了工作要求。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区司法局等政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区委政法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轮训。通过学习力促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执行“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引导党员、干警严格遵守规定要求,加强自我约束。政法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分别以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业余自学等方式不断加强对“三个规定”的学习研究,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促进“司法公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市公安局江川分局“组织所有民警和辅警对“三个规定”内容进行网上测试,90分上民警113人,平均分达89.3分。区委政法委,政法单位案管部门、纪检部门、政工室等通过专项整治、日常监督检查、听取汇报、报表上报等方式,开展摸底调查、掌握贯彻执行情况,推进“三个规定”执行到位。经查,目前政法各部门无违反“三个规定”情况。 5.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高度重视两法衔接工作,积极督促公安局等十多家有行政执法权部门登录“两法衔接”平台录入行政执法案件。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有关“两法衔接”重要性宣传,健全“两法”衔接机制,提高侦查监督信息化程度,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的监督力度,促进行政执法活动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促进依法行政。2022年录入两法衔接案件180件,其中监督立案1件、移送公安2件。 6.整治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培训学习。以培训学习、案例研讨等多种方式完善能力提升机制,不断提升政法干警适用法律、调处纠纷、化解矛盾、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坚持从严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进一步规范单位人财物的管理;加强监督,严格案件质量评查,强化案件管理。三是持续正风肃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廉政促勤政,以廉政促发展,全面深化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廉政专题党课、党纪法规学习培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件等形式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以案说纪,以案促改,政法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 (五)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实抓牢普法守法工作 1.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开展守法普法工作的根本遵循。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各级普法依法治理会议精神,以及《宪法》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各级各部门党组织活动、周例会,“三会一课”等常态化学习宣传,采取集中学、个人自学、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进行深入细致的学习,真正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并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让理论真正成为指导实践的有效真理。 2.及时修订普法各项制度。一是由普法办制定下发《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年度学法计划》《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普法责任制的原则要求、职责任务和措施方法。健全完善江川区区级单位普法责任细化表,对全区58家单位涉及203部法律法规进行普法任务分解,形成普法主管部门抓面,各部门各行业抓点,全社会共同参与普法工作的格局。二是发挥部门职责,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围绕区委、区政府“双创”、“湖泊革命”、烤烟种植、疫情防控、缉枪治爆、禁毒防艾、护林防火、抗震救灾、12340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等区委、区政府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以“法律6+N”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期间共出宣传车60余次,录制宣传音频25个,发放星云湖保护条例宣传物品3000份,宣传材料15000余份,普法标语60条,张贴海报500张,广播宣传500余次。 3.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强化普法骨干培训,着力推进普法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普法工作实际,成立了由18名普法骨干组成的“八五”普法讲师团,从两个街道、五个乡镇遴选出343名“法律明白人”,为全区28所中小学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组建了由相关部门103名普法志愿者为骨干的普法志愿者队伍。深化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根据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统一部署,先后开展省级第五批、市级第四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推荐申报工作。经逐级推荐、严格审核,我区雄关乡白石岩村被命名为第五批“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江城镇尹旗村、前卫镇渔村、雄关乡上营村、九溪镇阳山庄村、星云街道社区,安化乡安化社区被命名为第四批“玉溪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与此同时创建区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3个。现在,全区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个、区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3个”。 4.开展普法学习教育宣传活动。一是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3·5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三八维权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民法典宣传月、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期间共出宣传车20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环保袋3000余个,宣传钱夹纸4000余个,宣传围裙1500条,普法标语200条,广播宣传50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制作宣传橱窗、展板、板报28块。二是结合烤烟种植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结合烤烟生产的相关要求,开展以《烟草种子管理办法》、《种子法》、《合同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期间共组织开展烤烟生产法治宣传活动20次,出动宣传车宣传15天60人,开展广播宣传65次,黑板宣传120期,发放《种子法》、《烟草种子管理办法》、《合同法》、打假打私等宣传材料5000余份,宣传围裙1200余条、彩色折页5000余份、环保袋2000余只,解答法律咨询100人次,3个法律服务所为烟农提供各类法律服务8件。三是结合平安创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部门优势,以“法律十进”为契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有组织犯罪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2022年,共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0余次、受众人数8000人次,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材料3500余份,广播宣传300次。四是结合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充分认识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积极意义,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等与校园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法治宣传进校园、进课堂、进家长学校等形式,组织全区中小学生开展“知法守法快乐成长”、“读法律书籍,当守法标兵”系列活动,增强未成年人和家长的法治观念,树立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使青少年学生做到了学法懂法、知法守法。2022年,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6次惠及学生2200人,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五是持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充分体现法治文化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廉政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2022年,争取上级资金15万元,分别在雄关乡新房子村、宁海街道大营社区龙泉庄小组、三街社区建成法治文化宣传阵地,现全区已建成1个区级法治文化园,4个法治文化宣传阵地。 二、2023年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认真思考、认真分析,努力探索科学、高效的工作措施,找准差距、补齐短板。 一是借助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契机,对标《市县创建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和省级印发任务清单项内容,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健全机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率先突破。 二是继续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逐年打造一批影响力大、辐射范围广、内容新颖别具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园及法治文化广场。 三是开展教育培训,提升法治建设工作队伍开展法治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四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依法治区工作体制机制,把深化法治政府、法治江川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 五是加强与上级部门及兄弟单位的交流学习,取长补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六是加大宣传教育、强化责任追究,充分调动各专项组及成员单位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高效运转的工作模式; 七是加强检查督促力度。采用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开展检查督促,掌握全区工作动态,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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