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按照《云南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玉溪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人民陪审员选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全区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86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69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17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5年,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程序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随机抽选。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会同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从辖区内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 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直接向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 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向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进行推荐。 四、资格审查 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 五、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玉溪市江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被推荐和本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14日。 (二)报名地点: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宁海街道宁海路南段) 联系人:李金权(综合股) 联系电话:0877—8016761 (三)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推荐表或个人申请表(《人民陪审员推荐表》《人民陪审员个人申请表》可通过江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njc.gov.cn/自行下载); 2.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咨询电话:0877—8016761(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 监督电话:0877—8011462(玉溪市江川区人大监察法制和民族外事与华侨委员会) 特此公告 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 2025年4月16日 人民陪审员推荐表.xlsx
人民陪审员申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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