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关于《玉溪市江川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稿)》的政策问答解读 问:文件实在什么样的背景下起草的? 答:机构改革后,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设置发生了变化,新增了食安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职能发生了调整,2012年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江川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不能适应当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2023年2月6日,江川区政府办印发《玉溪市江川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稿)》,对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内容作了新的规定。 问:《预案》适用范围是哪些? 答:本预案适用于江川区内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问:本预案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应急预案》在2012年版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完善,共分7章34条,明确食品安全事故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进程中,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用什么资源来做的应急反应问题。 (一)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依据、事故分级、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内容,要求以人为本,分级负责,科学应对,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明确了江川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辖区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食安委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 (三)应急保障。明确了医疗保障、信息保障、人员与技术保障、物资与资金保障、社会动员保障、宣教培训等方面具体要求。 (四)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明确了监管单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责任主体在预警体系中的职责及预警分级、信息发布、预警行动、预警调整和解除等内容。明确了报告的主体、程序及内容,强化首报、续报、终报责任意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和证据,提高事故信息报告的时效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五)应急响应。明确了响应分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级别,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启动后,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响应级别和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医疗救治、现场处置、流行病学调查、应急检验检测、事故调查、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等工作。 (六)后期处置。明确了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承担受害人后续治疗及保障等相关费用。对在事故应对工作中的单位和个人,据有关规定给予奖惩。对事件进行总结评估,并向上级报告。 (七)附则。涉及预案管理与更新、演习演练、预案实施、预案解释等内容。 问:本次预案与之前相比主要修改变化是哪些? 答:主要完成以下内容修改: 1.完善了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并明确成员单位职责。根据机构改革及三定方案,成员单位职责更细化、更精确。 2.完善了工作组设置和职责。原预案设置10个工作组整合为新预案中8个工作组,工作组设置更简洁,涵盖内容更全面,说法更合理。 3.组织机构及职责下新增了乡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明确事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在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压实了事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党委责任。 4.新增了奖惩项。明确了对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调整了演习演练,将原预案中应急保障下的演习演练调到附则下,明确了区政府食品安全办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新预案内容更丰富,更具有指导性。 相关文档: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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