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办发〔2007〕127号
江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村
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报告
玉溪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彻底摸清全县乡村债务底数,理清债权债务关系,锁定债务数额,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玉政办发〔2007〕141号)和玉溪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农业局转发《关于上报乡村债务清理核实工作文件的通知》(玉农改办〔2007〕3号)要求,我县对乡村债务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乡村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组织领导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乡村债务清理核实工作,加强领导,健全完善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江川县出台了《江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江川县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江政办〔2007〕111号),由陈�寿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督促各单位认真履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财政、农业、教育等部门按部门分工负责制的要求完成清理化解债务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处理各项事务,做好领导小组与各部门的信息交流工作和宣传报道工作。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江农改办〔2007〕2号),意见从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政策依据、目标原则、清理范围、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步骤和时间要求等方面作了具体安排布置,为做好乡村债务清理核实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为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文件精神上来,我县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学习省市文件精神,把握了精神实质,为乡村债务清理核实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精心组织,确保乡村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顺利开展
本次清理核实乡村债务工作在县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财政部门负责乡镇政府债务、农业部门负责村组债务、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分工负责制,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乡镇村组自查、财政和农业部门分别审核与分类登记、审计和监察部门审计监督、清理乡村债务工作小组检查核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审定,自下而上、逐项逐笔清查核实确认的方式,制定明确严格的清查程序,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各项工作。县委、县政府把清理核实工作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把清理核实工作与减轻农民负担、整顿农村金融秩序、实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了乡村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扎实工作,确保了乡村债务清理核实工作圆满完成
在村组自查、工作小组核查和总结验收的基础上,我县圆满完成了乡村债务清理核实工作。
江川县辖五镇二乡、72个行政村、464个村民(社区)小组(其中社区小组31个)。
截至2005年12月31日,我县乡村债务余额为19745万元 ;2006年1月1日以后村组产生新债余额为53万元。其中:
2005年12月31日底前我县的乡镇债务为12439万元,债务来源是:银行、信用社贷款966万元,其他非金融组织贷款1019万元,财政借款5633万元,单位及个人借款4821万元。债务用途是:举办企业4101万元,农村义务教育189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3700万元,社会公益事业发展1391万元,其他1357万元。
2005年12月31日底前我县的村组债务为7306万元,债务来源是:银行信用社贷款4669万元,其他非金融组织贷款1940万元,个人借款697万元。债务用途是:举办企业4264万元,农业发展292万元,农村义务教育43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88万元,社会公益事业发展1885万元,其他339万元。2006年1月1日以后乡村产生新债余额为53万元,债务来源是:其他非金融组织贷款40万元,单位及个人借款13万元。债务用途是:农村义务教育1万元,基础设施建设30万元,社会公益事业发展22万元。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