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个重要手段。2009年以来,江川县始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本着“推进信息公开,打造透明政府”的工作原则和“管理科学、程序严谨、操作规范”的工作要求,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江川县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1、成立了江川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为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江川县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副县长罗跃岗为组长,政府办、监察局、信心中心、人事局、法制办、保密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和人员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信息中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65家单位建立了工作机构。按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江川县7个乡镇和58家单位分别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抓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保障情况。
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加强对全县各级政府及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管理,江川县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查看、参考社会评议结果等形式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单位进行考核,对于考核评定优秀的单位,由县政府办公室予以表彰;对于考核评定为差的单位,按照《江川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实施责任追究。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江川县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今年共安排预算经费8万元,实际投入经费5万元,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确保了工作有效、有序运转。
(三)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情况。
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江川县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教育力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单位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深入组织7个乡镇、58家单位的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了学习培训,并要求7个乡镇、58家单位将《条例》列入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采取自主学习、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公布施行的重大意义,尽快了解和熟悉《条例》;向实践学习、向工作学习,督促各单位认真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信息中心不定期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促使各单位业务人员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技能和业务知识,大大提高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确保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
(四)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程序情况及相关程序制度建立情况。
江川县政府信息发布采取审批和备案制度,未经审批的信息不得向社会发布。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须经分管领导、保密局审查后方能对外公开。对于依申请公开信息必须严格按照《江川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此外,江川县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执行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实施,对于违规发布信息严格按照《江川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规范举报调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江川县制定了《江川县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调查制度》,对举报内容、形式等都做了严格要求。同时,为了保障全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江川县制定了《江川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社会评议对象为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评议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评议结果向全县公开发布并作为被评议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按规范编制、公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为了有效指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江川县各级各部门公开的政府信息,江川县及时召开会议要求政府信息公开部门按要求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切实让公众知晓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是信息公开的重点,也是难点。江川县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安排工作计划,合理设置网站栏目,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目录编制的培训,各单位在做好信息清理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格式编制目录。
(二)依照《条例》,不断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配套制度。
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是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为保证《条例》的顺利施行,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发布,江川县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协调会议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调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十一项制度。同时还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单位结合省政府颁布实施的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任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规范和有效地进行。
(三)2009年度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江川县重点公开涉及民生、经济社会发展的政府信息,以加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方便百姓办事。
(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程序。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和义务。江川县结合自身实际,编写制定了《江川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涉密的不公开、公开的不涉密”的原则公开政府信息。同时明确一位单位领导分管,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依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并逐件填写《江川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办公室主任保密审查,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公开。对于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过程中,出现有争议和不明确事项是否涉密时,在填写《江川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送审函》后送县保密局进行保密审查。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途径的建立和发布信息情况。
结合江川实际,2009年度我县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及途径,一是充分利用好江川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2009年江川县各级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共发布政府信息6682条;二是充分利用好江川网电子政务门户网站。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发布的法定载体,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江川网自第二次改版以来,严格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务公开要求,通过政务、经济等栏目及时公开信息,确保应当让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三是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送进千家万户,让不会上网的普通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获知政府信息,并初步实现信息互动和投诉监督的功能。四是充分利用好玉溪日报江川专版,通过玉溪日报定期发布江川的政情、民情。
2009年,江川县各行政机关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在职责范围内,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事项,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等政府信息都主动公开,且在政府信息形成或更新20日内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有效地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及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同时,我县对县政府及其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在职责范围内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2009年度,我县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76条。
(六)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信息更新情况。
2009年度,江川县严格督查,强化措施,各部门、各乡镇都严格按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了江川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信息及时更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启动后,江川县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写制定了《江川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具体工作,并在媒体上公布受理、监督电话。同时对全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办事流程、公开内容的形式及保密审查等作了明确要求。
2009年度,江川县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情况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09年,江川县认真开展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现场咨询、96128电话查询、网络查询共发生2070次,成功办结1638件,群众满意率达99.51%。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
2009年,江川县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2009年,江川县没有发生政府信息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针对2008年江川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整改,狠抓落实,经过努力,2008年存在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个动态过程,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主要表现在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还不够,一些单位公开内容的更新不够及时,群众主动利用政府公开信息的热情不是很高。公开的信息项目、内容、形式、力度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针对以上问题,我县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继续转变观念,提高各级政府及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把政府信息工作作为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标准。
(三)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指导各级各部门充分运用网络、媒体、固定的公开场所等平台,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四)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开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方面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内容涉及广、强度大、形式多样。
江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0年二月二十四日
江川县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
部门名称:江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200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476 |
|
其中:1、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数 |
条 |
6682 |
|
2、新闻发布会信息数 |
条 |
20 |
|
3、政府公报信息数 |
条 |
0 |
|
4、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信息数 |
条 |
1774 |
|
设立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公开查阅点查阅数 |
人(次) |
|
|
2、依申请公开情况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数 |
份 |
0 |
|
其中:1、现场书面申请数 |
份 |
0 |
|
2、电子邮件形式申请数 |
份 |
0 |
|
3、传真形式申请数 |
份 |
0 |
|
4、信函邮寄形式申请数 |
份 |
0 |
|
5、其他形式申请数 |
份 |
0 |
|
已办理答复的依申请公开申请数 |
份 |
0 |
|
其中:1、同意公开申请数 |
份 |
0 |
|
2、同意部分公开申请数 |
份 |
0 |
|
3、不予公开申请数 |
份 |
0 |
|
其中:①“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申请数 |
份 |
0 |
|
②“信息不存在”申请数 |
份 |
0 |
|
③“非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数 |
份 |
0 |
|
④“申请内容不明确”申请数 |
份 |
0 |
|
⑤“重复申请”申请数 |
份 |
0 |
|
4、其他 |
份 |
0 |
|
3、咨询情况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询)数 |
人(次) |
2070 |
|
其中:1、96128电话查询数 |
人(次) |
|
|
2、网络查询数 |
人(次) |
|
|
3、现场咨询数 |
人(次) |
|
|
4、其它方式(请说明) |
人(次) |
|
|
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询)处理数 |
人(次) |
1638 |
|
其中:1、96128电话答复数 |
人(次) |
|
|
2、网络答复数 |
人(次) |
|
|
3、现场咨询答复数 |
人(次) |
|
|
4、其他方式答复数 |
人(次) |
|
|
4、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诉情况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
其中:1、维持原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2、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0 |
|
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
其中:1、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数 |
件 |
0 |
|
2、判决变更数 |
件 |
0 |
|
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诉讼费用 |
元 |
0 |
|
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申诉数 |
件 |
0 |
|
其中:1、信访数 |
件 |
0 |
|
2、举报数 |
件 |
0 |
|
3、其他方式 |
件 |
0 |
|
5、收费和减免情况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依申请公开收费金额 |
元 |
0 |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
2、复制费(含光盘、纸张) |
元 |
0 |
|
3、邮寄费 |
元 |
0 |
|
对依申请公开减免费用金额 |
元 |
0 |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
2、复制费(含光盘、纸张) |
元 |
0 |
|
3、邮寄费 |
元 |
0 |
|
6、人员及经费支出情况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
人 |
71 |
|
其中:1、全职人员 |
人 |
0 |
|
2、兼职人员 |
人 |
71 |
|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安排 |
万元 |
8 |
|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支出 |
万元 |
5 |
|
填表说明 |
部门 / 县(区)主管领导(签审): 江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江瑞 (盖章) 2010年2月24日 |
填表人 |
戴吉国 |
复核人 |
张江瑞 |
电话 |
8011422 |
电话 |
8015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