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0300146800501000 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统筹江川区城区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建设及维护,协助配合招投标及相关项目建设工作;负责江川区中心城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及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负责江川区城区的城市公园、绿地等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基础设施管护;配合拟订江川区城区范围内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和考核办法;并配合各乡镇(街道)开展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等管护工作。指导街道辖区及所属村(社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管护及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收集转运城区生活垃圾1.43万吨,餐厨垃圾0.27万吨。清扫保洁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巷道、外围道路,垃圾桶清洗、人行道和道路的冲洗工作,车行道路实现机械化清扫,道路每天至少2次以上洒水降尘。管护公厕8座,均保证按时正常开放,针对王字街公厕设施及排污管道老化问题进行了更新改造。完成建子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设备修复运营工作和渗滤液调节池破损的清淤及修复工作。 对“城市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工程”项目,因根系受损导致长势衰弱、濒临死亡的树木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为减少树木的水分和养分流失,对树木干枯枝进行修剪,救治工作采取修剪、注射营养液、浇灌生根粉等措施同步进行,通过救治部分濒临死亡树木重新萌发新枝新叶,长势逐渐恢复。为保持树木树型美观和人员、车辆的通行安全,及时安排人员对城区管护范围内的园林植物积极开展修剪整形工作。全年共计修剪乔木4,834余株,灌木258,050.00m²,清理杂草约54,050.00m²。及时开展病虫害防治工作,针对园林植物蚜虫、白粉病等虫害,勾兑药水农蒲、毒死蜱、敌敌畏,共计喷洒农药约23,000.00公斤,有效防止病虫害大面积扩散。同时,对长势不良的苗木开展施肥工作,使用尿素、复合肥共计1,400.00公斤。为对江川区城区内绿化情况开展排查工作,对城区绿地内需补栽树木、地被、草坪数量进行梳理统计。统计完成后组织人员对景新路、星云路、湖滨路、江通路、仁和街、王字街、江中路、廖聪路、江孤路、玉江大道紫红坝段等多条路段绿化带和景观绿地内缺株断档及死亡的苗木进行补植补栽,全力消除绿化带缺株少苗和红土裸露等现象,全年共计移除死树123株,补植乔木382余株,灌木、草坪2850m²。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总工室、环卫室、市政室、园林绿化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玉溪市江川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为空表。 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21,919,775.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19,775.0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按照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的批复》(玉江机编〔2022〕24号),为全面加强江川区城市管理,精简优化城市服务事业机构设置,同意撤销区城管局下属玉溪市江川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玉溪市江川区园林绿化管理站两个事业单位,设立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因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故无上年数据对比。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21,919,775.06元。其中:基本支出4,361,358.26元,占总支出的19.90%;项目支出17,558,416.80元,占总支出的80.1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按照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的批复》(玉江机编〔2022〕24号),为全面加强江川区城市管理,精简优化城市服务事业机构设置,同意撤销区城管局下属玉溪市江川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玉溪市江川区园林绿化管理站两个事业单位,设立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因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故无上年数据对比。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61,358.2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83,638.54元,占基本支出的98.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7,719.72元,占基本支出的1.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558,416.8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江川区城区街道清扫保洁项目经费,用于城区清扫保洁的劳务费支出。金额共计7,576,257.03元;江川区城区市政公厕免费开放管护项目经费,用于城区管护范围内的公厕管理支出,包含人员工资、水电费等。金额共计189,296.78元;偿还以前年度工程欠款(债务化解)经费,用于车辆采购欠款、填埋场覆土碾压欠款、渗滤液处理欠款、垃圾车燃油费、垃圾车修理费支出。金额共计2,026,085.27元;江川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经费,用于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修复、渗滤液处理服务费支出。金额共计1,278,650.00元;江川区城区餐厨垃圾收转运处置项目经费,用于餐厨垃圾收转运过程中的人员工资、燃油费、修理费、餐厨垃圾处理费等支出。金额共计95,974.98元;江川区城区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项目经费,用于城区生活垃圾收转运过程中的人员工资、燃油费、修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等支出。金额共计2,441,389.76元;玉溪市江川城区绿化养护工程经费,用于城区绿化管护的劳务费支出。金额共计1,804,321.06元;江川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调节池工程资金,用于填埋场渗滤液应急调节池工程款支出。金额共计1,300,000.00元;江川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护项目经费,用于垃圾填埋场管护人员工资、渗滤液处理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水质及废气检测费支出。金额共计160,397.23元;玉溪市江川区城区街道清扫保洁(2023年11至12月)项目经费,用于2023年11-12月城区清扫保洁的劳务费支出,金额共计666,044.69元;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购买保安保洁物业服务项目经费,用于办公区域保安保洁物业服务支出。金额共计2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19,775.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按照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的批复》(玉江机编〔2022〕24号),为全面加强江川区城市管理,精简优化城市服务事业机构设置,同意撤销区城管局下属玉溪市江川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玉溪市江川区园林绿化管理站两个事业单位,设立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因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故无上年数据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3,675.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5,715.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548,505.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7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支出和清扫保洁、垃圾收转运、公厕管理、绿化管护等项目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1,8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硬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相关制度要求。 按照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的批复》(玉江机编〔2022〕24号),为全面加强江川区城市管理,精简优化城市服务事业机构设置,同意撤销区城管局下属玉溪市江川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玉溪市江川区园林绿化管理站两个事业单位,设立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因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故无上年三公经费数据对比。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的批复》(玉江机编〔2022〕24号),为全面加强江川区城市管理,精简优化城市服务事业机构设置,同意撤销区城管局下属玉溪市江川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玉溪市江川区园林绿化管理站两个事业单位,设立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因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故无上年数据对比。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总额6,856,884.98元,其中,流动资产1,422,579.26元,固定资产5,434,305.7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按照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的批复》(玉江机编〔2022〕24号),为全面加强江川区城市管理,精简优化城市服务事业机构设置,同意撤销区城管局下属玉溪市江川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玉溪市江川区园林绿化管理站两个事业单位,设立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因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故无上年数据对比。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300146800501111 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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