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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1-16 10:19:15 点击率: 547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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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2021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与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星云湖管理处合署办公,加挂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牌子,机构规格正科级。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履行《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规定的职责。(二)负责协调编制、监督执行星云湖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重大产业布局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三)负责具体统筹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保护管理工作,落实星云湖保护管理有关决策,组织实施星云湖保护管理有关事项。(四)负责监督协调区政府职能部门、乡镇(街道)的监管执法,配合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综合行政执法。(五)负责组织申报相关项目、资金,组织实施星云湖保护治理项目和星云湖国家湿地公园等项目,并负责监督管理。(六)负责监督协调区政府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加强对星云湖水资源、水产资源、国土资源、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以及周边自然景观、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名木古树和渔沟、渔洞的保护,维护星云湖生态系统。(七)完成区政府、区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和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与生态建设股,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执法监督协调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开展《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2.配合市抚仙湖管理局做好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综合执法工作和开展好星云湖二级保护区日常巡查工作。

3.做好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4.扎实做好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项目建设工作。

5.完成星云湖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工作。

6.高标准编制星云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工作。

7.完成云南省星云湖二级保护区划定工作。

8.完成编制《云南省星云湖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工作。

9.坚决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涉及星云湖问题整改落实。

10.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其中:星云湖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10.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37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3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64.19万元,下降91.99%,主要原因是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项目(二期)资金在2020年全部下达,仅仅该项目就减少收入3,000.00万元;2021年只收到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项目(二期)前期工作经费15.00万元,相比上年财政拨款项目大大减少。与上年相比其他收入减少0.48万元,下降94.1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2,03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37万元,占总支出的0.92%;项目支出31,737.16万元,占总支出的99.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167.74万元,增长169.9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7万元,下降3.81%;项目支出增加20,179.44万元,增长174.60%,主要原因是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项目(二期)全部支出,该项目增加支出29,645.13万元。其他项目减少17,154.28万元,其中主要减少项目为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项目(一期)、星云湖鲢鳙鱼增殖放流工程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5.3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7万元,下降3.81%,增减差异不大在正常的变动范围之内,其原因主要是办公经费有所压缩。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0.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737.16万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增加20,179.44万元,增长174.60%,主要原因是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项目(二期)全部支出,该项目增加支出29,645.13万元。其他项目减少17,154.28万元,其中主要减少项目为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项目(一期)、星云湖鲢鳙鱼增殖放流工程等。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项目(二期)支出29,645.13万元。2.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工程项目(一期)1,595.88万元。3.星云湖水葫芦打捞工程292.72万元。4.星云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支出38.76万元。5.星云湖环境卫生管护项目支出124.12万元。6.星云湖湖面及湖滨带保洁支出3.93万元。7.星云湖保护治理雷霆行动市级补助支出1.62万元。8.星云湖东南岸水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20.00万元。9.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项目(二期)前期经费支出15.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1.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47%。与上年相比减少1,761.05万元,下降68.9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大幅减少,2021年项目支出财政年度内只下达一个项目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项目(二期)前期经费支出15.0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均为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2%。主要用于: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项目(二期)、星云湖东南岸水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两个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6.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21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2.5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4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48.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04%。主要用于: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214.0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93万元;水体防治污染129.56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8.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1%。主要用于:湿地保护38.76万元;其他水利支出0.08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92.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99%。主要用于:星云湖水葫芦打捞工程292.72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5.47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2万元,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的51.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78万元,完成预算的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完成预算的51.6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二是受新冠疫情影响“三公”经费支出大幅缩减。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07万元,下降59.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2万元,下降71.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5万元,下降19.2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二是受新冠疫情影响“三公”经费支出大幅缩减。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8万元,占55.29%;公务接待费支出0.63万元,占44.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7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出行、巡查一级保护区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区等上级部门到星云湖开展调研、会议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因为星云湖管理局不属于机关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资产总额60,234.7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3.99万元,固定资产15.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59,645.13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688.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0,234.70 

573.99 

15.58 

0 

0 

0

15.58 

0 

59,645.13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4.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9.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加强星云湖管理局的预算绩效工作,建立了《星云湖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项目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财务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强化组织保障4项工作,即: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齐抓共管、强化督查考核、注重典型引路,确保资金高效使用。定期对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资金收支情况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每年在适当范围公布,接受监督。

按照星云湖管理局部门职能和任务要求,年初编制预算时同步设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根据2021年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方案,对绩效目标进行进一步细化。评价指标体现目标设定的情况:目标设定依据的充分性、明确度、合理性、完成的可能性;评价指标体现目标完成的程度:目标完成率、完成质量、完成的及时性、项目完成验收的有效性;评价指标体现组织管理的水平:各种管理制度、支撑条件和质量管理水平的保障;体现项目实施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公众满意度实现情况;评价指标体现财务运行的状况:资金到位率和及时性、资金实际支出相符性和合规性、资金使用率、财务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完整和准确性;评价指标体现资产的配置与使用情况: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固定资产利用率等。

星云湖管理局在2021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时刻进行绩效跟踪管理,按照财政要求对年度内实施的预算项目进行季度自评,年末对项目开展整体评价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绩效执行不到位的项目进行分析研判制定下一步计划。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星云湖管理局2021年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支出绩效方面,都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合理安排支出,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绩效,无追加预算现象发生,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存在问题:一是我单位虽然制定了一系列内控制度,但制度执行还不够严格,内部控制制度作用发挥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项目资金不足;三是项目股室缺乏财务知识和项目绩效知识。整改情况:进一步严格实施有关制度;包装项目向上争取资金;加大项目股室和全体人员对财务知识、绩效知识的培训。

3、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星云湖管理局2021年度内执行的年初预算项目有2个,分别是:星云湖环境卫生管护项目经费和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项目(二期)前期工作经费。

项目一星云湖环境卫生管护项目经费项目绩效情况:实行市场化运行对星云湖一级保护区内退田、退房、项目漏管区域、湖滨带及湖面环境卫生进行保洁;对星云湖指定区域蓝藻藻华及福寿螺进行人工打捞。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改善美化了星云湖一级保护区内环境,改善了星云湖水生态环境。存在问题是资金支付不及时,下一步将进一步争取资金继续开展好改项目。

项目二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项目(二期)前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情况:主要用于江川区计划分期组织实施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项目(简称“四退三还”),既有计划地实施退耕、退塘,还湖、还湿地、还林,建设生态缓冲带,实施环湖截污治污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编制费。通过报告的编制更好的实施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工程,更好的对星云湖环境实施保护治理。

4、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通过自评,星云湖环境卫生管护项目经费总得分91.91分,自评等级为优;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项目(二期)前期工作经费总得分94分,自评等级为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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