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202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项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方针,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形式,由各级财政按照不同比例承担缴费补贴和待遇补助,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确保参保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切实提高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外生活补助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待遇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228号)文件精神,改革性补贴、计生奖励金、荣誉津贴、813生活补贴、13生活补贴、教师加发退休金、回族补助、残联津贴八项资金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统筹待遇项目,由当地财政预算安排解决。 3、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县级及以上经办机构负责办理。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第一条总体要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项资金项目,是为保障广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能够按照政策规定享受缴费补贴及待遇补助,确保参保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切实提高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符合各级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文件要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思维养老保险体系。 (三)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21年我区年末参保人数为:158010人,其中16-59周岁参保缴费人员共计106660人,一次性补缴1399人,省级代缴重度残疾人1016人,区级代缴五保户32人,三级残疾人385人,四级残疾人1092人,困难人员2115人。60岁以上按月领取养老金期末人数为35170人,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按月领取省级养老补助人数为226人。与上年末相比,我区2021年末参保人数新增了1476人,原因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全民推广全民参保计划,居民参保缴费意识提高,参保人数增加。2021年政府补贴结余-1086.0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结余:37951.85万元,利息结余(老农保调剂金)283.24万元,基金滚存结余37149.04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2021年执行区级统筹,认真组织做好本年度职工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的核定工作,参保缴费职工5451人,单位缴费比例为核定缴费工资基数的16%,个人缴费比例为8%。强化基金收缴,确保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年应收缴基金13653万元,本年欠养老金5户,欠7814.88元。基金收缴率为99.99%。全区机关退休人数为2223人,新增190人,死亡45人。 一、本年收支情况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本年收入14704.71万元,比上年11094.91万元相比,增加了3609.8万元,同比增加33%。本年支出为6249.22万元,比上年的5453.49万元相比,增加了795.73万元同比增加15%。 2.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待遇本年收入795.56万元,本年支出795.56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2021年全年基金收入13653万元,比2020年减少了-20万元,其中:单位缴纳8079万元,个人缴纳4037万元,利息收入124万元,转移收入26289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150万元,全年基金支出14958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2366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14731万元,其他支出227万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政府补贴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1、中央基础养老金:2021年中央下拨基础养老金3932.1万元,实际支付3913.75万元,多发待遇扣回22.71万元,本年结余41.06万元,上年末滚存结余135.52元,滚存结余176.58万元。 2、省级政府补贴:2021年省级政府补贴下拨772.18万元(还未拨付到财政专户),实际支付1170.86万元,重复领取待遇追回1.99万元,本年结余-1168.87万元,上年末滚存结余270.5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98.33万元。其中省级基础养老金发放718.3万元,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发放23.73万元,个人正常缴费补贴322.32万元,一次性补缴补贴21.84万元,多缴多补64.35万元,重度残疾人代缴20.32万元。 3、市级政府补贴:2021年市级下拨金额188.27万元(还未拨付到财政专户),实际支付255.45万元,重复领取待遇扣回0.9万元,当年结余-254.55万元,上年末滚存结余50.9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03.57万元。其中市级加发基础养老金64.91万元,长缴多得补助金34.18万元,丧葬补助费发放121.68万元,正常缴费补贴32.17万元,一次性补缴补贴2.51万元。 4、区级政府补贴:2021年区级政府下拨金额191.15万元(170万还未拨付到财政专户),实际支付239.30万元,重复领取待遇扣回0.77万元,当年结余-217.38万元,上年末滚存结余4.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13.28万元。其中区级加发基础养老金64.91万元,长缴多补34.19万元,丧葬补助费发放78.85万元,正常缴费补贴29.67万元,一次性补缴补贴2.51万元,五保户代缴0.32万元,三级残疾人代缴1.92万元,四级残疾人代缴3.28万元,困难人员代缴21.15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待遇本年收支平衡,无结余,由于财政困难只支付了1-6月的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待遇。 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期初结余7694万元,基金总收入13653万元,基金支出总计14958万元,本年结余-1305万元,累计结余6389万元。 (四)项目管理及实施情况 项目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制度,合理设置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内控管理机制。 养老保险发放工作是每月月初由财务科报送计划到财政局,由社保股审核确认后将所需资金拨付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放专户,每月由业务人员在系统内提取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信息,制作发放名册,由业务科室人员审核签字后,再由社保局内控人员签字,副局长、局长签字确认后,后交由财务科按签字后的单据进行支付,再由业务科经内网进行数据推送,由信用社完成代发。确保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工作。 养老保险缴费工作是每月参保人员在缴费后,月底由税局推送,业务到账后,计算所需的缴费补贴,制作缴费补贴名册由业务科室人员审核签字后,再由社保局内控人员签字,副局长、局长签字确认后,后交由财务科登记入个人账户。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提升预算的准确性,切实保障待遇领取群众的切身利益,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不断增强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的可持续性发展,积极稳步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现广大群众老有所养。督促落实基金支付的个个环节手续,保障基金安全。 (二)自评指标体系设立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设立了①二级数量指标三级指标待遇领取人数分值10分的评价指标②二级数量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待遇领取对象准确率 分值15分三级指标兑现准确率分值15分③二级时效指标三级指标发放及时率分值10分。我单位每月按时完成了35396人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待遇发放,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在2021年1-6月完成19570人的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待遇支付,由于财政困难剩下的6-12月将在2022年继续发放。但是6-12月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待遇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垫支,导致垫付841.03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二级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生活状况改善分值30分。我单位2021年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使待遇领取人员经济状况有所改善,项目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二级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分值10分。我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参保人员满意度进行调查,基本情况为群众对项目的满意度为95%,项目社会效益明显,达到预期效果。 (三)部门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玉溪市江川区社会保险局成立领导小组,项目成员如下: 组长:刘江丽 江川区社会保险局局长 副组长:郭近春 江川区社会保险局副局长 成员:陈红 江川区社会保险局会计 邢红芳 江川区社会保险局出纳 王六拾 江川区社会保险局业务工作人员 姚思宇 江川区社会保险局业务工作人员 史艳萍 江川区社会保险局业务工作人员 黄飞 江川区社会保险局业务工作人员 2.组织实施 (1)对符合条件的城居保参保缴费人员给予缴费补贴,具体由两项组成:1、多缴多得缴费补贴;2、一次性补缴缴费补贴。二、对符合条件的城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进行基础养老金加发的补助,具体包括三类人员:1、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重残、五保人员;2、年满65周岁以上享受待遇人员;3、长缴多得人员。三、对城居保参保人员在缴费或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给予一次性丧葬补助。 (2)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外生活补助资金是对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发放改革性补贴、计生奖励金、荣誉津贴、813生活补贴、13生活补贴、教师加发退休金、回族补助、残联津贴八项资金。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2021年执行区级统筹,我单位认真组织做好本年度职工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的核定工作,并按时发放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果 202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项资金自评结果为优,待遇领取人数35396人,待遇领取对象准确率为100%,兑现准确率=95%,原因为未及时报送死亡人员信息,导致错发。发放及时率低于100%,原因为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未及时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发放能使居民生活状况改善,群众满意度达到95%。 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外生活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结果为良,原因为数量指标及时效指标未完成,原因为财政国库困难只发放了1-6月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待遇。 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结果为优,每月按时足额发放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金,群众满意度达到90%。 四、项目运行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项目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为资金存在缺口,财政未及时拨付拨付资金。整改情况为加强与区财政沟通协调,及时拨付。同时请督导组协助解决欠拨事宜。 绩效自评结果将会为领导的工作安排提供资料,也为今后预算的准确性提供参考,也是单位强化基金监管的依据。 五、项目实施管理中取得的主要经验及做法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领导高度重视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专项资金预算下拨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分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二是管理愈加规范。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制度,明确了资金付款流程,统一了资金申请手续,做到了层层审核、层层负责、层层把关,付款中全部要求按要求三级审核,确保资金安全。 六、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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