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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江川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通告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9-21 03:30:53 点击率: 29打印 】【 关闭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8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落实好江川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政策执行时间

 政策执行期自202311日起,依申请办理。

二、补贴对象和标准

1、对吸纳云南省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员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6个月(含)以上的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按照每招用1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对县级以下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申报吸纳就业补贴时,劳动者需在该单位处于有效就业登记状态。

2.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不可申领此项补贴。

3.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员不纳入上述补贴范围。

4.一名符合条件人员的就业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用人单位用于申报、享受一次吸纳就业补贴,不得跨地区、跨年度重复享受。

四、申报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线上申请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自主申请,填报符合条件职工信息、单位基本信息、单位领取补贴对公银行账户信息等。

(二)线下申请

用人单位携带企业公章,到玉溪市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江川区政务大楼二楼大厅84号窗口)申请。

(三)线下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云南省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复印件、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原件等材料。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咨询电话:0877-8011151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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