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充分发挥创业扶持资金促进大学生及退役军人创业的积极作用,现将我区2023年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发证日期为准,毕业时间至申请的时间不超过5年)及退役3年内(含退役当年,以退役证发证日期为准)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创业人员,由人社部门牵头进行优秀创业者评选,并对评选出的优秀创业者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参加评选优秀创业者的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 、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二)创业者经营项目具有示范引领性。 (三)经营主体注册年限达1年以上,诚信守法经营。 (四)创业者经营项目吸纳就业2人(含申报者本人)以上。(有劳动合同或协议)。 (五)创业主体为独资经营或社会组织的申请人须为法定代表人,其它合股经营形式的申请人须持有最大股权。 (六)申请人创业主体为企业的,原则上应属于小微企业。 (七)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 1.申请人在申请期内变更为创业项目法定代表人未满1年的。 2.申请人在申请期内变更为创业项目最大股权人未满1年的。 3.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被列为失信的、有行政处罚记录的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 三、申报方式 补贴项目采取自主申报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向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退役军人向江川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或退役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自有住房房产证明等),用工劳动合同或协议,《云南省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申报表》(附件),申报材料审阅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五、申报时间 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10日(节假日除外),非此时间段报名的一律无效。 六、联系方式 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7-8019970 联系地址:江川区政务大楼二楼大厅85、86号窗口 江川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电话0877-6161677 联系地址:星云路西段26号 (原便民服务中心) 七、监督检查 认定后获得补贴的大学生及退役军人创业项目,须自觉接受纪检、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江川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将定期不定期对项目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云南省大学生、退役军人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回访表》。对虚报、骗取、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云南省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申报表.docx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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