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5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2个:2020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专项资金2500万元;2020年玉溪市江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建设专项补助资金570万元。 1、2020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专项资金 玉溪市江川区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由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和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江川区、澄江县2019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玉农财〔2019〕30号)和《关于江川区2019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变更的批复》(玉农财〔2021〕40号)两个文件批准实施,建设单位为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建设地点为江川区宁海街道(原大街街道)、江城镇、前卫镇、九溪镇和雄关乡,批复总投资101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资金5000万元,地方自筹资金51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用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措施、田间工程措施、科技示范等,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6个畜禽散养户集中养殖点、新建36个废弃菜叶收集池、新建100亩生态净化库塘、采购75套废弃农膜农药包装收存箱、示范推广1600亩生物可降解地膜等。 2、2020年玉溪市江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建设内容为:建设高标准农田5000亩(其中,高效节水5000亩),本项目仅为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15900亩,其中,高效节水7000亩)配套项目,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年度发展目标任务,根据农业农村部门工作职责,按照项目资金文件、实施方案批复中项目绩效目标要求,结合项目实际,以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中年初预算批复的单位(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库中申报的绩效指标设立绩效自评体系。 1、2020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专项资金 (1)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一是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建成16个规范畜禽散养户集中养殖点;数量指标,建成36个废弃菜叶收集站;数量指标,建成47.7亩田间污水生态净化塘;数量指标,购置75套废弃农药包装(废旧农膜)收存箱;数量指标,推广1600亩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 二是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项目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三是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2)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设施完善工程,建设地点为江城镇黄营村委会,实施主体为玉溪市江川区丽珍养殖场和江城镇黄营养殖小区,完成建设雨污分流提升改造1047m、污水沉淀池432m³、沼气综合利用工程100m³。 二是散养户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地点为原大街街道(现宁海街道、星云街道)、江城镇、前卫镇、九溪镇和雄关乡,实施主体为项目地乡镇(街道)及村委会(社区)。完成建设畜禽散养户集中养殖点16个,其中:宁海街道5个、江城镇4个、前卫镇3个、九溪镇2个、雄关乡2个,累计建设标准猪舍29325.85m2;综合用房面积1308.67m2;雨污分流提升改造11040m2;堆粪池567.92m3;雨污分流管网改造4596.64m;生态净化塘1146.47m³;化粪池7座;蓄水池10座;污水处理池2座;污水沉淀池5644m³;无害化处理房420m2。 三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田间工程,建设地点为原大街街道(现宁海街道、星云街道)、江城镇、前卫镇、九溪镇和雄关乡,实施主体为项目地乡镇(街道)及村委会(社区)。完成建设废菜叶收集站36个,其中:宁海街道1个、江城镇5个、前卫镇30个,累计完成建筑面积1176m2;在前卫镇杨家咀村委会完成建设田间污水收集净化塘47.7亩,其中:三家村13.2亩、下大石咀34.5亩;完成采购农业废弃薄膜、塑料制品、化学品包装物田间收集箱75套,其中:大街街道(现宁海街道、星云街道)配发25套、江城镇配发25套、前卫镇配发25套;完成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1600亩,其中:大街街道(现宁海街道、星云街道)推广示范500亩、江城镇推广示范500亩、前卫镇推广示范500亩、雄关乡推广示范100亩。 (3)效益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我区新建了16个规范畜禽散养户集中养殖点,制定印发了《玉溪市江川区畜禽集中养殖点养殖搬迁工作指导意见》,累计搬迁畜禽散养户233户,其中搬迁生猪5302头、牛70头、羊504只、家禽252只。项目区村庄完成畜禽搬迁后,有效减少了村庄内畜禽养殖入湖污染负荷,粪污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也进一步得到加强,星云湖沿湖村庄人畜逐步实现分离,基本消除了畜禽粪污直排的问题,对保护星云湖水质起到了重要作用。完成了75套废弃农膜农药塑料包装田间收存箱采购,并配发到项目乡镇(街道)使用,建成36个废弃菜叶收集站和47.77亩田间污水生态净化塘,成功推广1600亩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对农业废物秸秆尾菜、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废旧地膜、农田退水进行了系统治理,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达到了“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目标。 2、2020年玉溪市江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建设高标准农田5000亩(其中,高效节水5000亩),本项目仅为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项目,通过项目建设,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项目区粮食生产综合能力明显提升,提升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各项绩效指标严格按照文件认真设置,并严谨实施。 (三)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我单位为区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所属股室、站所、中心均没有独立核算,2021年收入预算64641118.86元,收入决算64641118.86元,2021年支出预算78973793.42元,支出决算76459221.67元。其中: 1、2020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专项 资金收入2500万元,根据《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可持续发展专项(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玉江财建〔2019〕210号)和《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可持续发展专项(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玉江财建〔2019〕170号)文件下达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共计5000万元(每年下达2500万元)的中央基建资金。收到资金指标2500万元,支出 679.434944万元,结转下一年度资金1820.565056万元。我单位2020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时,云南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项目绩效自评,填报资金支出数据以单位收到发票1924.56万元填报,发票金额1924.56万元经班子会议研究同意支付并在云南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预算执行录入,单位视为已经支付,但年终财政收回指标,未能支付成功,实际支出资金679.434944万元,年末结转资金1820.565056万元,形成系统填报数据与实际支付数据存在差异。 2、2020年玉溪市江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建设专项 资金收入570万元;支出568.403262万元,年末结转1.596738万元。绩效自评填报568.88万元,资金实际支出数568.403262万元,年末结余1.596738万元。单位在云南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预算执行录入,单位视为已经支付,但年终财政收回指标,部分未能支付成功,形成系统填报数据与实际支付数据差异0.476738万元。 (四)项目管理及实施情况 根据《玉溪市江川区委办公室 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江办通[2019]33号)、《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等有关办法的通知》(江财监[2019]9号)等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文件,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规范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完成预算绩效评价,促进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了《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预算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同时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积极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努力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服务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制定并执行《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玉江农发[2019]1号,《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内部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玉江农发〔209〕3号文件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制定并执行《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财务内部管理规定(暂行)》玉江农发〔2019〕17号文件规定。将项目管理贯穿单位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共同管理全过程,有效加强项目管理,促进单位可持续、健康发展。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江川区成立了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级各相关单位部门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玉溪市江川区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高位推进项目建设。 2.理清项目思路。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工作,多次深入星云湖流域各乡镇(街道)实地调查研究,结合我区实际对项目建设思路做了调整,明确以沿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重点建设内容,按照“统一规划、人畜分离、分片集中、标准建管、公助民建、拆旧建新”的要求,对我区农村畜禽散养户规划集中统一养殖,实现养殖污水粪便集中收集处理,减少畜禽养殖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降低畜禽养殖对环境保护的压力。 3.做实前期工作。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做好前期工作,通过努力,前期已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上报、批复、设计、预算、项目联审、项目选址、用地手续办理、工程招投标等工作,为整个项目建设打牢基础。 4.加强督促指导。为确保项目尽快建成投入使用,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项目建设推进会,多次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指导,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第一时间现场研究解决,对达到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的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对竣工的工程项目及时组织验收和审计,确保项目快速高效推进。2020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内所有建设内容已全部完工,已经组织工程验收。2020年玉溪市江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建设专项,项目100%完成,正在审计验收中。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通过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努力实现财政对单位预算管理要求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预算绩效有考核”总目标,促进单位预算资金得到全面监管,财政政策得到有效实施,预算目标得到完成,并逐步建立以预算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 (二)自评指标体系设立情况 按照项目资金文件、实施方案批复中项目绩效目标要求,结合项目实际,以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中年初预算批复的单位(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库中申报的绩效指标设立项目绩效自评指标。 1、2020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专项资金 (1)建成16个规范畜禽散养户集中养殖点,完成得10分,未完成按比例得分。 (2)建成36个废弃菜叶收集站,完成得10分,未完成按比例得分。 (3)建成47.7亩田间污水生态净化塘,完成得10分,未完成按比例得分。 (4)购置75套废弃农药包装(废旧农膜)收存箱配发乡镇(街道)使用,完成得10分,未完成按比例得分。 (5)推广示范1600亩生物可降解地膜,完成得10分,未完成按比例得分。 (6)完成项目资金1820.565056万元资金支付,完成计划任务满分10分,未完成按比例得分。 (7)项目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大于等于90%得30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口1分,扣完为止。 (8)项目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大于等于90%得10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口1分,扣完为止。 2、2020年玉溪市江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1)建设高标准农田5000亩,大于等于5000亩得10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000亩,大于等于5000亩得10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3)项目验收合格率95%,大于等于95%得10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4)任务完成及时性2年,小于等于2年得10分,每超过1年扣1分,扣完为止。 (5)财政资金亩均补助标准1140元/亩,大于等于1140元/亩得10分,每亩少100元扣1分,扣完为止。 (6)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明显提升得10分,按不明显提升程度扣分,扣完为止。 (7)田间道路通达率达90%,大于等于90%得5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8)耕地质量逐步提升,逐步提升得5分,按逐步提升程度扣分,扣完为止。 (9)水资源利用率逐步提升得,逐步提升得5分按逐步提升程度扣分,扣完为止。 (10)农田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进一步优化得5分,不进一步优化,按不进一步优化的程度,扣完为止。 (11)项目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大于等于90%得10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口1分,扣完为止。 (三)部门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完成预算绩效评价事前准备工作,通知各项目管理股室、站所、中心做好材料、资料收集整理,汇总项目总结,填报相关系统表格,完善各项绩效自评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 按照《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预算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成立预算绩效自评小组,对单位(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评价及单位纳入预算管理的所有项目支出的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审核以下内容:(一)绩效目标设置及完成情况。1.目标设置情况。包括目标设立的明确性、合理性及细化程度,评价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2.目标实现情况。包括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完成情况、产生的社会效益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以及与绩效目标的对比情况。(二)预算实施、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资金预算安排、实际支出、结余、具体使用情况等,以及项目管理办法的制定与执行情况,项目实施中立项、招投标、政府采购、集中支付、完工验收等情况。(三)执行财经纪律情况。主要包括预算单位财务是否有违反有关党纪法规行为;是否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拨付项目资金情况;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并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有套取项目资金的行为。(四)区财政局要求的其他预算绩效评价内容。最后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形成项目评价结论。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果 2021年度我单位纳入预算绩效管理项目71个,纳入预算绩效自评系统项目61个,评价等次为优的有 49个,评价等次为良的有8 个,评价等次为中的有 2个,评价等次为差的有2个,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等次为优。其中: 1、2020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自评打分94.5分,自评等级为优,项目区收益群众满意度测评达95%。 2、2020年玉溪市江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项目绩效自评打分99.72分,自评等级为优,项目区收益群众满意度测评达98.2%。 四、项目运行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存在问题 (1)2021年度我单位纳入预算绩效管理项目61个,单位人力物力有限,在评价过程中不可能对每个参评项目都深入实地进行考察,支出情况和自我评价评分存在过高评估的可能。 (2)单位项目资金预算自主能力差,主要以完成上级指标任务、项目安排为主。 (3)由于农业农村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统管,财会工作业务量大,财务人员主要忙于业务工作,对项目绩效跟踪问效少。 (4)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的管理、沟通功能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 (5)促进预算管理、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实施结果奖惩为方向,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等努力不足。 2、今后的改进措施及努力方向 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加强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努力实现财政对单位预算管理要求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预算绩效有考核”总目标,进一步促进单位预算资金得到全面监管,财政政策得到有效实施,预算目标得到完成,并逐步建立以预算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将预算评价作为制定决策的一项指导指标,努力实现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运用,形成一个密闭的、涵盖财政资金支出全过程的“绩效预算分配-使用-使用结果评价-下年度绩效预算分配”的绩效预算约束循环体系,促进预算绩效管理贯穿到预算支领域、出领域和分配领域。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还是预算决策、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预算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努力实现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实现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指导编制预算,安排今后年度预算资金;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管理手段,沟通工具及项目推进的方法手段,为今后单位的项目设立、项目预算提供数据支撑,促进项目资金合理分配,提高预算资金安排有效性。 六、项目实施管理中取得的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年度内落实“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单位加强自身改革和建设,积极发挥部单位职能作用。落实各项责任目标,做好各项职能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任务,积极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努力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服务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单位可持续、健康发展。取得以下主要经营及做法: (一)择优选取,科学进行项目选择。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集约开发、注重效益;产业主导,突出重点;公平公开,奖优罚劣”的原则,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建设方案、内容和效益分析的设想工作,摸清各项目区实际情况后,提交局党组会研究讨论,择优选择项目。 (二)营造良好氛围,奠定群众基础。采取“宣政策、知项目、提需求、定规划”的方式做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对群众提出的需求和建议进行收集分析,为项目规划设计提供群众基础。 (三)加强组织领导,多方位保证项目实施。其中: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指挥部,指挥部由分管农业的副区长担任指挥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区农业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下设项目综合组、项目资金组、项目协调和建后管护组、项目技术服务组等四个小组,负责项目的管理、资金、技术、协调等工作。 (四)开展资金公示,增加项目资金透明度。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都在项目区显著位置进行项目和资金公示。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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