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 2021年义务教育 学前教育招生入学方案的通知 玉江教体发〔2021〕15号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区属幼儿园,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范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不断深化改革,维护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全区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现将《玉溪市江川区2021年义务教育 学前教育招生入学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溪市江川区2021年义务教育 学前教育招生入学方案 为做好我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根据省、市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全国教育大会、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会的安排部署,坚决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幼有所育”的要求,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招生原则,进一步优化招生入学规则程序,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构建一视同仁、公平发展的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和分片服务、就近入园的制度。 二、工作目标 坚持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幼儿园分片服务原则,规范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全力推进教育公平。所有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应读尽读,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初中入学率分别达99.98%、99%以上;所有适龄幼儿有园可入,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5%以上。 三、招生时间 1.招生宣传摸底阶段:2021年4月28日—5月15日 2.网络信息登记阶段:2021年5月20—31日 登录网站与途径:通过电脑客户端或手机客户端扫描二维码或微信搜索“玉溪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小程序。登记填写信息:家长登录进入网站,按要求填写完整报名信息→上传相关照片→上传资料(父母及幼儿身份证、户口册等)→提交。 提交成功后,各学校、幼儿园分别打印七年级、一年级、幼儿园《预报名信息登记表》留存备用。 3.入学信息确认阶段:2021年6月21—24日 监护人带入学、入园相关材料到对应学校、幼儿园进行预报名信息审核确认。 4.学校正式录取阶段:2021年6月25—27日 各学校、幼儿园根据家长提交材料,按发布招生简章的条件和范围进行录取。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公民办幼儿园同步宣传、同步报名、同步公布预录取结果、同步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四、入学(园)年龄 (一)幼儿园入园年龄 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入园年龄为年满3周岁足龄幼儿(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其它幼儿园根据办园条件允许招收2-3岁幼儿。 (二)小学入学年龄 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足龄儿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五、材料要求 (一)基本材料 1.幼儿园、小学:第一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疫苗接种审核报告单(接种点领取)。 2.初中:第一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疫苗接种审核报告单(接种点领取)。 (二)其它材料 特殊优待对象、改制国有企业、进城务工和随迁子女,服务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除以上所需证件外,还须分别对照选择片区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优待对象(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现役军人子女),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云南省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云应急〔2019〕25号)、云南省教育厅和云南省军区政治部联发《关于印发云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1号)等相关规定,于2021年6月15—18日期间向区教育体育局教育德育股提交入学申请书(含孩子基本信息、父母工作情况、监护人及孩子的户口情况、实际居住地情况、申请就读学校、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户口所在地对应学校的《预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学校公章),查验户口簿、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凭证、军官证或警官证、父母结婚证原件、出生证原件,同时核查入学网络信息登记情况,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递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或幼儿园就读。 2.引进民营规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高层次引进人才和营造招商引资环境的相关要求,引进民营规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需先由相关部门界定后,于2021年6月15—18日将入学相关材料报送至区教育体育局教育德育股,由区教育体育局本着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到城区公办学校或幼儿园就读。任何学校、幼儿园不得擅自与外来单位、企业签订子女入学、入园协议。 3.改制后的原国有企业职工(或户籍)子女,需提供下岗登记失业证、户籍等相关证明材料。 4.进城务工子女、随迁子女:父母在中心城区有相对稳定职业和相对固定住所的区内外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玉溪市教育系统加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玉教基〔2011〕12号)文件精神,需提交以下证件:学生本人及家长(务工者)户口簿和身份证;学生及家长在城区的房产证明材料或学生家长的工商营业执照材料,由对应学校审验符合要求的即可办理入学手续。 六、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安排 (一)中心城区外各中小学入学 按照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和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分类分片安排入学。 (二)中心城区中小学入学 1.大街小学按《玉溪市江川区大街小学2021年一年级招生简章》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1)驻江川部队官兵及符合其他优待对象的适龄儿童; (2)父母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册的适龄儿童及户口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适龄儿童; (3)户口属下营、上营、大街和大庄社区居委会的适龄儿童; (4)招商引资规上企业高管的适龄儿童。 2.大街中学按《玉溪市江川区大街中学2021年七年级招生简章》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入学。 3.大街中小学片区外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大街中小学片区外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需要就读大街中小学的适龄少年儿童,按大街中小学的招生简章,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根据家长提供的基本材料、房产和经商材料依次录取。 大街中小学招生计划完成后,进城务工和随迁子女安排到城区周边的中小学入学。 七、幼儿园入园安排 (一)公办幼儿园 城区三所公办幼儿园接收原招生服务区单位的适龄幼儿,其余乡镇(街道)公办幼儿园招生由各乡镇(街道)统筹安排。 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按照《玉溪市江川区城区幼儿园招生划片方案》安排入园。以星云路(及延长线)东西线为界,东至大庄河、西至三街加油站,划分为两个片区: 1.区一幼招生范围 (1)星云路以北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职正式职工(或户籍)的适龄幼儿,城区上营、下营、大街社区户籍适龄幼儿; (2)享受优待政策的适龄幼儿。 2.区二幼招生范围 (1)星云路以南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职正式职工(或户籍)的适龄幼儿,城区上营、下营、大街社区及朱家庄社区大龙潭、小龙潭、廖家营村小组户籍的适龄幼儿; (2)享受优待政策的适龄幼儿和招商引资规上企业高管的适龄幼儿。 3.德馨苑幼儿园招生范围:德馨苑住户(三年房产)适龄幼儿。 各幼儿园按范围和条件招生后,录取人数出现不平衡的情况,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协调;针对入园适龄儿童居住地不就近、不方便的问题,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提出对调申请(一式三份),先到双方幼儿园确认真实信息后加盖幼儿园公章,再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德育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同时进行入园网络信息系统审核,完成学位对调。未执行实质性对调的幼儿及提供虚假对调材料的,退回原划片区幼儿园就读。 2021年5月19日前,各公办幼儿园发预测表至招生服务区单位摸底预测并通过“玉溪市教育体育信息管理系统”导入摸底基础信息,2021年5月20—31日期间,监护人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微信搜索“玉溪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小程序,打开业务选项卡中的“网络报名”模块,点击“添加”,按操作提示绑定并完善子女信息,提交成功后打印《预报名信息登记表》留存备用(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并于2021年6月21—24日带入园相关材料到对应幼儿园进行预报名信息确认。 (二)民办幼儿园 2021年5月20日—6月27日,民办幼儿园信息登记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监护人自愿选择民办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幼儿园通过“玉溪市教育体育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基础信息,监护人通过扫描幼儿园提供的小程序码,进入“网络报名”模块,点击“添加”,按操作提示绑定并完善子女信息,提交成功后打印《预报名信息登记表》。决定登记入园的,幼儿园对照证件审核信息,收取《预报名信息登记表》并在“玉溪市教育体育信息管理系统”中确认、录取;决定在其他园入园的,需在原登记园删除信息,在选定园按上述方法报名。一经录取,其他幼儿园不得再次招录。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2021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区教育体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信访接待组,负责处理招生日常事务工作。 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志伟(区招考委副主任、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陈春荣(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向俊臣(派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黄赛成(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张 伟(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组 员:闻雁川(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黄正刚(区招考办主任) 金 剑(区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 秦忠国(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顾绍雄(区教育体育局教育德育股股长) 官 云(区教育体育局计财股股长) 周大树(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股长) 李嘉宝(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张 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德育股副股长) 2.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向俊臣(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副组长:闻雁川(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组 员:施文光(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干部) 3.信访接待组 组 长:陈春荣(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黄赛成(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组 员:陈 静(区教育体育局党建办主任) 李江玉(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陈江华(区教育体育局党建办干部) (二)建立资格联审制度 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审核,由户籍社区、税务、公安、应急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1.大街街道上营、下营和大街社区的户籍管理员负责审核本社区的适龄幼儿户籍;朱家庄社区大龙潭、小龙潭、廖家营村小组的户籍管理员负责审核本小组的适龄幼儿户籍; 2.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核实驻江部队官兵信息; 3.区人民武装部负责核实江川籍服役官兵的信息; 4.区税务局和区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核实房产信息; 5.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分别负责核实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烈士、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等相应信息; 6.大街街道、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工信局、工商联等部门分别负责审核招商引资规上企业高管人员信息,核实后请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各部门要尽职尽责、协同合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江川区户籍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和证件齐全的随迁人员子女,全部安排在相应的公办学校就读。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机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报区教育体育局教育德育股审核备案,实现公平、公正、公开招生。 (二)周密部署实施。各学校、幼儿园按全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细化招生工作措施、标明招生流程图、拟定招生入学指南,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做实做细招生各环节的工作,确保服务区适龄幼儿应入尽入。 (三)严格纪律要求。各学校、幼儿园严格执行省市区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认真落实“十个严禁”要求。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具体政策和有关信息,包括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增强招生政策的知晓度,明确家长职责,积极配合做好招生工作。 (五)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各学校、幼儿园要完善监督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依规依纪依法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监督部门对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入园进行全程监控,监督并指导各学校、幼儿园依法履行责任;对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一律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 咨询电话:江川区教育体育局教育德育股 0877-8018755(张老师) 0877-8010769(王老师) 监督电话:0877-8016319 0877-8019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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