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0300134800301000 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维护路产路权,负责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查处各种违章使用、侵占污染、毁坏路产的行为,负责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负责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清理费、占用费的管理。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区现有公路里程738.13公里(其中:国道20.85公里,省道12.25公里、县道103.09公里、村道31.92公里,乡道547.82公里,澄川高速22.20公里)。2021共出动路政执法人员3,92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00台次,对超限车辆检测治理,公路路产路权维护的巡逻检查,路政案件的查处等工作全面执法。 1.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保护公路产权。严格执法,坚决打击查处各种侵占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依法办理路政案件,按程序执法、文明执法,杜绝乱罚款行为,全年无行政诉讼案件发生。截至11月,共查处路政案件32件,案件立案率100.00%,制止各种侵占路产路权行为194起,公路两侧红线控制率达到了99.00%,有效地维护了公路路产、路权。 2.加大公路巡查力度,突显巡查实效。经巡逻检查发现公路安全隐患14处,向公路养护部门发出违法行为通知书14份。严格公路建筑红线控制管理,截至11月,拆除违章建(构)筑物1处、恢复平交道口1个、清理摆摊设点65起、清理整治加水站点37起、清理打场晒粮16起、清理整治堆积物53起,通过整治工作的开展,有效地维护了公路的路产路权。 3.积极开展治超工作,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巩固前期治理成果,维护正常的货运秩序,江川区治超办2021年以来,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治理工作。2021月1月至11月 ,玉溪市江川区治超办共出动执法车辆909辆次,其中:交警出动480辆次,路政出动346辆次,其他车辆83辆次;共出动执法人员4,456人次,其中:交警出动1,715人次,路政出动2,335人次,其他人员出动406人次。检查货运车辆5,052辆次,查获移交交警处理超限超载车辆219辆,其中百吨王车辆8辆,卸载货物9,390吨;区路政大队查处泼洒漏车辆71辆,共收缴罚款1.43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決算表》无数据。 2.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3.我单位2021年度无“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及决算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2021年度收入合计188.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88万元,占总收入的98.9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万元,占总收入的1.06%。与2020年的234.82万元对比,减少45.94万元,减幅为19.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3.21万元,减幅为15.09%;其他收入减少12.73万元,减幅为86.42%。主要原因是:单位项目经费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2021年度支出合计20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88万元,占总支出的92.66%;项目支出14.81万元,占总支出的7.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20年的265.18万元对比,减少63.49万元,减幅为23.9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5.09万元,减幅为11.84%;项目支出减少38.40万元,减幅为72.17%。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经费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6.88万元。与2020年的221.96万元对比减少了35.08万元,减幅为15.80%,主要原因:单位工作经费项目资金拨款收入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1.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81万元。与2020年的53.21万元比项目支出减少38.40万元,减幅为72.17%;主要原因:非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支出情况是: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2140112公路运输管理、预算项目:玉江财预〔2021〕1号其他预算项目补助资金、二级预算项目:①江通路收费站堵卡经费9.18万元;②高等级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经费2.00万元;③维护烟叶收购秩序工作经费3.6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66%。与2020年的220.09万元比减少33.21万元,减幅为15.09%。主要原因:单位工作经费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无此事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8%。主要用于:①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7.52万元;②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0万元。主要是我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及离退休生活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5%。主要用于:①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5万元;②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89万元。主要是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无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39.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4%。主要用于:2140112公路运输管理,支出139.8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劳务费及日常经费支出等。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9.77万元,主要是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无此事项。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无此事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本单位2021年度无“三公”经年初预算及决算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本年度及上上度均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原因是: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资产总额58.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22万元,固定资产25.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2.54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6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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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58.37 | 30.22 | 25.61 | 18.83 | 5.85 |
| 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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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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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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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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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维护路产路权,负责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查处各种违章使用、侵占污染、毁坏路产的行为,负责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负责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清理费、占用费的管理。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建立完善的组织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根据管理需要在乡(街道)设立交通管理所,统筹组织开展辖区内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创新管理协作机制,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区为主、乡(街道)村配合、专业与协管结合”的管理原则,注重联系实际,建立最有利与本地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开展的协作机制,实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无缝隙覆盖的全面共管局面,按照“谁管养、谁受益”的原则,组织动员广大村民管理号本村道路,达到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的目的;探索与相关企业的共管模式,积极与辖区企业单位协商,建立农村公路共管协议;发挥农村公路管理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路政管理文明村镇”和“建设文明样板路”创建活动,用典型引路,积极示范推广,努力创造良好的公路路域环境;严格落实治超政策,在农村公路重要出入口设置科学合理的限行设施,发挥牵头作用,推动政府将货物装载源头治理纳入职能部门的目标考核内容,形成以区政府为主体,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超限车辆源头综合治理机制,严格执行治超执法各项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农村公路治超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公路路政管理的跨越式发展。部门整体收支情况:本部门上年结余:21.03万元,本年度单位收入:188.88万元,本年支出:201.69万元,年末结余8.22万元。其中:财政补助结余0.00万元,其他资金结转8.22万元。基本支出结转0.0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8.22万元。 本单位为二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由上级部门统一汇总公开,附表10-11无数据。 (三)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项目支出自评项目共2个,主要是:⑴路长制经费,20.00万元,项目自评等级:中;⑵治超站执法经费,10.00万元,项目自评等级:中。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无此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300134800301111 玉溪市江川区路政大队表2022091611215442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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