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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简报


来源: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 时间:2022-12-15 10:23:38 点击率: 747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办公室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江办通〔201933号)《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玉江财监〔202211号)的要求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一、总体情况

(一)绩效评价情况

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86.09分,评价等级为。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绩效评价得分情况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决策

14.00

11.00

78.57%

过程

22.00

17.00

77.27%

产出

32.00

31.00

96.88%

效益

22.00

18.57

84.41%

满意度

10.00

8.52

85.20%

合计

100

86.09

86.09%

绩效评价综合结论如下:江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执行区级统筹,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缴费及待遇调整政策;各项业务经办基本规范,受益对象满意度较好,但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政策知晓率不高的问题;受降低缴费费率政策调整的影响,保险费收入增长趋慢,加之人口老龄化加剧的客观影响,长期支付压力增大。

(二)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期初结余76,935,310.84元,2021年全年基金收入136,526,610.09元,比2020年减少了209,503.92元,全年基金支出149,576,810.30元,比2020年增加了23,658,986.50元,年末滚存结余63,885,110.63元。

二、项目存在问题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项目申报绩效目标未结合部门职能职责,以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进行提炼总结,年度目标未涵盖部门职能职责全部工作内容,如绩效总目标应包括规范业务经办管理和监督,防范和化解风险,保障基金安全等;其次,绩效目标科学性、合理性不足,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细化和量化,且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绩效自评流于形式,对项目绩效运行情况的揭示不够深入。

(二)长期支付压力增大

受国家政策及调整影响,缴费率降低,收入增长趋缓,加之人口老龄化加剧增大了支付压力,导致运行风险加剧。

(三)政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经实地调查及发放调查问卷后显示,政策知晓率仅为50.50%存在政策知晓率不高,参保人员大部分不清楚缴费比例、待遇领取情况,政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三、相关要求

对照此次评价结果,请责任单位认真分析整改,充分运用好评价结果,进一步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机制,对照评价发现的问题清单举一反三,梳理出本单位各项目实施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落实措施。

    

 

                 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

                  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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