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生育人数明显增多,高龄高危妊娠急剧增加。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产儿科服务能力建设和高危妊娠管理,切实控制孕产妇死亡,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7〕4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7〕35号)、《云南省高危妊娠管理方案》和《玉溪市高危妊娠管理方案》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玉溪市江川区高危妊娠管理方案》。现将《方案》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根据《玉溪市高危妊娠管理方案》要求,确保实现对全区所有孕产妇进行系统、分阶段地筛查高危因素,及时发现高危孕产妇,进行专案管理,改善妊娠结局,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的目的。保障高危孕产妇筛查覆盖率达100%,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执行率达100%,高危孕产妇随访率≥95%,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成功率达95%等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 二、主要内容 明确我区高危妊娠管理工作内容及组织保障: (一)明确高危妊娠的定义,统一确定高危妊娠分级与评分标准。 (二)工作内容与措施:1、服务机构、人员要求和服务内容;2、初筛与复评;3、标识与预警、登记;4、高危早期干预;5、高危妊娠管理。 (三)明确区人民政府、区卫生计生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各单位工作职责。 (四)监督管理要求:1、做好总结评估;2、开展宣传教育;3、提升服务质量;4、强化多学科协作;5、落实危重孕产妇抢救资金;加强责任落实;严格督导与考评;做好抽查、核实及督导结果的应用。 相关文档:玉江政办发〔2018〕33号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高危妊娠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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