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
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印发。为便于各地各
部门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了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改革任务。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建设知
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决策
部署。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中,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确定为重点任务。2018年5月,
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
(二)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
职业技能培训是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长期以来,我省技能
人才队伍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劳动者技能素质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在劳动力市
场中依然存在技能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因此,建立并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以促进就
业创业为目标,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提供普惠性、均等化、贯穿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
职业技能培训,并将工匠精神、质量意识融入其中,将有利于缓解技能人才短缺这一问题,有利
于提升劳动者素质,也有利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向中高端发展。
(三)推动产业发展升级的迫切需要
随着产业转型升级进程加快,特别是围绕发展八大产业、五网建设,以及打造世界一流的绿
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发展相关产业的需要,劳动者对实现更高质量更
充分就业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覆盖面不够广泛、培训质量有待提高、供给能力
不足等问题逐渐凸显。
因此,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是劳动者提升技能、成才发
展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就业质量、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的根本举措,是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培
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内在要求,是标本兼治、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效手段,更是推进制造强国建
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需要。
二、政策依据
2018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
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实施意见,并抓好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意见》,我省制订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
(云政发〔2018〕6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三、出台《实施意见》的目的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
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围绕发展八大产业、五网建设和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
康生活目的地”需求,积极创新体制机制,构建全体劳动者从就业准备开始到职业生涯全过程的
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注重服务终身,逐步实现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大
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
者大军,为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谱写中国梦云南篇章提供强大人才支撑。
四、出台《实施意见》的意义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事关党和国家发展全局,是贯彻落实十九大“建设知识型、技
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部署的重要支撑,是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缓解技能
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提高就业质量的有力保障。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职业技能培训是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
缓解技能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提高就业质量的根本举措,是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经
济发展新动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要求。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让更多年轻人愿意学技能,愿意做技工,建立健全相关的配套
制度,给予技能型人才更加平等合理的待遇,给予技能型人才更好的社会地位,对推动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推进制造强国建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迈上中高端具有重要意义。
五、出台《实施意见》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与结合云南实际相统一
既体现贯彻国务院文件的核心内容,又结合云南实际,针对云南人口基数大、劳动者技能素
质低、培训资源整体不足、职业培训基础薄弱等情况,提出立足实际、可操作的创新举措。
(二)坚持发挥两个主体作用与政府引导相统一
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对全体城乡劳动者提供普惠、均
等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充分发挥劳动者的培训主体和培训机构的市场主体作用,保障人人享有
贯穿职业生涯终身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与解决措施相统一
针对当前社会关注的培训准入、资金筹集、政府补贴项目目录公开、技能竞赛、技能人才评
价与激励等痛点、难点问题,点对点逐一回应,提出措施。
六、《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的政策体系和组织实施体系
一是明确了职业技能培训的对象覆盖到全体城乡劳动者,每名劳动者在职业生涯的各个阶段
至少能够接受1次职业技能培训;力争到2020年,培训1000万人次高素质的劳动者。二是劳动者在
就业准备、入职定岗、岗位提升、转岗再就业等每个阶段能够接受至少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对
有创业意愿的,可参加创业创新培训。此外,劳动者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主参加其他职业技能培
训。把培训工作贯穿劳动者职业生涯的全过程,构建起服务劳动者终身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三
是在操作实施层面,把培训项目细化为农村劳动力培训、青年能力提升培训、高校毕业生技能培
训、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残疾人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服刑人
员和强制戒毒人员培训等17种培训,所有培训工作分解到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落实。如每年完成
培训农村劳动者300万人次(其中建档立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每年培训20万农村青
年、每年培训2万名高校毕业生、每年培训5万名残疾人、每年培训20万人次电子商务人员等。文
件针对我省实际,特别强调要加强电子商务人员和“云嫂”的培训。四是加强对全省职业技能培
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加大对实施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加强宣传引
导,营造支持职业技能培训发展的环境。
(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能力、教学资源、实训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基地建设
一是开发我省“技能培训通”APP,劳动者可以通过网络培训平台学习职业技能。二是技工
院校学生学习技能期间,修满高等教育学分即可按规定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三是允许职业院
校自主招聘专业课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四是着力培育一批省级职业技能培训品牌,打造一批职
业院校省级骨干专业品牌,打造30个校企深度合作品牌。五是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建
设一批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六是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集团)、重点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建
设一批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三)建立市场化社会化培训机制、质量评估监管机制、高技能人才引进机制、技能人才多
元评价机制和技能提升多渠道激励机制一是所有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均可参加政府补
贴的所有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引进一批国外、省外知名的高端培训机构参与我省技能培训。二是
凡属涉及财政资金的培训项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扶贫等相关部门要把培训工种(项目)
目录向社会公开。三是建立以培训合格率、就业创业成功率为重点的培训绩效评估体系,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四是按照“谁组织、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职业培训全过程监管。五
是构建企业从省外或国外引进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的机制。六是建立以国家、省级和行业竞赛
为主体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每年组织一届全省性、综合性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竞赛成绩优
异的选手,破格晋升技术等级。七是支持用人单位对聘用的技师、高级技师等技能人才,比照相
应层级工程技术人员确定待遇。
七、《实施意见》的特点
一是在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方面。要求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
围绕就业创业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全面加强企业职工岗
位技能提升培训;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大力推进创业创新培训;
强化工匠精神和职业素质培育。
二是在深化职业技能培训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提出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发展机
制,加大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类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力度,提高培训供给能力;建立技能人才
多元评价机制,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职业技能等
级制度;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质量评估监管机制,对培训机构、培训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建立技
能提升多渠道激励机制,支持劳动者凭技能提升待遇,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待
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
三是在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方面。提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能力建设,创新培训内
容和方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资源建设,加快职业标准开发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
台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全国的技能实训和创业实训网络。
四是在加强工作保障方面。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公共财政保障,多渠道筹集经费,建
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进一步优化社会环境,大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
求精的敬业风气。
八、适用范围
根据我省实际,《实施意见》的适用范围为本省范围内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学
校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各类企业,各劳动年龄段内的劳动者。
九、实施时间
《实施意见》自省人民政府印发之日起实施。我省现行职业技能培训有关管理规定,与本实
施意见不一致的,按本实施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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