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及市级有关要求,区政府决定公布了《玉溪市江川区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2023年版)》、《玉溪市江川区各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并将抓好组织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乡镇(街道)基本职权、向乡镇(街道)赋权扩能,是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重要任务,区级各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抓好权责清单的组织实施工作,并规范行使各项行政职权,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 二、严格规范落实 《玉溪市江川区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2023年版)》明确的行政职权事项是按照“乡镇(街道)选取、部门评估、区级确定”程序,在乡镇(街道)选取并经区级权责清单管理部门组织评估的基础上,由区人民政府确定赋权的事项。权责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区级部门不得随意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行政职权交由乡镇(街道)承担;乡镇(街道)不得擅自变更行政职权,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的行政职权,原先行使、现未列入权责清单的行政职权不得继续实施。 三、提升履职能力 要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积极推动人员力量和公共服务资源向乡镇(街道)流动,做到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推动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赋权事项的业务指导,于2023年11月底前完成赋权事项培训和移交,全面提升基层履职能力,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四、加强监督评估和动态调整 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局要加强对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并按省、市工作安排及时调整跟进,省级《行政职权基本目录》《行政赋权指导目录》调整后,要及时调整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因有关地方立法调整或根据各乡镇(街道)实际需要增减赋权事项并调整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由区级权责清单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有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且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尚未完成动态调整前,各乡镇(街道)应严格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执行;对于赋权事项,各乡镇(街道)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后,仍然接不住、管不好的,区级权责清单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组织调整,确保赋权事项正常运行。 本次公布的《玉溪市江川区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2023年版)》自2023年12月1日施行。 附件:1.玉溪市江川区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2023年版) 2.玉溪市江川区各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文档:《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通知》政策解
附件1.玉溪市江川区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2023版).xlsx
安化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xlsx
宁海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xlsx
江城镇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xlsx
前卫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xlsx
九溪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xlsx
雄关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xlsx
星云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