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江发改〔2019〕40号 关于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项目湾河安置点基础设施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上报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项目湾河安置点基础设施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玉江城政请〔2019〕33号)及相 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工程实施方案并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项目湾河安置点基础设施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西河村民委员会。 三、项目建设地点:江城镇西河村委会湾河大沟边。 四、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安置点规划用地10亩,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安置点土石方工程、道路及场地硬化工程、饮水工程、公共建筑、排水处理设施、亮化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绿化工程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766.66万元;资金来源: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项目征地补偿款、星云湖环保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镇村自筹解决。 六、计划工期:2019年4月至2020年5月。 请向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玉溪市江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