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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川区农村饮水安全存在问题及建议的调研报告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9-03 12:00:00 点击率: 363打印 】【 关闭

 

关于江川区农村饮水安全存在问题及建议的

调研报告

                      区水利局    金辉

    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我和同事们对江川区农村饮水安全作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现状

江川区共建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124件,正常运行供水工程124件,供水总规模16848m³/d,总受益人口19.68万人,农村供水人口17.35万人,供水到户比例97.98%。其中千吨万人以上供水工程3件,分别为大街街道大营大龙潭供水站、江城镇供水站、九溪镇海棠供水站,3件工程设计总供水规模3210m³/d,受益人口4.13万人,水源全部为地表水;千人以上供水工程(不含千吨万人以上供水工程)38件,设计供水规模10565m³/d,受益人口12.62万人,其中地表水水源为30处,设计供水规模8869m³/d,地下水水源为8处,设计供水规模1696m³/d;千人以下供水工程83件,受益人口2.93万人,设计供水规模3073m³/d,其中地表水水源64处,设计供水规模2184m³/d,地下水水源为19处,设计供水规模889m³/d。

二、农村饮水安全存在问题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重建轻管问题突出

江川多数农村供水工程尚未制订规范的管理制度,没有固定的维修经费,只配有兼职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文化程度低、技术素质差,对水源消毒,水处理设施的操作不规范。部份村组没有收取水费或管理费收取过低,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不到位运行效益低,水资源浪费严重。

经排查,江川区124件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中,有4件集中供水工程由供水站、供水经营部等国有企业进行供水及运营管理,其余120件由村组自行运营管理。收取水费方面,38件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除了6件未收水费外,其余都正常收取水费;83件千人以下供水工程则有49件集中供水工程能收取水费,其余34件集中供水工程没有收取水费。收费形式方面,大部分收取水费的集中供水工程采取按量计费形式进行收费,少部分供水工程采取每年或者每月固定收费形式进行收费。采取按量计费形式进行收费的集中供水工程执行水价在0.4元/立方至5.5元/立方之间,多数执行水价为2元/立方至3元/立方。收起的水费大多收不抵支。

(二)水源纠纷繁杂

江川区是全国缺水型县区之一,由于受自然地理因素影响,水资源地区分布差异较大,全区范围内资源性、工程性、水质性缺水问题并存。安化、雄关、矣文、陈家湾等山区的资源性缺水问题较为严重。由于历史原因,水源丰富的村社不允许其他村社来引水,为争水,经常出现打架群体事件。

(三)群众节水意识淡薄

没有收水费的村组,不少的农户吃用自来水、洗用自来水、灌田用自来水,甚至有的日夜开着流,成了“长流水”。交水费的农户,由于是国家投资修建,未按商品化运作,不仅在卫生保洁、清泥上相互推诿、无人负责,而且在用水上节约意识不强。

(四)季节影响水量水质

江川区的农村饮用水,大部分是地表水水源,水量水质受季节影响,春冬干旱严重,水量不足,特别是江城的陈家湾村、祁家营村;安化的董炳村,早谷田村;九溪的阳山庄村,雄关的爬地,遇干旱,经常水量不足或干枯,需送水才能解决。在水质方面,丰水季存在色度、浑浊度、肉眼可见物等指标超标情况。

三、对策及建议

(一)搞好项目建后管护的宣传工作

各乡村要利用广播、电视、墙报、黑板报等形式,对农村饮用水工程管护的重要性进行宣传,提高项目区农民认识和管护自觉性,做到家喻户晓,项目工程竣工之后,坚持“谁所有、谁负责、谁受益、谁管护”原则,对所有的工程进行全方位的管护、维护,保证工程正常、永久使用。分步骤将工程管护责任制度落实到人,形成人人爱工程管工程的良好社会氛围,最大限度地提高工程设施的利用率。

(二)加大资金投入

江川区资源性、工程性、水质性缺水、管网老化渗漏还很严重,应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实施调水、管网改造、增设计量及净化设施,使全区大部分农村群众能喝上了清洁卫生安全的饮用水。充分利用与云南水投签订合作协议的契机,加强合作,合作实施项目,努力解决城乡供水基本困难和矛盾。

(三)建立管护运行机制

全面推进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区级农村供水管理服务机构、农村供水专业化服务体系、合理的水价及收费机制、工程运行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和水质检测监测体系、水厂信息化管理,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加大对水厂运行管理关键岗位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确保工程长效运行。出台人饮工程运行管护实施意见,落实管护人员、管护措施和管护人员报酬,并明确其责任和义务,签订工程的管护相关协议。制定水费收取标准,报相关程序审批。建立健全管护制度和村规民约,对工程发挥持久效益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水源保护区、提水站、水池、输水管道、管网、管理房等设施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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