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云安办〔2024〕1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44号)和玉溪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四个一批”清单公示和报批工作的通知》要求,江川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四个一批”清单已于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30日(15天)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映和异议,经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下列4座非煤矿山予以关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闭矿山名单 序号 | 采矿许可证 (矿山名称) | 采矿许可证 (采矿权人) | 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称) | 关闭原因及依据 | 1 | 江川区雄关雄峰综合石料厂 | 玉溪市江川区雄关雄峰综合石料厂建筑用石灰岩矿 | 江川区雄关雄峰综合石料厂 | 采矿许可证于2023年7 月01 日到期,已过期。矿区内资源枯竭,位于华宁白龙河水库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矿业权已不再延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六号主席令)“第二十四条”及《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云政办〔2024〕44号)文件要求,列入淘汰关闭。 | 2 | 江川区雄关雄峰综合石材厂 | 玉溪市江川区雄关雄峰综合石材厂建筑用石灰岩矿 | 江川区雄关雄峰综合石材厂 | 采矿许可证于2023年6 月19 日到期,已过期。矿区内资源枯竭,位于华宁白龙河水库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矿业权已不再延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六号主席令)“第二十四条”及《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云政办〔2024〕44号)文件要求,列入淘汰关闭。 | 3 | 江川区白家山石料厂 | 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白家山建筑用石灰岩矿 | 江川区白家山石料厂 | 采矿许可证于2023年4 月01 日到期,已过期。矿区位于星云湖绿色发展区,矿业权已不再延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六号主席令)“第二十四条”;《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及《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云政办〔2024〕44号)文件要求,列入淘汰关闭。 | 4 | 江川县昊源新型墙体材料 有限公司 | 江川县上头营砖瓦用页岩矿 | 江川县昊源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采矿许可证于2023年6 月17 日到期,已过期。矿区位于星云湖绿色发展区,矿业权已不再延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六号主席令)“第二十四条”;《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及《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云政办〔2024〕44号)文件要求,列入淘汰关闭。 |
二、关闭时间 2025年12月30日前。 三、关闭要求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严格督促指导好企业矿山关闭工作,依法注销相关证照,确保矿山按要求关闭到位。 (二)矿业权人作为责任主体要具体做好下列关闭工作。一是列入关闭的企业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拆除生产设施及生产生活附属建筑物。二是主动向相关部门申请注销采矿许可证等证照;三是应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关闭期间不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四是应做好从业人员遣散、安置等工作。因从业人员遣散、安置等工作不到位造成群体性事件的,依法追究企业及法人代表的法律责任;五是积极开展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并申请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六是做好矿山关闭后续处理工作。 (三)在矿山关闭工作中,对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妨碍执行公务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将依法严处,对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公告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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