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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对玉溪市第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4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07-24 16:23:29 点击率:207打印】【关闭

玉江政函〔201969

普春德代表

感谢您对江川区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您提出《关于九溪镇矣文村委会下辖四个村民小组震后重建资金扶持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通海“8·138·14”地震灾后民房及村庄恢复重建工作,及时制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有序全面推进震后重建工作。根据《玉溪市江川区通海8·138·14”地震灾后民房及村庄重建实施方案》(玉江政办发〔201853号),震后重建扶持政策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灾后民房重建补助

(一)农危改目标任务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的,按照《关于<玉溪市江川区加强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玉江办通〔201752号)执行;其他3类重点对象重建的,按照省、市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户均3.1万元,由各乡镇(街道)统筹补助已享受农危改补助政策的建档立卡户震后房屋受灾程度达到D级需拆除重建的,按照每户5万元标准进行补助。  

(二)其他符合条件的受灾重建的,待房屋按时建成并验收达标后,按照户均2.1万元市级承担每户1.6万元、区级承担每户0.5万元补助至重建户

(三)符合条件的重建户可以享受农信社发放的贴息贷款,户均额度10万元,贷款期限8年,其中政府贴息5年,贴息期间由农户承担利息部分按年利率2%计息,其余利息和风险补偿金由市级承担。

(四)重建户可以享受农信社发放的商业贷款,户均额度10万元,贷款条件农信社按商业贷款审批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二、灾后民房修缮补助

被认定为CD级危房需要修缮加固的,按照户均0.5万元的标准补助至乡镇(街道),由各乡镇(街道)统筹使用,并负责组织实施。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三、灾后村庄重建补助

对灾后集中安置重建达到20户以上的重点村庄,由区级统筹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按照户均4万元给予村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最高每个村庄补助200万元);其他灾后安置重建的村庄,由区级整合农村人居环境、“一事一议”、农业、水利、烟草、电力等项目资金,给予村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江川区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

2019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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