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办公室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力度十五条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和区级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市驻江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十五条措施》已经2022年12月27日玉溪市江川区第三届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和2023年1月30日三届区委第77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办公室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31日 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十五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有关文件精神(云办发〔2022〕21号、玉办发〔2022〕22号)精神,打响“江川效率”“江川服务”“江川诚信”营商环境品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认识再深化,以更强担当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的意识。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每一名干部树立“人人都是营商专员,个个都是形象大使”的意识,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以坐不住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等不起的责任感,全力以赴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落实。 (二)树牢“用户思维、客户体验”的意识。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进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的重要内容,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第一标尺”,主动换位思考,推动流程再造,创新支持政策,优化服务供给,着力当好“服务员”,积极构建体现江川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特色的营商环境。 (三)树牢“拉高标杆、争创一流”的意识。坚持以“跳起来”优化营商环境的思路,主动对照国家、省和市最新要求,对标最高最好最优,抓好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涉及18个指标领域的优化提升,按照“一个指标一套方案”的要求,靶向攻坚、精准施策,有针对性地补齐短板弱项。2022年参加市营商环境评价成绩争先进位,5个指标排名进入全市前三。 二、措施再优化,以更高标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四)聚焦流程再造。按照“五级十二同”要求,规范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从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成一件事”的角度出发,开展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梳理,优化再造后形成“一件事一次办”新流程。按照“成熟一件、实施一件”的原则,分批分类推出一批跨部门联办、多事项集成的“一件事一次办”场景应用。加强我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建设,纵深推进“一网通办”。 (五)聚焦数字赋能。做好“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的迭代升级,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等推广应用和互通互认,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依法依规推进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构建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征信平台、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之间的数据共享交换通道,为有效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信息化支撑。 (六)聚焦项目服务。重点围绕11个全产业链,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实行“1对1”精准服务,有效解决制约项目落地的问题。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项目前期“最多跑一次”和园区投资项目承诺制,建立“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工作机制。强化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稳步实施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以及“标准地”出让、“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等改革。进一步完善政银企三方对接常态化机制,提高项目融资需求和金融服务的精准匹配度。 (七)聚焦市场主体培育。对标对表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目标要求,推进“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分离”“一照多址”等改革试点,深入开展“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行动,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小升高”“规转高”“高变强”,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计划,推动2022年全区市场主体数净增3722户以上。 (八)聚焦惠企政策直达。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让市场主体熟悉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全面归集编制国家和省、市、区的惠企纾困政策清单并按季度更新,在区级政务服务大厅(场所)设置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通过统一渠道精准推送至企业。进一步优化惠企政策申报流程,开展普惠性政策“免申即享”服务试点。 (九)聚焦政企沟通渠道。健全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重点骨干企业制度,摸清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诉求和反映的问题,并协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发挥工商联、工会等组织联系服务企业的优势,组织做好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建立营商环境观察站等工作。健全完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营商环境投诉平台涉企问题归集和分析机制,推动主动治理、未诉先办。 三、机制再完善,以更强保障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十)健全协作分工机制。参照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实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双组长”制。领导小组下设8个专项组,商事制度改革和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工程领域、财税贸易、法治建设、包容普惠创新、惠企政策7个专项组分别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涉及指标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宣传推介专项组由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发展改革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与专项组形成“一办八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十一)优化责任落实机制。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围绕市营商环境评价反馈问题和平时检查调研发现问题,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监测问题整改和任务完成情况。领导小组各专项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照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细化各指标领域优化提升措施,明确工作标准、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 (十二)完善工作推进机制。领导小组要做好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部署,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协调指导、督促落实作用,每季度召集1次工作推进会,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拟制工作方案和责任清单,研究分析标杆城市经验做法以及国家、省、市营商环境评价方法,对接外部专家与第三方资源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领导小组各专项组要每月召开1次指标分析调度会,及时了解掌握各项指标进度情况以及其他各县(市、区)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部门职能目标,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每年至少开展1次“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跟执法”活动,精准查纠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 (十三)强化法治保障机制。把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纳入“法治江川”建设,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专题法治宣传和培训,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新型监管机制,逐步建立“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探索实施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推动落实市场主体初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开展投资者保护专项行动,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发挥司法保障职能,深化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逐步健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提高涉企案件审判质效。 (十四)强化考核督查机制。按照市营商环境评价要求,把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增长量作为衡量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健全完善区对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各部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以及项目资金支持等挂钩。加大专项督查力度,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纳入督查;对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或进展缓慢,严肃追责问责。 (十五)创新宣传推介机制。区委宣传部要把营商环境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运用新闻发布会、媒体见面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报道玉溪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和成效,加大对典型案例和先进企业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项组牵头单位要在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持续开展常态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附件: 玉溪市江川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任务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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