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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县内主干公路两侧建筑红线控制的有关规定》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12-10 19:06:14 点击率:147打印】【关闭

江川县人民政府印发于县内主干公路两侧建筑红线控制的有关规定为便于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规定》的相关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制定《规定》?

为加强主干公路路政管理,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占和破坏,保障公路完好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对县内几条主干公路两侧的建筑红线控制作如下规定

二、控制范围是哪些?

(一)、本规定所指的主干公路专指我县行政区域内玉江公路江川段、江华公路江川段及澄川公路江川段。

(二)、公路两侧建筑红线控制范围是指公路边沟外缘以外的区域。我县几条主干线公路两侧的红线控制分别为

1、澄川公路江川段(伏家营大寨至江川澄江交界)新盖建筑物必须距离公路边沟外缘15米。

其中K9+400-K18+760段(即龙街镇中渔村至后卫乡青铜器厂)公路左边(靠接星云湖一边)不允许再新建任何永久性建筑物。在沿路村镇聚集地沿湖一边确需新盖建筑物的,必须经交通、城建、土管部门会审同意。

2、澄川公路联络线江抚公路(江城镇至孤山渡口)出入口两侧,统一由江川县人民政府按城建规划开发建设,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建盖建筑物。其余路段新盖建筑物必须距离公路边沟外缘15米。

3、江华公路江川段(伏家营大寨至雄关交界),所有新盖建

筑物必须距离公路边沟外缘15米。

4、玉江公路江川段新盖建筑物必须距离公路边沟外缘15米。

其中K0+000—K4+100(即五岔口至紫红坝)60米大道,公路边沟外10米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建盖建筑物。10米以外由江川县人民政府按城市建设要求统一规划开发。


相关文档:关于县内主干公路两侧建筑红线控制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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