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玉溪市江川区农村危房闲房旧房 “拆、退、管、用”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办公室、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为便于各部门及社会公众 一、2022年玉溪市江川区三房拆退新政是怎样的? 1.目标任务 力争2022年内实现应拆尽拆,90%以上盘活利用,切实增强集体和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规划管控意识,着力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农村“三房”“拆、退、管、用”长效机制。 2.拆退计划: (1)前期准备阶段(2022年1月1日至2月25日) 开展摸底排查、研究制定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做好宣传发动等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各乡镇(街道)在制定总方案的基础上,要突出环境整治、拆除利用、规划落地等三个方面,确定3个试点村,并制定好试点工作方案。 (2)试点先行阶段(2022年2月25日至5月底) 由各乡镇(街道)结合试点工作方案,按照《玉溪市江川区农村危房闲房旧房“拆、退、管、用”工作实施方案》,启动试点村“三房”拆除工作,做到“拆除一批、验收一批、销号一批”,各乡镇(街道)完成任务销号验收后,于5月15日前书面向区领导小组报告,区级于5月底组织完成验收,力争为全面推进提供可参考、可复制的试点经验。 (3)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 全面总结试点村拆除经验,进一步完善方案,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争取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拆、退、管、用”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农村“三房”“拆、退、管、用”的措施办法和管控机制,拓宽农村“三房”拆除退出土地的利用模式,各乡镇(街道)至少培育2个以上农村“三房”“拆、退、管、用”示范村。 (4)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2月,长期坚持) 召开区级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全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危房、闲房、旧房“拆、退、管、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结合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总结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批有特色、有影响、有推广价值的典型示范点,为全市全省全国工作提供示范、树立标杆。 二、2022年玉溪市江川区三房拆退具体拆除哪些房屋? 1.私搭乱建类 主要是指既没有权属依据,又未经乡、村、组任何一级组织认可过的建(构)筑物,由集体组织拆除。 2.建新未拆旧类 主要是指在批建新房中,房主建成新房后未按承诺交出的旧房,由集体组织拆除并收回土地使用权。 3.坍塌危险类 主要是指有合法权属依据,但因年久失修坍塌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建(构)筑物,采取有偿退出或发放凭证等方式,由集体组织拆除后盘活利用。 4.长期闲置类 主要是指有合法权属依据,但长期闲置、低效利用或有碍观瞻的建(构)筑物,采取有偿退出或发放凭证等方式,由集体组织拆除后盘活利用。 5.其他类别 主要是指有合法权属依据,但影响村庄规划、人居环境、道路交通、公共安全或其他经村集体研究,且与群众协商同意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采取有偿退出或发放凭证等方式,由集体组织拆除后盘活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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