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办发〔2007〕61号
江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
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有关部门:
《江川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江川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接补助资金(以下简称“直补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安全发放,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1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06〕2500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便民高效、公开透明,实行属地管理和户籍地登记发放,确保直补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安全兑现到移民手中,维护移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二、发放范围
(一)根据《玉溪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暂行办法》,经登记公示核定、确认的茶尔山水库移民。
(二)外地自主迁入我县的移民,待与迁出地移民部门衔接,经共同核定、确认,落实资金后发放。
三、发放标准和期限
发放标准每人600元/年,期限为20年。自2006年7月1日起,根据国家后期扶持资金核拨到位情况按季度计发;2006年7月1日以后,根据《玉溪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暂行办法》核减的直补对象从次年1月1日起停止发放直补资金。
四、发放程序
2007年6月30日前发放2006年下半年、2007年第一季度的直补资金;在2006年7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根据《玉溪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暂行办法》核减的直补对象从2007年1月1日起停止发放直补资金。
(一)县财政按核定的移民实有数直补资金拨入移民所在的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要设立专户,并以存折的形式发放到每位移民手中。移民凭领取的存折到指定的信用社领取补助款。发放过程中,发现有异议的暂缓发放,经核实确认条件符合的再行发放,不符合条件的终止发放。
(二)存折领取手续。直补存折由本人凭身份证(户口簿)到所在乡镇财政所签字纹印领取;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凭户口簿及监护人身份证领取;需委托他人领取的,直补对象必须出具本人委托书,被委托人凭其身份证和委托人的委托书及户口簿(或身份证)领取。
五、督促检查
在发放期间,县移民办、财政局组织人员到乡镇检查、指导、监督发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妥善解决;各乡镇要及时向县移民办报告发放情况,便于县移民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对有关问题及时研究,妥善处理,确保发放工作稳步推进。
资金发放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对发放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完善资金发放管理制度,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转入正常化轨道。
六、工作要求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接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政策性强、任务重,涉及移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全县稳定大局。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按以下工作要求把直补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乡镇是直补资金发放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移民工作和社会稳定负总责。要把直补发放工作作为近期的主要工作,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深入移民村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把移民政策宣传到位,全力以赴做好资金发放的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县属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切实做好直补资金发放工作。县移民办、县财政局负责筹措落实后期扶持政策所需的资金,及时将直补资金足额拨入各乡镇财政所后扶资金专户;县移民办要负责直补资金发放的管理指导工作,制定发放方案,做好补助对象资格的复查确认工作,建立健全补助对象信息资料,做好直补资金发放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县信用联社要负责直补资金代发工作,明确代理发放网点,制定发放的规章制度,确保资金发放的安全;县公安局负责及时准确提供后期扶持对象的户籍信息,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维稳工作;宣传部门要围绕发放工作,搞好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县信访局负责后期扶持对象的信访工作,协助县移民办和各乡镇做好上访对象的思想和政策解释工作;县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后期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严肃发放工作纪律,查处发放工作中的违纪问题;县审计局负责后期扶持资金发放情况的审计工作。
(二)落实措施,维护稳定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把维护稳定放在资金发放工作的首位,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掌握各方面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工作,把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人。要针对人口核定工作中反映和暴露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特别要重视非农移民和当地群众以及小型水库移民问题,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应对措施。要认真落实维稳工作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应急预警机制和信息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反应灵敏、措施有力、处置及时。各乡镇要设立由分管领导、移民干部、综冶、信访员组成的后期扶持政策咨询和信访接待室。及时发现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三)转变作风,搞好服务
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把这项工作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深入基层,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做深、做细移民群众的思想工作,让移民真正体会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关怀。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作风,加强服务,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群众多做实事。县发改委、移民办、财政、交通、农业、民政、水利等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尽快、尽早地编制上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规划,积极向上级争取扶持资金。
(四)严肃纪律,各负其责
各乡镇和县移民办要在人口复查确认工作中,严守工作纪律,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做到不误登、不漏登。要教育和引导移民群众积极配合做好直补对象资格复查确认工作,对无理取闹,干扰阻挠资格复查确认、资金发放工作的,要严肃处理;对捏造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复查确认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资金发放工作,并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督查重点,层层抓好落实,确保资金发放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