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办发〔2007〕55号
江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夏季
植树造林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委、办、局,各事业单位:
今年雨水来得早,降雨充沛,现已进入雨季,正是开展植树造林的大好时机,为确保按质按量完成今年的植树造林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植树造林是搞好生态建设的重要措施,是维护生态安全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实现我县经济与环境相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为此,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对林业生态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业主负责制,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各项目造林合同由各乡镇负责签订,乡镇林业部门负责造林质量的监督,县林业局负责技术指导、检查验收,各有关部门要在县绿化委员会的指导下,认真组织,积极参与,为实施我县“生态立县”战略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今年植树造林的主要任务是:(一)2006年省级竹滕基地建设项目的扫尾工程3000亩;(二)2007年防护林建设6000亩;(三)2007年度重点公益林补植补造900亩;(四)2006年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退耕地造林地块的补植补造(各乡镇2007年度植树造林任务详见附表)。
三、质量要求
(一)各项目造林成活率必须达到85%以上;(二)造林质量必须符合各项目的《施工作业设计说明书》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具体是:1.防护林建设的造林密度为167株/亩,整地规格为桤木、桉树挖40×40×40厘米定植塘、植袋苗,华山松采用“掰嘴喂食”的造林方法,植地苗;2.竹滕基地建设的造林密度为20株/亩,整地规格为挖40×40×40厘米定植塘、植地苗;3.重点公益林补植补造项目的造林密度为150株/亩,整地规格为桤木挖40×40×40厘米定植塘、植袋苗,华山松采用“掰嘴喂食”的造林方法,植地苗;4.退耕地补植补造的补植密度、整地规格必须根据各退耕地造林的林种、树种而定;(三)各项目造林地块必须有专人管护,定期进行新造林地的抚育。
四、补助标准
(一)防护林建设每亩补助标准:营造桤木、桉树纯林80元(包括种苗、造林工时费);营造桤木、华山松混交林60元(包括桤木种苗、造林工时费,华山松造林工时费);营造华山松纯林20元,华山松种子由县林业局提供,华山松育地苗工时费按每亩育苗地补助2000元;全县聘请7个专职管护人员负责防护林的管护、管护期为三年,补助管护人员工资3600元/人.年;(二)竹滕基地建设项目每亩补助50元(包括苗木、种植工时费);(三)重点公益林每亩补助60元(包括桤木种苗、造林工时费,华山松造林工时费),华山松种子由县林业局提供、华山松育地苗工时费按每亩育苗地补助2000元;(四)退耕还林工程补植补造种苗费由退耕户自行解决,种苗不予补助。
五、检查验收
10―11月份,由县政府办牵头,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参照《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办法》,对各乡镇、各项目造林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补助兑现
各项目造林必须经县级检查验收组验收合格后,方可按政策标准一次性兑现各项目造林的补助及退耕农户的钱粮补助;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各项目造林不予兑现补助经费,退耕地造林不合格的暂不兑现退耕农户的钱粮补助,待补植验收合格后再行兑现。
附件:江川县二○○七年植树造林任务表
二○○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