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办发〔2007〕16号
江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江川县反洗钱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相关部门:
《江川县反洗钱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
江川县反洗钱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反腐倡廉、打击经济犯罪的安排和部署,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维护国家政治经济、金融安全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根据《玉溪市反洗钱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有关要求,经县政府批准,建立江川县反洗钱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织构架
(一)江川县反洗钱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是在江川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反洗钱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的,指导全县反洗钱工作,协调各部门、动员全社会开展反洗钱工作的组织机构。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县政府办、中国人民银行江川县支行、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经委、县商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文化局、县广电局、县邮政局、县银监办等18个部门为江川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江川县支行作为江川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各成员单位在县政府和联席会议确定的反洗钱工作机制框架内开展工作。
(三)联席会议领导小组
联席会议下设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许中华任组长,中国人民银行江川县支行主持工作的副行长苗云芬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
(四)联席会议日常办事机构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中国人民银行江川县支行,由中国人民银行江川县支行副行长张景会任办公室主任,基础业务股股长徐秀光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两名联络员(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各一名)为办公室成员,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基本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反洗钱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反洗钱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的有关决议;
2.分析研究洗钱活动的手法、规律、特点等,掌握本地区和各相关部门反洗钱工作情况,就反洗钱工作的措施、计划、项目提出建议和方案;
3.协调各行业、各部门开展反洗钱工作,逐步实现反洗钱工作信息共享;
4.定期或不定期总结通报江川县反洗钱工作的情况,表彰奖励在反洗钱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
江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参与江川县反洗钱跨部门合作的统筹综合工作,从执政为民、建立廉洁政府、维护社会公正的高度,协调、督促、指导下级人民政府加大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视、支持力度。
中国人民银行江川县支行:根据国家反洗钱的有关规定,承办组织协调江川县反洗钱的具体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金融业反洗钱政策措施和可疑资金交易监测报告制度,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汇总和跟踪分析本、外币等可疑资金交易信息,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协助司法部门调查处理有关涉嫌洗钱犯罪案件;研究金融业反洗钱工作的重大和疑难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部署非金融高风险行业的反洗钱工作。
江川县法院:督办、指导洗钱犯罪案件的审判,针对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问题适时给予法律指导。
江川县检察院:督办、指导洗钱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立案监督,注意发现和查处隐藏在洗钱犯罪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江川县公安局:组织、协调、指挥各级公安机关做好防范、控制与打击洗钱犯罪工作;负责涉嫌犯罪的可疑资金交易的调查和破案工作。
江川县监察局:调查处理洗钱活动所涉及的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加强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注重从源头上遏制洗钱活动;研究建立打击利用洗钱进行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的信息共享与合作调查机制。
江川县司法局:在律师、公证、法律服务领域加强反洗钱制度建设;协调开展反洗钱领域的司法协助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江川县财政局: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与账户的管理。研究、强化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管。研究建立洗钱所涉资金的追缴入库制度。研究建立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以及注册会计师、评估师等执业人员协助开展反洗钱工作的机制。
江川县建设局:在江川县房地产领域开展反洗钱工作;研究提出在房地产领域开展反洗钱工作的政策措施建议。
江川县经委: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测,加强企业基层基础管理和财务管理,参与研究对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进行反洗钱监管问题,规范市场运行,防止洗钱活动对企业的冲击。
江川县商务局:参与对洗钱活动频发领域和区域的管理;研究对“三资”企业进行反洗钱监管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参与对进出口贸易的监管,防止境内外不法分子勾结、利用虚假进出口贸易进行洗钱;参与研究对商贸行业和企业进行反洗钱监管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江川县国税局:参与研究打击和防范涉及洗钱的偷税、逃税、骗税和追缴欠税等涉及国家税收的违法行为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相应的信息传递和执法合作机制。
江川县地税局:参与研究打击和防范涉及洗钱的偷税、逃税、骗税和追缴欠税等涉及地方税收的违法行为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相应的信息传递和执法合作机制。
江川县工商局: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分类监管,建立与人民银行、公安、安全、税务等相关部门反洗钱信息沟通、通报体系,配合相关部门对非金融行业的洗钱活动实施反洗钱监管。
江川县文化局:参与反洗钱工作的宣传教育,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文化,提高公民反洗钱意识。
江川县广电局:参与反洗钱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反洗钱意识。
江川县银监办:协助人民银行监督指导江川县银行业贯彻执行反洗钱政策措施和可疑资金交易监测报告制度及对银行业执行反洗钱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管。
江川县邮政局:协助人民银行和银监办研究监督指导江川县邮政储蓄部门贯彻执行反洗钱政策措施和可疑资金交易监测报告制度;协助人民银行对江川县邮政储蓄部门贯彻执行反洗钱的规定实施监管。
(三)办公室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掌握江川县反洗钱工作情况,加强对江川县洗钱活动手法、规律、特点的研究;就反洗钱工作的政策、措施、计划、项目向联席会议提出建议和方案;负责联席会议的召集,督促落实联席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及时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承办协调各行业、各部门开展反洗钱的具体工作,逐步实现有关工作信息共享;具体组织江川县的反洗钱合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根据各成员单位意见提出会议议题,经召集人批准或全体联络员会议研究同意后,确定每次联席会议的议题;承办联席会议的具体会务安排;负责整理每次联席会议的会议纪要,分送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跟进、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全体会议,如有需要,经成员单位提议,可随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联席会议的议题包括: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反洗钱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反洗钱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讨论需要沟通的政策规定及有关重点工作;交流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就有关工作进行协商,并提出落实意见。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按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落实。
(二)联络与金融情报会商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或者部分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共同会商涉嫌洗钱的可疑交易报告以及重要举报线索。
(三)监管机构协调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金融监管部门反洗钱工作协调会议,加强人民银行与银监等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共同督促指导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严格反洗钱工作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金融业反洗钱监管的沟通、磋商机制。
二00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