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办发〔2007〕1号
江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
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相关单位:
2007年春节将至,春运期间历来是人流、车流、物流高度集中,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时期,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关于春运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的要求,今年全省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前11天进入,从1月23日至3月14日,共51天。为确保春运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保障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专门成立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指挥,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建萍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江瑞 县政府办副主任
焦智斌 县公安局副政委
褚永华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员由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交警大队,由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胡浏宁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全县春运各项目标实现。
二、工作目标和步骤
(一)工作目标:
全县春运期间不发生3人以上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比2006年春运期间有所下降。
(二)工作步骤:
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月23日至2月3日,重点是提前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及全县春运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工作。
第二阶段:2月4日至2月17日,重点是全面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及消除容易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隐患。
第三阶段:2月18日至3月14日,重点是全力保障春运高峰的交通畅通及安全,确保春运各项目标实现。
三、工作措施
(一)建好以客运车辆为重点的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县在有9座以上客运车辆通行的星云收费站设置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服务站由交通部门负责,抽调交通、交警、农业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通行的时段和路段进行有效监控,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必须做到逢车“四查”:一查人数、核对是否超员;二查车辆和驾驶人证件,核实驾驶人是否有准驾资格、交通违法是否记满12分、车辆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三查车辆的始发和终点站,向驾驶人和乘客核实车辆连续行驶的时间,检查驾驶人是否疲劳驾驶;四查车辆防火器材数量、性能以及有无加装座椅等非法改装行为,安全通道是否被阻挡。检查后要认真填写《云南省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点)检查内容登记表》,经被查驾驶人本人签名认可。同时,要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其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向驾驶人发放辖区事故多发路段情况、宣传交通法规、交通安全宣传单,提醒注意行车安全。
(二)迅速掀起春运交通安全宣传高潮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春运交通安全宣传贯穿整个春运工作的始终,大力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一是由安监组织交通、交警部门在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阶段,特别是在2月3日春运启动日,组织力量在城市街头、广场、客运站等人流聚集的地方,到农民工聚集的企业、工地,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掀起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高潮。二是交通、交警对所有的客运企业领导、管理人员、驾驶人和所有从事春运的客运职工,进行一次严肃的宣传教育,通报辖区客运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组织观看宣传光盘和挂图,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三是各乡镇、派出所利用农村集市、节庆活动等时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及时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四是县广电局等宣传部门要做到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网络、进电视、进电台、进报纸、进杂志,及时发布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信息、路况和交通管制信息,提醒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对严重超员等交通违法案件给予及时及时曝光。五是交警部门要在2月3日前,把交警支队印制的“春运交通安全提示语”张贴到全县所有7座以上客运车辆上,警示提示广大客运驾驶人确保春运交通安全。
(三)进一步加大预防农村道路交通特大事故的工作力度
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要对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容易违法载人的地区、路段和聚散地严加查处和防控,一经发现坚决取缔。农机部门要在拖拉机容易发生整车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乡村道路上设置临时检查点,查纠、制止拖拉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员作用,认真落实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的“户籍化”管理规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农村集市、少数民族节庆等人流、车流集中的场所,要积极配合交警、派出所和农机部门进行管控,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防止出现漏洞和死角。
(四)确保路面高压严管的态势
春运期间,各职能管理部门要把主要人力及装备布置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基层一线,交警部门的所有警车和检测、监控设备都要投入到春运交通安全工作一线,真正提高对道路的管控率和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管事率。对无证驾车、酒后驾车、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告》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该扣留的车辆坚决扣留;该暂扣、吊销驾驶证的坚决暂扣、吊销驾驶证;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决不姑息迁就。交通、交警、农业要联合执法,开展专项行动,坚决取缔打击非法营运,净化客运市场,对安化、雄关片区要进行重点整治。
(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交通、交警部门要在春运前对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重点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提出整治意见,对整治难以实现的,要及时设置简易警示标志,加大防控力度,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对不具备通行9座以上客运车辆安全条件的,要坚决禁止通行;对天气造成雾、雨、雪、冰凌路面不能保证车辆安全通行的坚决关闭。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乡镇、各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江川”、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打好今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开局首战的重大意义,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整合工作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管理作用,为首战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打好基础。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今年春运周期长、流量大、分布广,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对辖区交通流量、天气变化、道路情况、危险路段和区域等信息要进行综合研判,把握交通安全的特点和规律,确定主攻方向和主战场。特别是要始终坚持“五个锁定”:一要锁定大型活动、群众赶集、婚丧嫁娶、民风民俗日等群众聚集的重点时间;二要锁定七座以上客运车辆、三轮载客摩托车、低速货车、拖拉机等四种重点车型;三要锁定辖区重特大交通事故高发的重点路段和时段;四要锁定突然下雨、下雾,易发生交通事故的重点段段时段;五要锁定施工路段,全面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
春运期间,由县安监局组成检查督导组,按三个阶段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在春运工作中失职、渎职、不认真履职、对贯彻本通知不及时、不到位、不落实而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一线和每一个环节。对工作措施得力、成绩显著,未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县政府将给予通报表扬。
春运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认真进行总结,并于2007年3月16日前将春运交通安全工作总结上报县春运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交警大队)。联系电话:8013865。
附:《云南省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点)检查内容登记表》
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