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烟草专卖管理,及时打击倒买倒卖烟叶的违法行为,维护我县正常的烟叶收购秩序,防止烟叶外流,保障全县烟叶收购任务完成,确保烟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烟叶收购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烟叶收购工作的领导,确保收购任务的顺利完成,县政府决定成立江川县烟叶收购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寿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 瑜 县政府办副主任
沈显珠 县烟草专卖局局长
李青华 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成 员:张文红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常有 县司法局局长
廖江华 县交通局局长
李阿斗 县工商局局长
李江华 江城镇政府副镇长
胡正鸿 前卫镇政府副镇长
李竹贵 安化乡政府副乡长
普秀英 大街镇政府副镇长
王 川 九溪镇人大主席
普克祥 路居镇政府副镇长
施文光 雄关乡政府副乡长
潘敏华 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科科长
烟叶收购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堵卡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运输、储藏行为,做好与毗邻县(区)及各乡镇之间的协调工作,维护正常的收购秩序,防止烟叶外流。
二、卡点设置及人员安排
根据我县道路交通实际,设立固定卡和流动卡。县级设立6个固定卡:安化(招坝村)、九溪(包括玉江高速及老公路)、小白坡(包括江通高速及老公路)、雄关(高坡)、江城桐关、路居小凹。
(一)县级固定卡点负责单位及人员安排
1.九溪卡点:由九溪镇政府负责,人员16人,其中玉江高速公路8人,老公路8人,车辆1台。
2.雄关卡点:由雄关乡政府负责,人员8人,车辆1台。
3.桐关卡点:由江城镇政府负责,人员8人,车辆1台。
4.安化卡点:由安化乡政府负责,人员8人,车辆1台。
5.小白坡卡点:由大街镇政府负责,人员16人,其中江通高速公路8人,老公路8人,车辆1台。
6.小凹卡点:由路居镇政府负责,人员4人。
(二)流动卡点
流动卡点的设置主要由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科(含稽查大队)、县公安局驻烟草专卖局执勤室负责。
(三)各单位上卡工作时间:2007年8月1日开始。
三、工作职责
(一)各乡镇:要成立收购管理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进村入户巡查暗访,配合执法部门严格查处非法买卖烟叶的违法行为,搞好设卡工作,防止烟叶外流;做好摸底排查,协助县烟草专卖局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囤积烟叶的行为,确保收购秩序正常和收购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县公安局:搞好设卡工作防止烟叶外流;堵截查处“假、私、非”卷烟;做好摸底排查,及时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囤积烟叶的行为;协助各乡、镇维护好各烟叶收购站(点)收购秩序,及时处置烟叶收购中发现的各种扰乱收购秩序的突发事件。
(三)县工商局:加强对全县各集贸市场的管理,严禁烟叶自由上市、自由买卖。
(四)县司法局:加大烟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
(五)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科、公安执勤室:切实加强对全县烟叶收购工作秩序的管理与维护,严厉打击非法收购烟叶、扰乱收购秩序的行为,配合各乡镇搞好固定卡点的设置,积极参与烟叶收购期间突发事件的处理,同时做好各部门移交的“涉烟”案件的处理和统计工作。
四、经费安排
(一)县级设立的固定卡点每人每天补助30元,计发天数以实际上卡天数为准。
(二)设卡期间安排的车辆,每辆补助1万元,作为油料和修理费用。
(三)收购管理经费:江城镇2万元,路居镇1.5万元,其它乡镇各1万元。
(四)县工商局:市场管理费3万元(含车辆费用)。
(五)县司法局:法律、法规宣传费2万元(含车辆费用)。
(六)各派出所收购秩序维护费:大街所0.5万元,江城所0.7万元,前卫所0.5万元,安化所0.5万元,九溪所0.4万元,雄关所0.4万元,路居所0.7万元。
五、奖励办法
(一)重奖举报人。在收购期间凡举报倒买倒卖烟叶并经查实的,给予举报人案值15%的奖励。
(二)各执法部门在工作中收缴的烟叶必须交由县烟草专卖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严禁不报、擅自处理。
(三)严禁单位和个人参与倒买倒卖烟叶,各卡点工作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严禁以罚代法,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烟叶收购期间查获的“假、私、非”卷烟按省烟草专卖局规定执行。
六、卷烟市场管理
在搞好烟叶收购管理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做好卷烟市场的管理,做到烟叶收购、卷烟市场管理两不误。县烟草专卖局要在县“两烟”打假打私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县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不断加大对烟叶收购及卷烟市场的管理。一是安排一个专卖稽查中队负责全县卷烟市场的管理与维护;二是利用烤烟堵卡点的优势堵截非法运输卷烟的行为,杜绝非渠道卷烟流入我县市场。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