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办发〔2008〕139号
江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党政机关
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
建立控制长效机制的报告
玉溪市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纪委等七部门关于建立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长效机制的通知》(玉办发〔2008〕55号)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整改工作的通知》(玉政办发〔2007〕184号)要求,我县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现将整改落实以及建立长效机制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通知》精神,结合《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整改工作的通知》(玉政办发〔2007〕184号文)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整改工作。我县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需要整改一件,即我县前卫镇人民政府驻地迁建项目,该项目于2005年10月开工建设,2006年12月完工,检查清理出现无规划许可证,领导班子人均使用面积(20平方米)超标(规定人均9平方米)的问题,我县及时下发了整改通知(江政办发〔2007〕128号文),提出了整改要求,前卫镇人民政府已认真整改,补办了规划许可证,对领导班子办公室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领导班子人均使用面积为8平方米。
二、建立健全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一)加强领导,严格开展清理整改工作。根据《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于2007年6月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许中华任组长,县纪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审计局等成员单位组成,对我县2005年1月以来开工建设的党政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对违规问题进行整改。
(二)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监督检查。纪委监察机关、发改委、财政、国土资源、建设、审计等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发改委在审核、审批项目时,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履行程序、审核项目建设标准和规模。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资金来源和预算执行的监管。国土资源部门严格用地审批,加强对土地利用情况的监管。建设部门加强对城乡规划、设计概算编制、招投标和施工许可等方面的管理。审计部门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及时发现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违规违纪案件线索。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三)形成长期有效的监督机制。把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逐步建立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长效机制。通过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联合监查制度,对本县区域内新建、购建和扩建的党政机关修建办公楼建设项目要实行经常性检查,认真查找问题,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市纪委、市发改委等七部门上报本年度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情况和检查情况。
经过检查,我县自2007年1月以来,没有新建、购建和扩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的建设项目。对今后修建、购建和扩建的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的建设项目,我县将严格遵守各级的有关规定,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不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二○○八年九月三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江川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江川县政府办 发布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