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办发〔2009〕5号
江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
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
县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玉政办电12号)和《江川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江政发〔2006〕64号)要求,请县属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2008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分析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分别汇总总体情况及其所包含分类别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2008年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情况以及特别重大、重大两个层级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与2007年度相比较的情况等,并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特点进行分析。
(二)应急工作评估
重点围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治安事件等工作,从组织领导、预案编制演练、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资金准备、监测预警预报、应急防范处置,以及恢复重建、调查处理和科普宣教等方面和环节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既要认真总结防范处置工作中好的经验和有效做法,又要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工作建议
评估报告一般分为五个部分: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应急工作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相关工作建议。各县属有关部门在评估中,应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防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意见和建议,以改进和推动应急管理工作。
(四)典型案例分析
根据点面结合的原则,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各选择1―2个典型案例,对应急处置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深入评估分析,以利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完善预案,改进工作。
二、评估分析的组织工作
县属有关单位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组成四个编写组。各组牵头单位负责联系成员单位并收集相关情况资料,就本组典型类别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处置工作进行分析,汇总形成本组突发公共事件评估报告,报县政府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分组如下:
(一)自然灾害组:由县民政局牵头,国土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防震减灾局、气象局参加。
(二)事故灾难组:由县安监局牵头,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财政局、经委、环保局、质监局、旅游局、气象局、供电公司参加。
(三)公共卫生事件组:由县卫生局牵头,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教育局参加。
(四)社会安全事件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发改委、教育局、民宗局、民政局、人事局、国土局、建设局、商务局、财政局、环保局、信访局、人行参加。
三、评估分析的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的年度评估分析工作。牵头单位要做好组织协调和计划安排,组织精干力量积极参与、全面、准确地进行总结分析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二)要做好各方面基础数据统计和材料汇总工作,各项数据的统计要规范、细致,避免重复和疏漏。要按照定性与定量、文字与图表、概括描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估分析,做到语言精炼、层次清晰、内容充实并配以典型实例。
(三)请县属四个牵头单位务必于
2月
3日上午
11:00前将本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综合报告书面(附电子文本)报县政府办公室(406室),以便汇总上报。(联系人:杨兴景,电话:8011221、13529998126)。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江川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江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