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办发〔2009〕45号
江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川县2009年
烤烟生产收购管理千分制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委、办、局,各事业单位:
《江川县2009年烤烟生产收购管理千分制考评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江川县2009年烤烟生产收购管理千分制考评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政发〔2009〕1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今年烤烟生产收购管理工作,并确保市对我县2009年烤烟生产收购千分制考核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考评办法。
一、考评内容及分值
(一)品种纯度考评:按市安排,我县今年种植品种为K326,凡种植非K326品种的均视为劣杂品种,如果品种纯度达不到100%的,取消烤烟生产组织奖励。
(一)苗期考评:从育苗点规划档案中随机抽查20个育苗点,每个育苗点随机抽查5个育苗棚,每个育苗棚随机抽查15盘烟苗,检查方法是挑起种子查看包衣种子的颜色,若包衣种子颜色与指定品种的包衣颜色不符,则认定为非指定品种,若盘内找不到包衣种子或出苗异常密集则认定为裸种。育苗点内发现裸种或非指定品种一盘以上的,视为该育苗点不合格;每发现零星分散育苗一处,在品种纯度苗期和大田期综合考评合格比例基础上扣减1个百分点。
(二)大田期考评:随机抽查30片,主要观察烟株长势长相,与指定品种的品种特性有明显差异的,视为非指定品种,发现一丘非指定品种,则视为该片不合格。
(三)品种纯度合格比例计算方法:
品种纯度合格比例=(检查总次数―不合格次数)/检查总次数*100%
检查总次数=20(固定检查育苗点数)+30(大田抽查片数)
(四)国家局、省、市各级领导在视查、检查工作过程中,市质检组、红塔集团在收购、二次入库等环节发现种植非指定品种,或烟农举报并经查实种植非指定品种的,每发现一次,在品种纯度苗期和大田期综合考评合格比例基础上扣减1个百分点。
1.烟叶收购管理考评:500分。
烟叶收购计划完成情况:指令性计划(300分)、出口备货计划(200分)。以完成计划数的99.9% 为基础数,指令性计划每低于基数1个百分点扣40分,出口备货计划每低于基数1个百分点扣10分,扣完本项考评分为止。
若超烟叶收购计划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烤烟生产组织奖励。
2.生产技术措施考评:500分。
(1)育苗管理:50分。要求集中育苗棚,统一专人管理。随机抽查20个育苗点(要求含10个以上商品化育苗点),每发现一点无专人管理扣1分,发现一处零星分散育苗棚扣5分,依据农户与业主签订的供苗协议中约定的商品化供苗数量与实际育苗数量计算商品化供苗比例,小于50%,每差一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本项考评分为止。
(2)预整地:50分。要求100%预整地,移栽前3―5天完成预整地工作,做到深耕、垡细、地平、沟直、墒饱满,行距
120厘米、株距50厘米,墒高田烟不低于40cm
、地烟不低于35cm
。随机抽查25片,在片区内随机抽查10丘,每发现一丘达不到要求扣0.5分。扣完本项考评分为止。
(3)移栽:50分。要求田烟5月
5日、地烟5月
15日前移栽结束。随机抽查25片,在片区内每发现一丘未移栽结束则视为该片区未栽完,未栽完一片扣2分。扣完本项考评分为止。
(4)农家肥推广:40分。要求在种烟田(地)块中推广使用农家肥,每亩用量500千克以上,推广施用面积比例80%(含80%)以上。在种植规划档案中随机抽查20片,每片内随机抽查10丘,按抽查的丘数计算农家肥施用比例,低于80%的此项不得分。
(5)揭膜培土:40分。要求移栽后30―40天在地烟中推广揭膜培土技术,推广面积不低于县公司下达的烤烟生产科技措施指标任务。在海拔1800米(含1800米)以下区域,从种植规划档案中随机抽查20片地烟,每片区内随机抽查10丘,发现一丘未实施揭膜培土,此项不得分。
(6)秸秆覆盖:40分。要求在种烟田(地)块中推广秸秆覆盖技术,每亩用量400千克以上,推广面积不低于县公司下达的烤烟生产科技措施指标任务。在组织验收时,检查组查阅验收资料,实施面积低于下达指标的此项不得分;实施面积达到下达指标的从验收档案表中随机抽查20片,使用GPS测定该片区面积,检查是否与验收档案表中面积符合,GPS测定面积低于验收档案表面积的此项不得分。
(7)封顶打杈:40分。必须实行彻底封顶打杈、推广化学抑芽技术。随机抽查20片,每片随机抽查25株烟,测量每株最长的一个烟杈长度后计算其平均值,烟杈长度平均值超过10厘米(含10厘米)的扣2分。扣完本项考评分为止。
(8)田间卫生:40分。随机抽查20片,每一片区内发现5丘以上烟田未及时清除杂草扣2分;每一片区内乱丢5个以上农药袋、瓶的扣2分;每一片区内未建垃圾处理池的扣1分;每一片区内有一丘田块乱丢烟花、烟杈、病残叶、杂草的扣0.5分。扣完本项考评分为止。
(9)成熟采烤:40分。随机抽查25片,每片随机抽查10丘,8月
25日前采完烟叶的,发现一丘扣1分,扣完本项考评分为止。
(10)严禁间作套种:60分。随机抽查25片,每片随机抽查10丘,8月
25日前间种套种其它作物的。发现一丘扣2分,扣完本项考评分为止。
(11)烘烤管理:50分。要求明确乡镇、站点烘烤管理机构、制度和职责,有烘烤工艺标准,烘烤技术培训到位,每座(群)烤房必须有专人负责烘烤,使用煤烘烤,使用三表一计(烘烤技术图表、计时钟表、烘烤记录表、干湿球温度计)或微电脑烘烤指导仪。乡镇未设立烘烤管理机构的扣10分,管理制度、职责不明确扣2分,随机抽查25座烤房,每发现一座烤房用柴烤烟扣5分,每发现一座烤房未使用“三表一计”扣1分,每发现一座(群)无专人负责烘烤扣1分。扣完本项考评分为止。
二、考评办法
由县烟办及江川县烟草分公司组织,配合市考评组同时进行,县不作单独考评。各乡镇在考评中被扣分值由考评时被扣分的乡镇承担。考评时间依据生产进度分阶段进行实地考评,并于各阶段实施考评时提前通知;烟叶收购计划完成情况考评在收购结束后进行,以烟叶信息管理收购系统的统计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