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川区人民政府!
今天是:
   

江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政办 ...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4-01-24 09:45:53 点击率: 29打印 】【 关闭

 

江政办发201310

 

江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节假日

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街街道办事处,各局、办,各事业单位:

《江川县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用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6

 

 

 

江川县人民政府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

客车通行费用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明电〔201211号)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320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快捷出行,结合江川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一)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在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

(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县负责普通公路江通收费站的免费通行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收费站点免费通行管理

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7座以下小型客车重大节假日期间免费通行的要求,对江通站现有车道进行全面调查、合理布置,统筹安排现有收费车道和免费专用车道。公安部门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在适当的地方提前设立明确清晰的引导标志并派专人引导车辆分流,避免收费车辆与免费车辆混合通行。严格执行车辆通行费有关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正确处理该项政策实施后可能发生的收交矛盾。

(二)明确免费通行车辆认定依据

江通站要严格以《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车辆类型和核定载人数为依据,认定车辆是否符合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范围。车辆驾驶人对认定有异议的,由收费站工作人员查验《机动车行驶证》,经查验后,符合免费通行范围的即免费通行。

(三)加强收费站点应急处理

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全面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收费站的运营管理状况、道路交通运输状况,建立健全应急机制,规范应急程序,明确应急责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出现交通拥堵和通行高峰时,要有专人负责、靠前指挥;增派执法人员,加强现场管理和交通疏导,确保收费站正常运行和车辆有序通行。同时,交通运输部门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清理非法停靠收费公路、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的车辆,加大对冲卡、拒绝交费、堵占收费站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保障措施

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7座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是调整和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重大节假日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降低公众假日出行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建立组织机构。由县交通运输局、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等部门联合成立江川县重大节假日免收通行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普朝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龚    县人民政府办副主任

胡禄金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员:李汝林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胡尚辰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丽琼  县发改局副局长

        张培龙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陶文红  县监察局副局长

        蒋正辉  县交通运输局法规安全股股长

邢江文  县路政大队大队长

刘四润  县运政所所长

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导、协调我县开展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7座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我县实施免费通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由李汝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蒋正辉、郑存学、邢江文、刘四润(联系电话:蒋正辉13887750706、郑存学13988442735、邢江文18787707654、刘四润18908777081),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进一步明确责任。县交通运输局、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等部门除充分履行重大节假日免收通行费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之外,还要进一步明确分工,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共同做好免收通行费的有关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车辆执行该项政策,并研究政策实施效果及影响,不断完善具体工作措施。县发改局、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负责受理并处置驾乘人员对违规收费的监督举报。县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对执行该项政策的相关成本费用进行补助。县公安局负责及时对影响公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的车辆进行管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积极联系衔接,完善机制措施

县交通运输局要建立跨县域联动协调机制,密切沟通联系,实现信息互通、行动一致,加强与收费公路沿线政府、交通、公路等管理部门的联系衔接,及时妥善解决免费通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拓宽宣传渠道,加强正面引导

要通过政府及部门网络、公共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舆论引导和政策宣传,及时发布有关信息,使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了解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7座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的重大意义及具体内容,为公路交通健康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江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人:江川县政府办
  • 主办: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     承办: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77—8011091
    网站标识码:5304210001   网站地图
    备案号:滇ICP备05004768号-1 滇公网安备:53042102000006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2077670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