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办发〔2014〕37号
江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街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局、办,各企事业单位:
今年以来,我省道路交通、冶金、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玉政办发〔2014〕85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讲话精神,按照4月21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的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原则,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和问题,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组织方式及时间安排
在县安委办组织企业自检自查的同时,各乡镇(街道)开展全面检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县人民政府组织综合督查。
检查时间:2014年4月23日开始,5月底结束。
三、检查内容及重点
(一)企业自查
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行业标准化达标评级标准、技术规范要求,全面排查治理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所有部位和环节存在的隐患问题和汛期易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地质灾害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要求,切实做好整改和监控工作。
(二)重点行业领域
非煤矿山:重点检查露天矿山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工作是否落实到位,边坡监测监控,防排水设施维护,危岩、浮石、边坡松动等处置措施是否可靠、有效;排土场防泥石流、防垮塌事故措施及应急预案是否落实到位;输油气管道建设单位管线、场站、阀室设备是否裸露、悬空、沉降,是否存在滑坡、淹没、淘刷等危害情况。
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是否到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和设施是否按要求实施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涉氯、涉氨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实施全程监控管理等情况。
烟花爆竹: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工作,坚决打击私自非法违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烟花爆竹企业整合停产期间,任何企业不得在未经许可开工生产的情况下擅自组织生产;做好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安全监管,严禁超量储存,确保进货渠道合法安全;检查企业储存仓库建筑结构、内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是否进行定期检验并保持完好有效等情况。
工贸企业:重点检查煤气危险区(人员经常停留或作业的煤气区域)的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和应急装备是否到位;煤气检维修作业是否制定安全技术论证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进行危险作业审批;工贸企业是否落实高空、受限空间、动火、交叉等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涉氨制冷企业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液氨管线是否符合安全距离;氨制冷机房贮氨器、构成大危险源的冷库是否监控到位等情况。
道路交通:重点检查是否扎实开展客货运企业及车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农村地区机动车及驾驶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是否严厉打击农村微型面包车、货车、农用车和拖拉机非法载客等严重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道路治超点、检查点是否严格开展安全执法等情况。
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是否深入分析研判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医院、学校、劳动密集型企业、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点、老城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及场所,在建工程、违法建筑、城乡接合部、“城中村”、连片村寨、“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规范和要求等情况。
建筑施工和重点建设项目: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建设项目“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履行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责任;是否扎实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公路、水利、油气输送管道、电力、电网、重大工业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等建设项目安全检查;是否全面排查治理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等方面的隐患;是否落实高空作业、边坡防护、重型吊运作业、防雷防汛、防火等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等情况。
民爆物品:重点检查是否对民爆企业超产、超员、超量、超时、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储存、违法经营、违法运输、违法使用“四超六违”问题进行重点整治;防雷、防静电、防火等安全设施是否进行定期检验并保持完好有效等情况。
特种设备: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液化气钢瓶、电梯、起重机械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作业人员上岗证、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和应急预案是否落实等情况。
水上交通:重点检查抚仙湖水上交通是否落实安全管理规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等情况。
水利、学校、农业机械、城镇燃气、旅游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自身实际,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行政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全面组织实施本行政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分工见江安发〔2014〕10号文件),全面组织实施本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县政府将适时组织综合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二)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安排部署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乡镇(街道)、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实际,专题研究,制定具体检查方案,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物力,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持表格式、精细化的检查方式,做到100%的企业全覆盖检查、100%的隐患挂牌整改、100%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并层层签字认可,如实填写检查表,及时上网登记备案。
(三)加大执法力度,彻底整改隐患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做到“零容忍”,要列目录、拉清单,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和“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整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由县安委办按照分级挂牌督办的要求,认真筛选省、市、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并上报。对拒不整改隐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隐患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对停产整顿后仍不能满足安全条件的,一律进行关闭;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严格按照打非治违“四个一律”要求坚决打击取缔。
(四)紧扣工作主线,构建长效机制
要以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贯穿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进一步强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和乡镇(街道)、部门“打非治违”主体责任,研究建立常态化的大检查机制,健全完善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综合检查、集中检查、专项检查、企业自查制度和隐患整改追责、社会举报奖励、政府购买专家服务、随机督查检查、黑名单等机制。
请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于4月24日17:30前向县安委会办公室上报本乡镇(街道)、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于4月29日上午11:30时、5月3日上午11:30时分别上报两个工作阶段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人:李琼,联系电话:6245112,电子邮箱:cj72xs@126.com)
江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