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街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程前期准备及建设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程建设管理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局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局 长:金辉 副局长: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所属水资源调度管理中心分管领导、工程所在乡镇(街道)分管水利领导 主要职责: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安全生产负总责。协调各内设机构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建管科 科 长: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所属水资源调度管理中心分管领导以及工程所在乡镇(街道)分管水利领导 副科长:玉溪市江川区水资源调度管理中心主任以及工程所在乡镇(街道)水管站站长 成员:由玉溪市江川区水资源调度管理中心以及各乡镇(街道)自行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为: 1.负责解决好工程征占地、坝塘养鱼影响施工的相关协调工作,负责设计、施工、监理各方协调工作; 2.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工程建设,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安全生产负总责; 3.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报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备案。 4.负责工程进度统计上报工作; 5.负责工程月支付及工程结算审核工作; 6.负责组织制定、上报在建工程度汛计划、相应的安全度汛措施,并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负责; 7.编制项目竣工报告。 8.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对各参建单位所形成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二)技术科 科 长:周晓芬 成 员:张成明、宋宝林、罗春莲 主要职责为: 1.组织编制、审核、上报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落实年度工程建设资金; 2.依法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及设备等组织招标,并签订有关合同。 3.组织专家对各维修养护工程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出具评审意见,代表区水利局草拟批复文件。 4.解决维修养护工程在设计、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5.指导乡镇(街道)进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三)财务科 科 长:戴华艳 成 员:申瑜、普春梦、尹 娇 主要职责为: 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概算建设内容合理设置账簿,正确核算投资来源及投资支出。严格控制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款的支付。编制工程财务决算报告。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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