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街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玉溪市江川区2018年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1日
玉溪市江川区2018年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谐美丽新江川建设,根据《玉溪市2018年节能工作指导意见》(玉工信〔2018〕82号)、2018年市政府下达给江川区的节能目标任务,以及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区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江川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全面完成2018年市政府下达给江川区的节能任务和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区“单位GDP能耗≤1吨标煤/万元”的任务为目标,以大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导向,以管理节能、技术节能、结构节能和重点领域节能为支撑,保障合理用能,鼓励节约用能,限制过度用能,淘汰落后产能,倒逼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努力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变革,为建设宜居宜业和谐美丽新江川、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严控增量与优化存量相结合。既要严格节能评估审查,从源头控制高能耗项目落地,将能源消费增量优先用于保障民生事业、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又要推进能源消费存量优化,加强节能技改,淘汰落后产能,挖掘用能潜力,持续提高行业能效水平。 (二)坚持目标约束与强化服务相结合。既要深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节能,全面完成节能约束性指标;又要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正确处理控能耗与稳增长、调结构之间的关系,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倒逼机制,促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既要优先选择节能潜力大、投入少、见效快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突破,又要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农业、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及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降耗工作,形成全社会节能合力,共同推进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主要目标 根据《玉溪市2018年节能工作指导意见》(玉工信〔2018〕82号)和《玉溪市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责任书》要求,完成2018年市政府下达给江川区的节能目标任务(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17年降低2.2%),实现全区单位GDP能耗≤1吨标煤/万元。 四、工作举措 (一)继续深挖工业节能潜力 1.严格控制新增用能。建立健全区域行业能效标准,进一步修编完善负面清单,切实加强新增用能管理,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控制高能耗项目盲目扩张,从源头上防止高能耗产业过快增长。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以化工、建材等高能耗行业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有序启动云南江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号黄磷炉淘汰工作,继续推进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复烤二车间原地技术改造项目与玉溪市俊宇新型墙材有限公司环保砌块隧道窑余热利用节能技术改造。 3.深化园区提升改造。继续深入实施工业园区提升改造,滚动开发等方式,统一规划布局、统一产业定位、统一创新管理,2018年重点实施北京升华电梯西南生产运营中心项目、中民筑友装配式节能建筑材料项目等低能耗、高附加值新型工业项目,推动工业园区集约、高效发展,显著降低能耗强度,提升能效平均水平。 4.深入实施节能技改。加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方案的开发和应用。通过实施节能技改、资源循环利用等有效手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针对企业主要用能生产设备,高效水利用系统、照明系统、电机系统、空压系统等辅助设备,梳理切实可行的节能技改措施和方案。 (二)全力推进建筑节能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绿色建筑有关规定,严格实施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建筑能效测评制度、建筑能耗监管制度。加快推进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示范引领,发挥示范效应。继续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再生建材,全面提升新建建筑能效,完成省市下达2018年的排水管网建设任务,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95%以上。 (三)有序推进交通运输节能 进一步加快建设低碳交通基础设施,推广应用低碳交通运输装备,优化交通运输组织模式,优化公交线路,完善公交换乘体系。优化运力结构,扎实推进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推广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车辆积极使用电动或高于现行新车排放标准的车辆,提升运输装备能效。2018年,全区营业性公路载客、货汽车综合汽、柴油燃料单耗控制在每百吨公里7.2升以内。 (四)着力推动商贸服务业节能 鼓励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贯彻绿色商场标准,开展绿色商场示范,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设置绿色产品专柜,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完善绿色饭店标准体系,推进绿色饭店建设。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商业综合体、大型商场、购物中心、宾馆酒店、银行保险机构等公共场所室内空调的温度设置夏季制冷不得低于26℃,冬季采暖不得高于20℃。 (五)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 加强公共机构日常办公节能管理,严格执行用能设施设备运行规范。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计量、检测和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信息平台。继续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发挥好公共机构在全社会中的示范标杆作用。引导公共机构推进配电、采暖、制冷、照明、电梯等重点耗能设备及数据中心、食堂等公共机构附属设施的节能改造,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六)积极开展农业节能工作 一是大力开发农村可再生能源和利用,加大沼气建设力度并提高沼气使用率,大力推广太阳能利用和开发风能。二是积极开展农村生产生活节能,积极推进农业耕作制度改革,改革不合理的耕作方式,推进农业机械节能与农村生活节能。2018年,农村节柴改灶完成150眼;农村太阳能项目推广完成160台。 五、职责分工 区工信局(区节能办):牵头负责全区节能降耗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区工业领域节能工作,负责全区大型商场、超市等节能降耗措施的落实、督促和检查。 区住建局:负责全区建筑领域节能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民用建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 区交通局:负责全区交通运输领域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典型的交通运输节能项目。 区旅发局:负责宾馆酒店、旅游景区等节能降耗措施的落实、督促和检查。 区统计局:负责对全区及重点用能单位的能耗数据的定期监控、分析和反馈。 区城管局:负责全区城市道路与城区路灯、广场照明及亮灯工程等节能降耗措施的落实、督促和检查。 区政府办(公共机构节能):负责全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区农业局:牵头做好全区农业节能工作,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农业节能技术改造力度。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做好全区工业企业能源计量器具及锅炉的监测。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节能降耗工作是省、市对江川考核的“一票否决”指标,也是全区经济发展质量的集中体现,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节能降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成立区节能办统筹协调全区节能降耗工作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及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担负起节能降耗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实施细则,确保节能降耗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按时按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狠抓工作落实,严格目标考核。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工作职能和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节能降耗工作举措,把责任落实到人,紧急情况下及时启动预警调控方案,确保节能降耗工作有序推进。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协同推进,及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努力破解各类瓶颈与障碍。科学分解节能目标任务,适时签订目标责任书,总体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强化定期通报、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三)倡导全民参与,鼓励社会监督。加强节能降耗宣传教育,从家庭、学校、社区教育抓起,以公共机构为示范,着力构建节能降耗网格化管理体系。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深入开展全民节约行动和节能“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商超、进社区、进家庭”等专项活动,鼓励公众参与节能降耗公益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微博等多媒体平台,报道先进典型,曝光违规用能,注重广度深度,为节能降耗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