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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方案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11-09 10:15:02 点击率:330打印】【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街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71号)《玉溪市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玉政发〔2018〕27号)《玉溪市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1841号)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建好一座城、治好一湖水、打造一高地工作总体目标,全面加快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云南只有一个景区,这个景区叫云南的全域旅游理念,以打造独具特色的健康生活目的地、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为目标,落实旅游活动全域化、旅游配套全景化、旅游监管全覆盖、社区居民全参与、旅游成果共分享的全域发展要求,以旅游产业融合、旅游公共服务、旅游治理机制体制改革创新等为主要抓手,推进我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培育一批全域旅游精品,打造具有江川特色的全域旅游目的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着力推动旅游业向产业经济转变,向规范高效方式转变,向开放的旅游+”转变,向社会共建共享转变,向全面依法治理转变,向政府统筹推进转变,向综合目的地服务转变,实现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供给品质化、旅游治理规范化、旅游效益最大化的全域旅游发展目标。

(二)发展目标

旅游发展全域化。推进全域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系统营销,提升服务、构建良好自然生态环境,强化人文社会环境建设,打造放心旅游消费环境,到2020年,力争江川创建成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实现全域宜居宜业宜游。

旅游供给品质化。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为目标,加大旅游产业融合开放力度,提升科技水平、文化内涵、绿色含量,增加创意、体验、定制等产品规模,发展融合新业态,增加有效供给,全区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占比增加,初步形成旅游服务云南标准体系,旅游服务水平、游客满意度显著提升。

旅游治理规范化。构建各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坚持依法治旅,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治理效能,形成综合产业综合抓的局面。“1+3+N+1”旅游治理体系全面构建,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有序,旅游消费环境持续改善。

旅游效益最大化。把旅游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充分发挥旅游的带动和促进作用,强化产业的融合发展,开发建设一批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提高旅游对经济和就业的综合贡献水平。确保2018年全区接待国内外游客518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9.89亿元,2019年至2022年实现接待游客年均增长10%以上,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16%以上。

(三)基本原则

统筹协调,融合发展。把促进全域旅游发展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科学规划,突出重点,连线成片,示范带动,整合资源,形成发展新合力。促进产业融合、产城融合,全面增强旅游发展新功能,构建共建共享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

因地制宜,绿色发展。充分发挥我区资源禀赋优势,创新、推动特色化、差异化的全域旅游发展新方式。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科学开发,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互促进、共同提升。

改革创新,示范引导。突出目标和问题导向,努力破除制约旅游发展的瓶颈与障碍,不断探索创新全域旅游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打造典型,形成可借鉴推广经验,示范引导全域旅游发展。

规划引领,层级推进。强化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科学布局,注重突出特色,差异化定位,差别化竞争。坚持分级负责,试点带动,分层分期推进,形成点线面联动的全域旅游整体推进。

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充分发挥旅游+”的联动功能,整合优势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建旅游设施,共塑旅游形象,共治旅游市场,形成共建共享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

二、打造全域旅游精品

(一)打造高品质旅游景区。推进星云湖南岸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建设,打造星云湖南岸十里长堤4A级景区,到2020年,达到4A级创建标准;力争江城古镇和九溪花卉科创小镇达到3A级景区创建标准,到2020年,争取青铜器博物馆、界鱼石、北山公园等3个景区达到A级以上创建标准。(区旅发局牵头、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配合)

(二)全面加快江川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加快星云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打造环星云湖“湖滨湿地+青铜文化+康体休闲”生态旅游区。加快李家山古墓群保护、北山公园、江城大平地梨综合体、前卫唐家山至江城大平地片区康养小镇、前卫新河咀铜文化特色街区、星云湖南岸乡村振兴示范区、前卫七夕文化主题公园等涉旅项目建设。推进江城古镇和九溪花卉科创小镇2个特色小镇建设,推进安化招坝村省级特色旅游村和旅游扶贫村、江城温泉、九溪阳山庄、罗合白、雄关小田、大街河咀、李湖塘等旅游特色村建设,打造一批主题鲜明、交通便利、服务配套、环境优美、吸引力强、受广大游客欢迎的旅游目的地。(区旅发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市国土局江川分局、市规划局江川分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和各乡镇<街道>共同负责协调推动)

(三)建设自驾旅游线路。建设环星云湖精品自驾旅游线路,加快沿线游客休息站、观景平台、旅游厕所、汽车租赁网点、应急救援站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共享网络信号全覆盖。打通、提升改造影响重点旅游线路的断头路、瓶颈点,提升道路通达条件,加快安化烂泥箐至红塔区、侯家沟至安化光山至前卫阿豆村、环星云湖、江城桐关清水沟至梁王山等乡村旅游公路建设。建设环星云湖、北山梁王山谷堆山、江城大平地安化烂泥箐红塔区、九溪玉溪等一批各具特色的最美旅游线路。(区旅发局、区交通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环保局、区星管局、中国移动江川公司、中国电信江川分公司、中国联通江川分公司配合)

(四)开发建设自驾旅游市场。依托全区主要旅游景区、旅游乡村和交通干线,按照把汽车旅游营地建设成为旅游景区的目标,坚持景区化建设、生态化发展、精细化服务、智能化管理标准,强化旅游体验、综合服务、教育社交等功能,加快推进和优先支持星云湖东北岸、梁王山、大平地、安化烂泥箐、九溪阳山庄、雄关小田等汽车旅游营地建设。积极落实我省《汽车旅游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汽车旅游营地数字化规范》《汽车旅游营地建设配套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汽车旅游营地建设管理的规范指导,重点在营地项目立项审批、用地供给、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到2020年,争取全区建成汽车旅游营地1个以上,培育形成壮大汽车租赁公司,力争在全区范围内旅游市场投放各类旅游租赁车辆10辆以上。(区旅发局牵头,区交通局、区发改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市国土局江川分局、各乡镇<街道>、中国移动江川分公司、中国电信江川分公司、中国联通江川分公司配合,按照计划推进)

(五)完善高速公路沿线旅游功能。围绕我区在建的澄川、江通、江华等高速公路,以旅游观景平台、游客服务站点、餐厅、厕所、停车场、便利店、网络、绿化景观为重点,提升高速公路沿线旅游功能。积极引进品牌连锁餐饮店和本土特色餐饮店入驻高速公路服务区。力争2020年实现1个以上高速公路服务区进入全省示范服务区行列,将高速公路沿线打造成为江川旅游的一张亮丽名片。(区交通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旅发局、中国移动江川分公司、中国电信江川分公司、中国联通江川分公司配合,按照计划推进,2020年底前完成)

(六)建设旅游综合体。推动旅游产业与城市建设融合发展,引进和培育旅游企业。持续加大对国际知名品牌酒店管理公司引进力度,加快引进一批实力雄厚、善于经营、社会责任感强的国有或民营企业集团和投资机构,以及国际性的旅游营地管理公司、健康管理服务公司、赛事经纪公司、户外运动公司、养生养老机构,全面参与旅游资源开发、项目建设、经营管理和产业整合。(区旅发局、区招商局负责,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工信局、区交通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体局配合)

(七)创新开发旅游特色商品。积极推动旅游商品与农产品加工、传统工艺美术等深度融合,研发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江川礼物,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旅游商品研发生产企业和旅游商品展销中心,提升产品附加值。(区旅发局、区文广体局、区工信局,各乡镇<街道>协调推进)

(八)大力发展精品节庆旅游产品。把梨花节、七夕节、开渔节培育成省内外知名的旅游节庆活动;积极争取在江川举办有影响力的国家、省市级级大型活动。(区旅发局、招商局、区文广体局,各乡镇<街道>协调推进)

(九)发展壮大特色旅游。加大江川古滇文化、青铜文化、高原水乡渔耕文化的文创力度,推进特色文化转化为特色旅游产业。创新方式提高质量办好开渔节”“梨花节”“七夕节”“斗牛节”“火把节等特色节庆活动。引进和发展壮大一批反映江川高原水乡渔耕文化、古滇文化、特色餐饮文化、人文文化的特色民宿、特色酒店、特色农家乐、古滇国演艺等文旅产业。(区旅发局、区文产办、区文广体局、区工信局,各乡镇<街道>协调推进)

三、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一)推进旅游扶贫和旅游富民。推进旅游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深度融合,重点推动6个旅游扶贫村;扶持150户旅游扶贫户,到2020年,综合带动500名群众增收。(区扶贫办、区旅发局,江城镇、九溪镇、安化乡协调推进)

(二)创建旅游特色村。优选一批旅游资源禀赋高、交通便捷、公共服务设施较为完善的自然村,突出乡村观光体验、休闲度假功能,加快旅游名村创建。到2020年,力争将市级6个乡村旅游示范村建成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省级旅游名村。(区旅发局、区农业局、区民宗局、区住建局,各乡镇<街道>协调推进)

(三)建设花田(农业)旅游示范基地。借鉴国际花田(农业)旅游发展经验和做法,积极推进农旅融合,建设一批乡村营地、乡村公园、艺术村、文化创意农园、农家乐、研学旅游基地等,重点创建环星云湖旅游示范基地。(区农业局、区文广体局、区旅发局,各乡镇<街道>协调推进)

(四)建设旅游生态农庄。结合现代农业庄园发展,完善旅游接待服务设施,拓展旅游功能,推动建设5个以上农事体验、田园风光、农产品采摘、文化体验等类型的旅游生态农庄。(区旅发局、区农业局,各乡镇<街道>协调推进)

(五)培育特色民宿客栈。突出江川特色,打造精品民宿品牌,发展生态、文化、休闲度假等主题民宿,重点培育一批品牌乡村精品民宿。(区旅发局、区工信局,各乡镇<街道>协调推进)

(六)创建星级农家乐。按照《云南省农家乐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要求,在现有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中开展星级农家乐创建工作,经过提升改造,到2020年,全区星级农家乐达到15个以上。(区农业局、区旅发局,各乡镇<街道>协调推进)

(七)培育乡村旅游示范户。以特色餐饮、休闲度假、农事体验等为特色,发展一批农家乐、旅游生态农庄、乡村客栈等乡村旅游业态,开发生产手工艺品、农特产品等乡村特色旅游商品,发挥示范引领,拓展增收渠道,带动群众脱贫致富。到2020年,培育20户乡村旅游示范户。(区农业局、区旅发局,各乡镇<街道>协调推进)

四、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

(一)构建全域旅游交通体系。加快推进连接全区旅游度假区、旅游景区、旅游名镇、旅游名村的旅游公路和环线建设,开通主要景区的旅游专线、打通景区之间连接公路和旅游环线。到2020年,加强城市与景区之间交通设施建设和运输组织,加快实现从公路到主要景区公共交通的无缝对接,推动旅游线路的全域串联,全面提升旅游通达能力。(区发改局、区交通局、区旅发局协调推进)

(二)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功能。加快推进全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旅游专线公路和景区连接道路等服务区改造提升,规划建设一批观景台、汽车营地、餐饮购物等设施,完善旅游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区交通局、区工信局、区旅发局协调推进)

(三)持续推进厕所革命2020年底,在全区游客聚集公共区域、主要乡村旅游点、旅游小镇、旅游特色村、旅游景区点、旅游综合体、旅游交通沿线新建、改建旅游厕所20座以上。区内高速公路沿线、中心城区旅游厕所达到3A级标准;4A级景区,二级以下公路沿线,交通客运站(点),大型旅游娱乐、购物、餐饮经营场所旅游厕所达到2A级以上标准;3A级以下景区、旅游村、旅游类特色小镇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区住建局牵头、区旅发局、区交通局、区工信局,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和计划推进)

(四)加快停车场、旅游标识、无障碍设施建设。围绕旅游目的地、集散地、旅游线路等,加快停车场、旅游标识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设完善车站、景区景点、宾馆饭店等游客主要集散区域无障碍设施。(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旅发局、区城管局协调推进)

(五)完善旅游集散与咨询服务体系。在中心城区和江城建设2个二级游客服务中心,在重点旅游城镇、景区、重点旅游村配套建设游客服务点,在商业街区、交通枢纽等游客集聚区分级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或旅游咨询点。到2020年,形成以二级游客服务中心为核心,延伸至各主要旅游目的地的游客集散与咨询服务体系。(区旅发局,涉及乡镇<街道>协调推进)

(六)推进公共休闲设施建设。在中心城区和各建制镇规划建设游憩带、休闲街区、城市绿道、慢行系统、休闲广场等,推动主要旅游目的地规划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旅游绿道、骑行专线、登山步道、慢行步道等旅游休闲设施,形成较为完善的居民休闲、游客分享公共休闲设施体系。力争到2020年建成1条以上城市绿道(慢道)。(区住建局、区文广体局、旅发局、区城管局协调推进)

五、提升旅游品质

(一)构建旅游服务评价体系。坚持旅客为本导向,建立由政府评价、专业评价、游客评价构成的旅游服务评价体系,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引领计划和服务承诺制度,建立优质旅游服务商名录,创建优质旅游服务品牌,提升玉溪旅游品质。(区属有关部门协调推进)

(二)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积极推动省市级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创建,推动旅游景区A级创建、旅游接待设施评级、旅游企业品牌创建,推行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游交通、旅行社等有关行业的国际服务标准、国际质量认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服务设施、公共标识系统等外语环境建设,促进旅游经营管理、服务设施和服务标准与国际接轨。(区属有关部门协调推进)

(三)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实力雄厚、善于经营、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集团和投资机构,在全区重点打造1个以上综合性龙头旅游企业,培育2个以上特色餐饮、度假酒店、旅游运输、旅行社、景区、商品生产、销售购物、体育旅游、文化旅游的专业型旅游企业,分类选择部分具有竞争力和发展特色的成长型旅游中小企业,形成以旅游骨干企业为龙头、大中小旅游企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区旅发局、区文广体局,各乡镇<街道>配合推进)

(四)提升旅游智慧化水平。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为抓手,加快江川智慧旅游建设,推动传统旅游发展方式、管理模式、业务流程的优化和提升,确保城市景区资源和名景、名店、名馆、名品等资源全要素上线,实现直播、导游导览等平台功能在全区3A级以上景区全覆盖。加快推进智慧厕所、智慧停车场、高速公路无感支付等工作,为游客提供最全面、最权威、最方便的智慧化服务。加快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实现全区范围4G网络全覆盖,主要旅游目的地和重点旅游集散地WIFI信号全覆盖。推进青铜制品、盐水鱼、丫眯鲜花饼、卓一食品等江川特色旅游产品进入一部手机游云南线上销售。(区旅发局牵头,区工信局、区交通局、中国移动江川分公司、中国电信江川分公司、中国联通江川分公司配合)

六、全域旅游监管

(一)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坚持依法治旅、依法兴旅、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云南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把旅游市场环境治理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范畴,加强部门间、行业间的联动配合。强化属地管理,按照“1+3+N+1”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加快构建全区旅游市场统一监管、分级负责的指挥调度体系,加强投诉处理,强化市场监管部门旅游市场执法队伍、旅游警察队伍、旅游巡回法庭建设,发挥涉旅部门专业监管和执法作用,强化旅游执法质监队伍建设,建立旅游监管履职监察机制。严厉打击涉旅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对行政执法中发现的强迫消费、商业贿赂、欺诈消费、偷税漏税等涉嫌构成犯罪的行为,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强化旅游综合监管考核。(区旅发局牵头,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区政府督查室配合)

(二)强化旅游安全保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旅游安全制度建设,开展旅游风险评估,建立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建立健全政府救助与商业救助相结合的旅游安全救援体系。加强景区最大承载量管理、重点时段游客量调控和应急管理;加强对游乐设施以及旅游客运、旅游道路、旅游节庆活动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区旅发局,各乡镇<街道>协调推动)

(三)强化旅游行业自律。深化旅游行业协会改革,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行业诚信自律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坚持行业协会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相协调,培育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改革与建设相一致,强化立法保障,加快政府职能转移,发挥协会联系政府部门、服务会员、推进行业自律的优势功能,建立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旅游行业协会体系,促进旅游产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区旅发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协调推进)

(四)加强导游管理。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和权益保护,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导游薪酬和社会保险制度,明确用人单位和导游的权利义务,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创新导游激励机制,增强导游执业荣誉感,切实提升导游服务质量。全面推行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办法,提升导游人员素质能力和诚信水平。(区旅发局、区人社局协调推进)

七、推进旅游共建共享

(一)加强旅游资源环境保护。积极推动旅游发展生态化和生态建设旅游化,突出规划控制、空间管控,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旅游开发建设的空间布局和开发强度。大力推进低碳旅游和旅游业节能减排,创新生态开发模式,因地制宜开发类型多样的生态旅游产品。完善生态旅游社区参与机制,加强生态旅游教育培训,提升社区居民素质和从业技能,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旅游融合发展。(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市规划局江川分局、区旅发局、市国土局江川分局、区住建局、,各乡镇<街道>协调推动)

(二)推进全域旅游环境整治。以主要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乡镇、旅游村为重点,加强生态环境绿化美化和景观提升,开展主要旅游交通沿线风貌整治,推进旅游村三改一整理(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行动和垃圾无害化、生态化处理,全面优化旅游环境。(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林业局、区环保局、区旅发局,各乡镇<街道>协调推动)

(三)实施旅游惠民工程。落实景区门票价格降低或免费开放政策,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免费开放。制定针对特殊人群、特殊时段的旅游价格优惠政策,推出更多旅游惠民措施。(区发改局、区旅发局、区财政局、区文广体局协调推进)

(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加强全域旅游发展宣传动员,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全域旅游发展格局。强化居民参与意识、形象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形成处处都是旅游环境,人人都是旅游形象的全域旅游共建氛围。加强游客教育引导,倡导文明旅游。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公益活动,提供文明引导、信息咨询等服务。(区旅发局、团区委,各乡镇<街道>协调推进)

八、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强规划引领。各乡镇(街道)要将全域旅游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规划相衔接,区旅发局要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和创建工作方案,制定旅游公共服务、营销推广、市场治理、重点项目等专项规划或行动计划。建立规划评估与实施督导机制,提升旅游规划实施效果。(区旅发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市国土局江川分局、区环保局、市规划局江川分局,各乡镇<街道>协调推进)

(二)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财政资金和政策性银行贷款支持,协调金融机构出台支持全域旅游发展的具体措施。制定出台全域旅游发展奖补政策,区财政每年从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支持全域旅游规划编制、示范创建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各旅游产业成员单位要加大全域旅游财政支持力度,引导各级各类资金参与支持全域旅游发展。(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旅发局,各乡镇<街道>协调推进)

(三)强化旅游用地保障。将旅游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统筹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适当向旅游倾斜,适度扩大旅游产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旅游重点项目和乡村旅游扶贫项目用地。对符合有关规划的旅游项目,各地应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依法办理土地征转手续,组织开展土地供应。依法实行用地分类管理制度,旅游项目中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不转用,按原用途管理;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等建设旅游项目。旅游有关建设项目用地中,用途单一且符合法定划拨范围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应;用途混合且包括经营性用途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旅游项目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可依法通过承包经营流转的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从事与旅游有关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支持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建设旅游设施;利用现有文化遗产、大型公共设施、院校、科研机构、工矿企业等开展文化、研学旅游活动,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上述机构土地权利人利用现有房产兴办住宿、餐饮等旅游接待设施的,可保持原土地用途、权利类型不变。土地权利人申请办理用地手续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市国土局江川分局、区旅发局,各乡镇<街道>协调推进)

(四)实施旅游品牌营销。按照云南只有一个景区,这个景区叫云南的全域旅游发展理念,整合宣传、旅游、外事、文化、广电等部门和有关企业的宣传资源和渠道,利用微博、微信、移动互联网等新媒体和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打造跨区域、跨平台、跨终端、智慧化、精准化营销体系,形成政府、行业、媒体、公众等共同参与的全域营销机制,形成宣传推广合力,提升品牌影响力。(区委宣传部、区旅发局、区文广体局协调推进)

(五)加强旅游专业及人才保障。将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纳入重点人才支持计划,加大培养培训力度,积极推进涉旅全员培训,鼓励旅游、规划、建筑、设计、营销等各类专业人才通过到基层挂职等方式帮扶指导全域旅游发展。(区旅发局、区住建局、市规划局江川分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协调推进)

九、强化组织保证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区全域旅游发展各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调查研究、跟踪指导、典型示范引领,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有关政策的实施。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思想,主动整合各部门资源,配套完善相关措施,形成加快全域旅游发展和旅游助推乡村振兴的整体合力,确保创建工作高效顺利推进。(区旅发局,各乡镇<街道>协调推动)

(二)强化绩效督导考核。加大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督查考核力度,将本方案的落实情况纳入区旅产考评内容,确保任务落实、目标完成。各责任单位要于每个季度首月10日前将上一季度落实情况通过公文交换系统报区政府督查室和区旅发局。(区政府督查室、区旅发局负责)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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