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街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调整玉溪市江川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志华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李卫东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区委办主任 杨军苹 区政府副区长 王柄璋 区政府副区长 溥恩武 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局长 李忠海 区政府副区长 靳永春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钟 镖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海洪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龚彦龙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胡正鸿 区发改局局长 李华同 区工信局局长 杨志伟 区教育局局长 李忠良 区民宗局局长 李正春 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副局长 周 瑜 区民政局局长 王奇志 区司法局局长 杨兴华 区财政局局长 唐光华 区人社局局长 李江润 市国土资源局江川分局局长 李佳强 区环保局局长 李竹贵 区住建局局长 胡禄金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 菊 市规划局江川分局局长 莽嘉慧 区农业局局长 赵雄伟 区林业局局长 吴正顶 区水利局局长 何 俊 区文广体局局长 刘世培 区旅发局局长 杨春文 区卫计局局长 李江华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红庭 区安监局局长 胡宇翔 区统计局局长 郭 伟 区星管局局长 张 宁 区审计局局长 薛永龙 区税务局局长 罗征洋 区供电局局长 李阳春 区气象局局长 王 东 人民银行玉溪市江川支行行长 潘文宝 区法院副院长 钱 瑜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晏 春 区政府办副主任 鲁 熊 区政府办副主任 刘 娴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杨智强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郑忠党 区防震减灾局副局长 黄 斌 中石化江川分公司经理 王文琼 中石油江川经营部负责人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星云湖保护治理、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7个标志性战役专项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7个标志性战役专项小组 1.星云湖保护治理攻坚战专项小组组长由李忠海兼任,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由区环保局牵头协调有关工作。 2.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专项小组组长由李忠海兼任,办公室设在区环境保护局,由区环保局牵头协调有关工作。 3.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专项小组组长由靳永春兼任,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牵头协调有关工作。 4.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专项小组组长由李忠海兼任,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由区农业局牵头协调有关工作。 5.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专项小组组长由李忠海兼任,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由区林业局牵头协调有关工作。 6.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攻坚战专项小组组长由李忠海兼任,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由区环保局牵头协调有关工作。 7.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专项小组组长由王柄璋兼任,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协调有关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李佳强兼任。 三、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组织领导和部署安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研究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专项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制定7个标志性战役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区属有关部门打好标志性战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提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清单、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会议机制。领导小组每2个月召开1次会议,研究工作推进情况,部署安排下一阶段工作。各专项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1次会议,调度工作进展情况。 (二)信息报送机制。各专项小组办公室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1次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归纳后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三)督查机制。区政府督查室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项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及时跟踪问效。 (四)联络员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人员为联络员,畅通工作联络渠道。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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