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江政办函〔2019〕18号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玉溪市江川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街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办发〔2017〕22号),按照《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办发〔2017〕42号)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玉溪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玉政办函〔2019〕35号),加快推进我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搭建高位指挥、高位组织、高位协调的城市管理架构,形成权责明晰、统一高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玉溪市江川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城管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王志华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主任:李卫东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溥恩武 副区长、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局长 靳永春 副区长 成 员:钟 镖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宋良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张秋红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钱 瑜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胡正鸿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华同 区工业商贸和信息化局局长 黄 良 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副局长 周 瑜 区民政局局长 龚彦龙 区司法局局长 杨兴华 区财政局局长 李江润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局长 李竹贵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汝林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莽嘉慧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川 区水利局局长 刘世培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杨春文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红庭 区应急局局长 李江华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乘风 区广电局局长 赵雄伟 区林草局局长 郭 伟 区星云湖管理局局长 贾正文 区星投公司总经理 李成学 区城投公司总经理 周宏斌 大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赵子良 江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龚 钲 前卫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进荣 九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宋 磊 雄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李永华 安化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区城管委下设办公室在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区城管委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靳永春兼任,副主任由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张新荣、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李竹贵、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副局长黄良、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李江华兼任。区城管委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区城管委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 (一)区城管委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宏观决策、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审议城市管理工作年度计划,下达城市管理区直各责任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城市管理考核评价制度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审议重大城市整治实施方案、城市管理专项管理标准制度,筹措城市管理和综合整治资金;定期召开城市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各乡镇(街道)和区直相关部门城市管理工作汇报,统一指挥、调配城市管理资源,协调处理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区城管委办公室主要职责 在区城管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区城管委确定的重大事项的贯彻落实、协调督办和情况反馈;具体负责研究起草城市管理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做好全区城市管理顶层设计;负责对各成员单位城市管理职责和任务进行分解,并组织、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研究起草城市管理各责任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定期通报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评价结果,提出奖惩意见建议;综合协调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具体事务,不定期组织相关责任部门梳理会商城市管理中职能交叉、管理真空以及执法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明确管理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化解矛盾问题;牵头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逐步走向城市治理等相关课题的调查研究;完成区城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要求,紧紧围绕提升城市管理效能目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有效形成管理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制度 (一)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区城管委工作联席会议由区城管委主任或副主任决定召开,区城管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主任或副主任因特殊原因无法召开会议的,由区城管委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召开。特殊情况下需临时召开区城管委联席会议的由区城管委主任或副主任决定。区城管委联席会议主要内容是听取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措施,安排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区城管委办公室工作联席会议由区城管委办公室主任或者副主任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召开,专题研究城市管理重点、难点工作,以及区城管委成员单位相关议题,协调解决城市管理跨区域、跨部门工作事项。 (二)城市管理工作调派制度 区城管委办公室以数字城管信息平台派送或交办函方式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对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和区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城市管理部门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玉溪智慧城管”微信公众号和“12319”热线受理的重大问题进行办理。各责任单位应按照时限和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并通过数字城管信息平台或书面回复方式报送区城管委办公室。区城管委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办理情况,并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区领导。需要回复社会公众或者投诉举报人的,应依照相关规定及时通过数字城管信息平台或者其他方式回复。 (三)城市管理信息管理制度 区城管委办公室负责每月编辑印制城市管理简报,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发布重大工作部署,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和交办、转办、督办事项办理情况,总结交流城市管理工作经验,曝光存在问题和工作落实不力等现象。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本部门城市管理工作基本情况报送区城管委办公室,重大事项或突发事件信息应及时报送。所报送信息应真实、准确,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禁止报送无实质性内容的工作信息。 (四)城市管理专题调研制度 区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应结合本部门实际,围绕推动城市管理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目标,结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政协提案,主动开展城市管理专题调查研究工作。调研工作由区城管委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根据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政协提案,以及各成员单位提出的全区共性问题建议,科学确定调研课题,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科研机构开展调研工作,并形成调研成果提供区城管委研究决策。 (五)城市管理协调沟通制度 区城管委各成员单位之间应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城市管理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应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联络员,定期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实现信息互联共享。全区性的重大城市管理工作,跨区域、跨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以及其他需要沟通协调的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区城管委办公室协调范围。需要区城管委办公室沟通协调的相关事项,由区城管委办公室根据工作职责确定牵头主办部门,其他协同部门应积极配合。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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