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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玉溪市江川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05-23 15:35:27 点击率:283打印】【关闭

玉江政办函〔201919

各乡镇(街道),区属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江单位,驻江军(警)部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加强、优化、统筹全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自然灾害防治格局,最大限度防范和减少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6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玉溪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玉政办函〔201943号)及《玉溪市江川区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深化区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江机改发〔20191号)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玉溪市江川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组成及工作职责

     任:王志华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主任:李卫东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任:杨军苹  区政府副区长

        溥恩武  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局长

        李忠海  区政府副区长

              靳永春  区政府副区长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邓玉强  31637部队40分队分队长

        杨长青 武警玉溪支队执勤三大队江川中队中队长

        李红庭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员:鲁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宝在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正鸿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华同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志伟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文鹏  区科技局局长

           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副局长

            区民政局局长

       龚彦龙  区司法局局长

       杨兴华  区财政局局长

       唐光华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江润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春丽  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副局长(临时负责人)

       李竹贵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汝林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莽嘉慧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区水利局局长

       刘世培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杨春文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吴绍金  区审计局副局长(临时负责人)

       张乘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政府新闻办主任、区广播电视局局长

       李江华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赵雄伟  区林草局局长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胡军伟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区人防办主任

           团区委书记

       韩振华  区科协主席

       范文慧  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郑忠党  区防震减灾局副局长(临时负责人)

       张润斌  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史     江川区邮政分公司总经理

       李阳春  区气象局局长

       陈国昌  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江川基地站长

       毛    玉溪市消防支队江川区大队大队长

       罗征洋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玉溪江川供电局局长

       杨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川分公司总经理

       李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江川分公司总经理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川分公司总经理

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作为我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机构,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区自然灾害综合减灾救灾工作,分析全区自然灾害形势,研究解决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履行区级应对一般自然灾害指挥部职责;按照规定协调衔接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消防救援队伍等救援力量参与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统称各专项指挥部)。各专项指挥部在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一般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李红庭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郑光辉、邢子彪、杨绍波担任。负责督促落实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部署,承办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区级应对较大以上自然灾害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衔接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以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市减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统筹向各专项指挥部传达部署并督促落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市减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自然灾害综合减灾救灾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负责灾情收集汇总和信息发布工作;协调组织社会力量有序参与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区减灾委办公室职责。

二、各专项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

各专项指挥部作为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应对自然灾害的专门指挥机构,承担相应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各专项指挥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开展自然灾害先期处置工作;负责直接对口联系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市减灾委员会并贯彻落实市级专项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执行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区级应对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指挥部指令。

(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长:杨军苹  区政府副区长

常务副指挥长:        区防震减灾局局长

:刘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正鸿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副局长

金德富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仕鸿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周双有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邢子彪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郑忠党  区防震减灾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体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林草局、区统计局、区政府办、团区委、区红十字会、区防震减灾局、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区气象局、江川区供电局、区消防大队、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川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江川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川区分公司。

主要职责: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区防震减灾、恢复重建有关工作;在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配合做好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较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较大以下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震情监测、地震趋势会商研判工作;协助实施灾害损失调查评估;组织灾害调查评估;提出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等救援力量需求计划;及时向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区级应对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和区委、区政府及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区防震应急办公室在区防震减灾局,负责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防震减灾局副局长郑忠党兼任;下设区抗震救灾办公室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邢子彪兼任;下设区抗震防震(恢复重建)办公室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杨仕鸿兼任。

(二)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长:靳永春  区政府副区长

常务副指挥长:赵雄伟  区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区政府办副主任

              周元明  区林草局副局长

郑光辉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国昌  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江

川基地站长

成员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体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林草局、区政府办、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警大队、区消防大队、区自然资源公安局、区气象局、江川区供电局、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江川基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川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江川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川区分公司。

主要职责: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在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在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配合做好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较大以下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较大以下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研判火情趋势;提出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等救援力量需求计划;及时向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区级应对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及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林草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林草局副局长周元明兼任。

  (三)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长:李忠海  区政府副区长

常务副指挥长:王    区水利局局长

:鲁    区政府办副主任

陈文东  区水利局副局长

杨绍波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林草局、区政府办、区防震减灾局、区消防大队、区气象局、江川区供电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川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江川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川区分公司。

主要职责: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区防汛抗旱有关工作;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配合做好特别重大、重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较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较大以下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强降水防范工作,督促指导城区防洪工作;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提出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等救援力量需求计划;及时向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区级应对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及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利局副局长陈文东兼任。

(四)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长:靳永春  区政府副区长

常务副指挥长:李江润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区政府办副主任

金德富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邢子彪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体育局、区科技局、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林草局、区政府办、区防震减灾局、区消防大队、区气象局、江川区供电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川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江川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川区分公司。

主要职责: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在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在上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配合做好特别重大、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较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较大以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确定应急防治和救灾工作方案;提出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等救援力量需求计划;及时向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区级应对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市地质灾害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及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区地质灾害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金德富兼任。

各专项指挥部组成人员由各专项指挥部明确,报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及各专项指挥部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递补并报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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