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江政办函〔2019〕20号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玉溪市江川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街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玉溪市江川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志华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李卫东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靳永春 副区长 成 员:钟 镖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胡正鸿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华同 区工业商贸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忠良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胡尚辰 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副政委 龚彦龙 区司法局局长 杨兴华 区财政局局长 唐光华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江润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局长 李竹贵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汝林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川 区水利局局长 刘世培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红庭 区应急局局长 李江华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赵雄伟 区林草局局长 胡 莎 区政务服务局局长 区防震减灾局局长 李阳春 区气象局局长 罗征洋 区供电局局长 李 菊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正科) 刘海洪 区政府正科级督查专员 魏 伟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宝在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仕鸿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导各部门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日常工作。由区政府副区长靳永春兼任办公室主任,胡正鸿、李江润、李竹贵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为确保日常工作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工作组、项目生成组、系统流程建设组、规划工作组、督查工作组等5个专项工作组,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 (一)综合工作组 主要负责起草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开展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改革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做好改革培训、信息报送、政策宣传等工作;指导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人:杨仕鸿 (二)项目生成工作组 主要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生成,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线上运行的多部门协同策划项目生成机制,实现在线协同策划,开展线上项目策划生成工作;生成项目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进行充分的分析研判,确定建设条件、规划条件;开展区域评估,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 负责人:胡正鸿 (三)系统流程建设组 主要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的梳理、审批流程的优化;组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应用培训,并与“一站式惠民服务数据平台”联通,确保系统正常使用和运转。 负责人:杨仕鸿 (四)规划工作组 主要负责统筹各类规划,开发建成全区“多规合一”业务信息平台,制定符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要求的规划数据标准,实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对接联通;建立规划修改和数据更新机制,逐步形成统一的“一张蓝图”。 负责人:李江润 (五)督查工作组 主要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各单位履职情况的跟踪督查问效工作。 负责人:刘海洪 相关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改革任务,切实承担牵头和主体责任,明确专门工作机构,组织专门力量,实行专人负责,全力推动改革工作开展,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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