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江政办通〔2019〕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街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因机构改革、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决定将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调整至区司法局,代表区人民政府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与区司法局合署办公,由区司法局局长任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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