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政复〔2021〕17号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大街街道析置的请示》(玉江政请〔2020〕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析置为玉溪市江川区星云街道(以下简称星云街道)、玉溪市江川区宁海街道(以下简称宁海街道)。撤销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办事处,设立玉溪市江川区星云街道办事处、玉溪市江川区宁海街道办事处。 二、星云街道行政区域包括浪广社区、星云社区、上营社区、下营社区、三街社区、早街社区、上头营社区、河咀社区和土官田行政村的行政区域。星云街道办事处驻江川区宁海路25号。宁海街道行政区域包括宁海社区、大街社区、大庄社区、海浒社区、大营社区、朱家庄社区、伏家营社区和小白坡行政村的行政区域。宁海街道办事处驻江川区景宁路1号。 三、江川区大街街道析置各项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云南省委、玉溪市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管理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规定及时勘定并更新行政区划图,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玉溪市江川区自行解决。 四、江川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扎实做好社会稳定和网络舆情管控与处置,确保析置事项有序稳妥实施。在批复之日起1年内完成析置各项工作,并及时向玉溪市人民政府作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9日 文字解读: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析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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