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进行整理归档,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落到实处。 三、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国务院令第713号、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计划提交决策时间 | 备注 | 1 | 研究江川区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有关事项 | 玉溪市江川区 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年 一季度 |
| 2 | 研究星云湖生态保护核心区相对集中行使部分行政处罚权有关事项 | 玉溪市江川区 星云湖管理局 | 2025年 一季度 |
| 3 | 研究玉溪市江川区公交车票价调整有关事项 | 玉溪市江川区 交通运输局 | 2025年 二季度 |
| 4 | 研究江川区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有关事项 | 玉溪市江川区 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5年 三季度 |
| 5 | 研究《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垂钓管理规定(试行)(送审稿)》、《星云湖船舶入湖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星云湖生态保护核心区搭棚摆摊设点经营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 | 玉溪市江川区 星云湖管理局 | 2025年 四季度 |
|
相关文档:文字解读:关于《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政策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