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大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市驻江单位: 《玉溪市江川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达标省级技术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区创卫指挥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玉溪市江川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达标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 玉溪市江川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达标省级技术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2017年3月16日至17日,省爱卫办组织专家组对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工作进行了检查和技术评估。根据《国家卫生城区标准(2014版)》《国家卫生城区评审与管理办法》由有关要求,专家组在肯定我区创卫工作成果的同时,重点指出了我区创卫工作在8大项中存在的55个问题。为切实将专家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整改落实到位,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照《国家卫生城区标准(2014版)》,结合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创卫工作,建立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将爱卫、创卫工作与卫生防病,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相结合,认真做好迎接全国爱卫办暗访和技术评估的准备工作,确保我区2018年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二、整改内容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方面 存在问题1:组织保障措施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区爱卫办作为主管爱国卫生工作的常设机构,目前仅有1人,而且区创卫办同设在卫计局,规格不高,人员不足,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各单位承担具体工作任务没有统一的创卫工作专项经费。 整改措施: 1.健全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充实人员力量。重新核定增加区爱卫办的人员编制,通过调动和新增招录方式增加爱卫办的人员,并尽快落实人员到位。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确保创卫办人员到位。(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创卫办;责任领导:张荣华、杨春文;整改时限:2017年4月底)。 2.加大财政对创卫工作保障力度。调整增加财政对创卫工作各成员单位的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责任领导:杨兴华;整改时限:2017年4月至2018年复审通过)。 存在问题2:对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暗访要求不熟习、不掌握。还没有深入学习和掌握国家标准和暗访评分要点。 整改措施:制定培训提质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全区创卫业务干部和全体干部的教育培训。(牵头单位:区创卫办,牵头领导:杨春文,责任单位:各创卫成员单位,责任领导:各创卫成员单位负责人;整改时限:2017年4月至2017年8月) 存在问题3:资料收集分类不明确、不规范、不完整。目前,资料收集不到位,没有按照2014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8大块内容收集,且部分核心资料缺失较多。如:爱卫和创卫工作写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爱卫工作建议和投诉平台未建立,市民满意度调查未开展。 整改措施:区创卫办制定全区创卫资料收集指引目录发至各单位。指挥部各专项组牵头单位要督促好该专业组各责任单位,各职能主管部门要督促所属单位做好2016年档案资料的充实、完善和标号工作及2017年档案资料收集工作。(责任单位:各创卫成员单位,责任领导:各创卫成员单位负责人;整改时限: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2016年档案资料完善、2017年1-5月档案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其余月份档案资料当月完成,并于2017年12月完成2017年全年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标号、归档工作。) 存在问题4:区级各部门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目前,主要是以卫计、综合执法、卫生监督、市场监管等几个主要部门为主力,其他部门的作用未发挥。 整改措施: 1.召开全区创卫工作推进会议,调整区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并发文落实。(责任单位:区委办,责任领导:龚钲;整改时限:2017年4月底) 2.重新修订创卫各专项组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组织召开创卫各个专项组专题会议,督促工作的推进。(牵头单位:14个专项组牵头单位,牵头领导:14个专项组牵头单位负责人;责任单位:各专项组成员单位,责任领导:各专项组成员单位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7年5月底。) 存在问题5:创卫社会动员还未开展,创卫氛围没有形成,普通市民众对创卫的知晓度和参与度都不足。政府网站没有创卫专题报道和宣传。媒体宣传未开展,江川广播电视台,没有以“创卫”或者“六城同创”为主题的宣传信息和素材,对创卫的舆论引导、监督曝光等工作基本没有开展。主流媒体没有跟上区委、政府的脚步,对城市建设的主要发展策略方向宣传不到位。环境造势不到位,除2块大型户外广告外,整个城区没有任何的创卫宣传,墙体标语、电子屏、宣传画等传统宣传手段没有用起来。 整改措施:制定创卫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方案,通过户外广告、LED、墙体标识、网络、微信、短信等途径,发动工、青、妇、志愿者、退休老干部等群体,开展千名干部进社区等大规模的宣传和教育活动。(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牵头领导:刘鸿;责任单位:各创卫成员单位,责任领导:各创卫成员单位负责人;整改时限:2017年5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方面 存在问题1:城区内的健康教育科普宣传栏数量严重不足。除了一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外,走访的所有单位、社区、医院、公共场所、窗口单位、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城市大街小巷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均没有健康教育宣传栏,有设施的也没有健康宣传内容。 整改措施:结合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项目和省级慢性病示范创建的实施,增加城区内的健康教育科普宣传栏设置,及时更换宣传资料,作好痕迹资料保存。(牵头单位:区卫计局,牵头领导:杨春文;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旅发局、区文广体局、区城管局、大街街道、区疾控中心,责任领导:胡禄金、刘世培、何 俊、周宏斌、李德坤、凌剑波;整改时限:2017年9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2:健康步道和健康主题公园还没有建成,省级慢病防控示范区还没有创建成功。 整改措施:按照《玉溪市江川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建成健康步道和健康主题公园,按时完成省级慢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并通过验收。(牵头单位:区卫计局,牵头领导:杨春文;责任单位: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整改时限:2017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3:城市居民区、休闲场所的体育健身设施略显不足。如:星云铭城、安居小区、上营社区、下营社区、大庄社区、怡心园广场等,群众体育健身设施较少,没有安装在醒目位置。 整改措施:对照标准,梳理排查现有体育健身设施资源,制定建成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工作计划或方案,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区文广体局、大街街道,责任领导:何俊、李德坤;整改时限:2017年8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4:控烟工作问题严重。一是发现小型烟草广告;二是无烟医疗卫生单位的建设存在严重漏洞。区人民医院、中医院禁烟标识不规范,吸烟区设置不合理,吸烟区管理不到位,烟头遍地无人打扫清理,没有吸烟劝阻机制。三是公共场所和窗口单位控烟管理不到位。客运站没有设立吸烟区,候车区有人吸烟无人劝阻。四是五小场所均没有张贴禁烟标识。 整改措施: 1.全面清理建成区小型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含电子烟)(牵头单位:区城管局,牵头领导:周宏斌;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大街街道、区烟草公司,责任领导:李江华、李得坤、王宏伟;整改时限:2017年5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实施各医疗机构的无烟机构工作的专项行动,对照无烟医院及国卫标准,彻底进行整治达标,并形成长效管理制度。实施全区五小行业、客运站公共场所和窗口单位的控烟工作的专项整治行动,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旅发局、区卫生监督局,责任领导:杨春文、李江华、胡禄金、刘世培、李绍江;整改时限:2017年8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3.领导带头实施禁烟行动。各级领导干部按照国务院《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率先垂范,杜绝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吸烟现象。(牵头单位:区创卫办,牵头领导:杨春文;责任单位:全区各级各部门,责任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7年6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市容环境卫生方面 存在问题1:市区主次干道基本平整,无坑洼、无积水;但部分道路坑洼不平,文祥街断墙内垃圾成堆,建行生活区到垃圾中转站的路旁臭水沟臭气熏天,抚仙路旁靠近鱼文化广场路段建筑垃圾到处堆放。 整改措施:对照标准,对建成区内主次干道、人行道设施进行平整、硬化、绿化、美化等,下水道设施齐全完整、通畅。结合清洁家园行动,加大城区保洁。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建筑垃圾监管机制,解决建筑垃圾倾倒和堆放问题。加大对街区道路水沟清理,确保无裸露、无臭味、无投诉。(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大街街道,责任领导:李自平、周宏斌、李德坤;整改时限:2017年9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2: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市区道路、广场上果皮箱基本没有配置;垃圾收集、运输没有密闭、垃圾收集车无盖、破旧、脏。(泡沫箱拖着,又脏、又没有品位、又影响城市市容形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底数不清,目前不能正确统计(≥90%),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无清运痕迹记录。 整改措施:按国卫标准2014版标准,加大对建成区环卫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建设,环卫工人配备必要清洁设备。健全垃圾处理管理制度,科学、规范运作,达到创卫标准。(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大街街道,责任领导:李自平、周宏斌、李德坤;整改时限:2017年9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3:沿街建筑工地管理不规范,无围栏、沙土无遮盖。 整改措施: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开展集中清理工作,强化制度管理,确保按章施工,规范有序,达到创卫标准。(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大街街道,责任领导:李自平、周宏斌、李德坤;整改时限:2017年9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4:城区新建了一些公共厕所硬件都不错,但无卫生管理制度、保洁制度。城区旱厕要加快改造步伐。 整改措施:健全完善新建公共厕所卫生管理制度、保洁制度并上墙,保洁人员公示上墙。公厕导向标志和识别醒目。加快建成区所有旱厕改造,确保达到二类以上标准。(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大街街道,责任领导:李自平、周宏斌、李德坤;整改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 存在问题5:检查的农贸市场脏、乱、差,分区经营、熟食摊点、卫生管理、病媒生物防治、厕所卫生均不到位,无农残检查点及公示牌。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随处可见,特别活禽销售点卫生太差,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基本没有落实,老街兴农贸市场外道路占道经营,路边占道的鱼类摊点污水横流。 整改措施: 1.开展老街心农贸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完善集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良好,无下摊经营;二是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三是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执法检查,重点规范无照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产品合格及违禁品等行为。四是加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做好市场保洁工作,环卫设施齐全,有专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病媒生物防治达标,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达标。五是加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治理。农贸市场周边无乱设摊点、无场外经营,临时便民市场疏导点设置有短期计划,管理有序。车辆管理规范,停放整齐。六是加强农贸市场农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检测工作。七是加强农贸市场计量器具管理。八是加强农贸市场消防安全及消防设施的整治。(牵头单位:大街街道,牵头领导:李德坤;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局、区卫计局、区农业局、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工信局、区住建局,责任领导:涉及单位负责人;整改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加快大街农贸市场改造建设进度。理顺管理体制,落实业主责任,严格按照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和创卫标准做好大街农贸市场的提档升级改造;未列入改造部分进行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区工信局,牵头领导:李华同;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卫计局、区农业局、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住建局、大街街道,责任领导:涉及单位负责人;整改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3.取缔相关路段的马路市场,规范建设临时民生疏导市场。(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大街街道,责任领导:周宏斌、李德坤;2017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6: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卫生死角多、公厕卫生状况太差,环卫设施缺乏;“乱堆”现象普遍,堆建筑垃圾、旧家具、煤柴、土堆、废旧物品、小广告,生活垃圾,裸露黄土、杂草等现象随处可见;背街小巷卫生死角较多,“十乱”堆现象普遍。 整改措施:一是对背街小巷和卫生死角区域开展拉网排查,结合网格化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开展环境整治专项活动;二是做好垃圾投放管理。新增、更换果皮箱、垃圾桶,并定期进行清洗。引导居民、商户定时、定点投放垃圾,确保无乱倒、堆积、明曝现象;三是对背街小巷破损路面及设施进行修复,及时清理积存垃圾和杂草,拆除违章建筑,规范私人建房围挡设置。(牵头单位:大街街道、城管局,牵头领导:李德坤、周宏斌;责任单位:全区各级各部门,责任领导:各单位负责人;整改时限:2017年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7:自来水厂检验项目的能力建设不足。 整改措施:加强检验项目的能力建设,更新设备、补充专业技术人才,健全管理制度,收集整理好相关痕迹资料工作。(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责任领导:李自平;整改时限:2017年8月底前完成。) (四)环境保护方面 存在问题1:未编制江川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整改措施:制定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按照要求修改完善,配合市级做好演练工作。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系统。(责任单位:区环保局,责任领导:王川;整改时限:2017年7月底完成。) 存在问题2:餐饮单位未进行排污许可证登记制度管理。 整改措施:加强城区餐饮油烟、烧烤熏烟污染管理,制定相应管理规定,督促所有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并进行排污许可证登记制度管理。制定城区燃煤锅炉调查工作方案,加强城区燃煤锅炉污染治理,确保废气达标。推广使用液化气、电炊、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降低烟尘污染。(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责任领导:李江华、胡正鸿;整改时限:2017年10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3:辖区内存在秸秆焚烧及垃圾焚烧现象。 整改措施: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方案。结合实际,划定秸秆禁烧的区域,将人口集中地区、高速公路沿线等区域纳入禁烧区。加强秸秆禁烧巡查、督查力度,杜绝秸秆禁烧区域秸秆露天焚烧现象。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采取秸秆燃料化、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等综合措施,推进秸秆高效利用,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各乡镇(街道),责任领导:涉及单位负责人;整改时限:2017年8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4:未编制和划定噪声功能区。 整改措施:加快编制和划定建成区噪声功能区,并按标准监管到位。(责任单位:区环保局,责任领导:王川;整改时限:2017年8月底前完成。) 存在问题5:饮用水源地不符合标准要求,取的是地下水,供水点为大龙潭和白衣寨,周边环境卫生非常恶劣,垃圾包围,白衣寨周边有畜禽养殖,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一是实行水源地严格保护措施,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在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制定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配备应急物资和器材。二是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确保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无排污口,向城区供水的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三是加强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主要地表水体的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水环境质量达到相应水体功能要求。四是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环保局、区卫生监督局,责任领导:吴正顶、王川、李绍江;整改时限:2017年8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6:大街河、大庄河都属于未划定功能区的水体。水体为黑臭且有漂浮物,河道两侧有打捞上来的水葫芦未做任何处理,随意堆放,污染环境。 整改措施:开展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治理,确保无漂浮物、无黑臭、无居民投诉。(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大街街道,责任领导:吴正顶、李德坤;整改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7:医院及个体诊所医疗废物院前管理不规范,不到位,区医院暂存间无标识牌,没有紫外消毒灯。 整改措施:加强医疗废弃物和医源性污水处置监管,确保医疗废弃物安全规范处置。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废水台账。分类收集管理医疗废物,并在放置处张贴分类的牌子,及时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各医疗机构加快建设医疗污水处理设施。(责任单位:区卫计局,责任领导:杨春文;整改时限:2017年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8:没有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统计摸底。建有医源性污水处理的,未建设的均要统计清楚。 整改措施:开展辖区内的医疗机构统计调查,核实医疗废物处置、医源性污水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区卫计局,责任领导:杨春文;整改时限:2017年8月底完成。) (五)重点场所卫生及食品、生活饮用水安全方面 存在问题1:大部分小餐饮、小食品店未亮证经营。大部分的餐饮单位未实行亮化分级管理。按标准要求要达到90%,目前仅有40%左右。餐饮店、重点场所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现象较多。 整改措施:一是对全区餐饮、食品店进行拉网式调查。核实证照、亮化分级管理、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基本情况。二是在认真摸排,针对存在问题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期限内未整改的,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领导:李江华;整改时限:2017年8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开展。) 存在问题2:餐饮店没有台账记录和索证记录。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城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单位制定并落实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查验登记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餐饮经营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执行记录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台账制度,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所采购食品及原料逐项登记,及时整理,归入专门档案。(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领导:李江华;整改时限:2017年8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3:餐饮店普遍卫生设施不完善。消毒柜使用不规范或未使用。小餐饮店卫生管理脏乱,食品用具乱放,卫生环境较差,原料乱放。 整改措施:一是定期开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知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二是严格要求餐饮单位冷藏、冷冻设施有明显标识,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放置,食品用具规范摆放,消毒设备使用规范;三是加强环境卫生监管,发放卫生标准至每一家经营户,督促餐饮店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领导:李江华;整改时限:2017年8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4:中学未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标准600:1配备卫生技术人员。 整改措施:整合人员,建成区各学校按标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到位。(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人社局,责任领导:张荣华、郭自壮、唐光华;整改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 存在问题5:重点场所量化分级未开展或不完善。 整改措施:一是对全区“七小”行业进行拉网式调查。核实证照、亮化分级管理、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基本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在期限内不整改的,进行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领导:李江华;整改时限:2017年8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6:小美发店未设置皮肤病人专用工具箱,或不规范,未消毒。卫生管理不规范,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太差。如:KTV设施未使用,发现蟑螂,从业人员卫生常识不知。小旅店卫生保洁用具、布草混放,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集中整治,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范的要求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停业整顿。二是开展示范点创建。进行重点公共场所创卫工作示范创建,以点带面进行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卫计局,责任领导:李江华、杨春文;整改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7:索证台账不完善。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城区美容美发店、小旅店、酒店、网吧、KTV店制定并落实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查验登记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餐饮经营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责任意识,严格执行记录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台账制度,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所采购食品及原料逐项登记,及时整理,归入专门档案,依法查处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单位。(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领导:李江华;整改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方面 存在问题1:医疗结构预检分诊工作尚未得到有效落实。区人民医院预检分诊等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无明显标识;二是无人员负责预检分诊的实际工作,同时没有医疗废弃物专用垃圾桶和专用垃圾袋;三是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医生仅1人,无法满足两个门诊的要求;四是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记录未实际落实,记录不规范、不完整。大街街道卫生院未设预检分诊点,无预检分诊记录。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医疗机构按照标准建立预检分诊点,落实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工作、值班人员制度,做好相关记录及痕迹资料的管理。区医院做好全区示范创建,发挥龙头作用;二是完善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的设置,做好疑似传染病人的转诊;二是加大设施建设投入,进一步规范门诊设置和完善配套设施;三是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加大医院感染控制的培训和监督检查力度。(责任单位:区卫计局,责任领导:杨春文;整改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2:计划免疫接种点和创卫标准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如下营社区卫生室接种门诊没有系统的预防接种相关的规章制度,无异常反应登记记录及相关台账,无医疗废弃物管理的相关制度;下营社区卫生室接种门诊接种功能区狭小,无接种室、观察室(或候种室)及预诊室的相应分区,接种区内不但地面不清洁、纱窗积灰,还设有水龙头和水池。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创卫国标,对所有计划免疫接种点进行自查和检查。二是形成问题清单,落实责任及时间要求,逐一整改存在问题,改善接种条件。(责任单位:区卫计局,责任领导:杨春文;整改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环境杂乱,标识不清;环卫设施及清扫保洁未落到实处。大街街道卫生院门口附近有聚众象棋等现象,影响了卫生院服务感官,卫生院各功能部门在外部标识不清;区人民医院垃圾桶设立不足,吸烟区有标识但未设立专用垃圾桶,烟头较多,地面垃圾未及时清理。 整改措施:对全区各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进行全面检查,查找问题,列出清单,各单位按照问题清单及实施方案整改,卫计局定期督查。(责任单位:区卫计局,责任领导:杨春文;整改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4:卫生系统相关部门对创卫工作的组织动员、对标准的学习尚未开始;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分工尚未开展。在材料准备等各个方面还未能够按照创卫的要求开始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卫计系统宣传教育及培训实施方案,尽快组织系统内全体干部职工创卫标准的全面学习培训,全面掌握标准;二是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制定多层次的责任分工表,细化责任,同时建立定期自查和定期例会的管理模式,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区卫计局,责任领导:杨春文;整改时限: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七)病媒生物防制方面 存在问题1:灭鼠毒饵站数量严重不足,灭鼠工作规范性不够。重点场所基本看不到灭鼠毒饵站。仅个别单位有少量灭鼠毒饵站,布放不规范。外环境存在散在投放鼠药、潮解变质的鼠药。 整改措施:一是合理、规范地建立灭鼠毒铒站。特别是车站、农贸市场、医院、老旧居民区等重点场所及周围环境重点布放灭鼠毒铒站。二是建立灭鼠毒铒站管理制度和措施,规范管理已建成的灭鼠毒铒站,提高灭鼠工作的有效性。三是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城区及农村群众性的灭鼠突击活动。各行业单位要根据其管辖区域和行业鼠密度情况,对重点区域和部位要加大灭鼠工作力度,并做好相关记录。(牵头单位:区卫计局、区农业局,牵头领导:杨春文、杨志伟,责任单位:全区各级各部门,责任领导:涉及单位负责人,整改时限:2017年11月底前并长坚持。) 存在问题2:重点场所防鼠防蝇设施合格率较低,餐饮从业人员的防蝇意识不高。防蝇设施缺乏、不完善的问题较为突出。尤其是中小餐饮店和农贸市场。蚊蝇孳生地较多。建成区存在旱厕,蝇蛆多,成蝇多。主次道路上摆放的钩臂式垃圾箱,不密闭,不整洁,臭味大,蝇较多。老旧居民区、单位院落等蚊虫孳生地多,闲置的花盆、桶、盆等积水容器较多。 整改措施:一是区创卫办负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统筹协调、宣传,根据各阶段的整治重点,指导好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技术指导工作;二是各单位开展单位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及时处理闲置积水容器,并形成制度定期开展;四是各职能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所属部门、行业监管对象的监督管理;大街街道负责督促建成区各社区对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五是逐步取缔主次街道、人行道上的吊臂式垃圾箱,在单位、社区、居民区内设置垃圾收集点,尽快改造或者撤除建成区旱厕。六是以辖区、部门、系统为单位,对蚊、蝇、蟑螂的孳生地进行铲除杀灭。(牵头单位:区卫计局、区住建局,牵头领导:杨春文、李自平,责任单位:全区各级各部门,责任领导:各单位负责人,整改时限:2017年11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