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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来源:江川区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1-07-01 11:33:30 点击率: 420打印 】【 关闭

关于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专项整治的

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街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相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市驻江单位:

国家卫生城市三年复审已正式开启,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和进度安排,即将迎来国家暗访根据爱国卫生“净餐馆”专项行动要求,切实解决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确保国家暗访顺利通过。现通知如下:

一、整治对象

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以下简称单位食堂)。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单位食堂“七个达标”: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

三、工作原则

谁举办谁负责,部门联动指导。

四、工作标准

各单位食堂证照齐全并上墙公示,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后厨布局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健全明示并严格执行,环境整洁卫生有序“三防”设施有效使用,餐厅张贴有创文创卫宣传内容和禁止吸烟标识。对于硬件设施齐全,达到规范要求的长期保持;对于需通过整改达到要求的食堂,立即全面整改;对一些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设施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通过停业装修方式整改单位食堂专项整治规范和标准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国家暗访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对标对表逐一对照自查,对本单位食堂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对硬件不达标的,通过停业装修方式整改,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

(二)部门联动,督促指导

1.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食堂规范整治工作,并联合有关部门抽查各单位食堂的整治进展情况,对问题多、拒不整改的责任单位黑榜通报。

2.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区级党政机关职工食堂整治工作。

3.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督促指导园区企业职工食堂整治工作。

4.区财政局负责督促指导金融银行业、国有企业职工食堂整治工作。

5.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食堂整治工作。

6.区住建局负责督促指导建筑工地职工食堂整治工作。

7.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督促指导医疗机构食堂整治工作。

(三)强化认识,加大投入

要进一步强化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食堂开办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加强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整治力度,不断改善基础条件,购置满足本单位食堂食品安全需要的清洁、消毒、通风、冷藏、冷冻、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餐厨垃圾处理等设施设备,进一步规范食堂布局和食品加工制作流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相关责任,规范经营。

 

 

玉溪市江川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暨推进

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630       

 

 

 

 

附件

玉溪市江川区单位食堂工作规范和标准

序号

达标

目标

达标标准

周边环境整洁

1.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门前无杂物、无垃圾、无积水、无污物,保持门前路面(空地)整洁。

2.在餐饮服务场所外适宜地点,设置有盖子的垃圾桶(箱),对餐厨废弃物、污物、垃圾等日产日清,不留异物、不产生异味,不对周边环境和空气造成污染。

就餐场所干净

1.保持就餐区桌面、座椅、墙面、地面清洁,门窗洁净明亮,定期开展消毒

2.定时清洁卫生间,无积水、无污物、无垃圾、无异味,卫生纸充足。

3.就餐区设有洗手设施,并配备洗手用品和干手器等。

4.提供公筷公勺,有区分标识;明码标价、诚信经营,无欺诈宰客现象;倡导“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5.设有“三防”设施(如灭蝇灯、风幕机、防蝇帘、防虫纱网、防鼠板等),防止有害生物侵入。

6.公示“餐饮安心码”,并引导消费者扫码评价;及时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从业人员、是否网络订餐等信息上传至“餐饮安心码”云平台,保证信息准确、真实、完整。

后厨合规达标

1.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培训,并在“餐饮安心码”平台考核合格。

2.在“餐饮安心码”平台上每月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上传自查报告。

3.不得加工有腐败变质、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等情形的食品。

4.食品处理区设置在室内,保持设施、设备清洁,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

5.操作间墙裙应满墙贴,地面应防滑,便于打扫。

6.后厨不得设置明沟,地漏应能防止废弃物流入及浊气逸出;排水设施通畅,便于清洁、维护。

7.冷藏冷冻内食品摆放整齐、生熟分开、荤素分开,严禁使用有色塑料袋包装食品

8.餐饮服务场所内严禁饲养、暂养和宰杀畜禽;定期开展灭蝇、除鼠、杀虫,做到无虫害、无鼠迹。

9.后厨必须使用加盖的废弃物收集桶,做到日产日清,并有台账记录。

仓储整齐安全

1.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并显著标示,不得存有过期变质食品

2.冷冻(藏)贮存食品时,不得堆积、挤压食品。

3.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醇基燃料等不得与食品混放,应分开存放或分隔放置。

4.采购的食品原辅料及相关产品有供货者相关合法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采购台账记录完整

5.进门处设有不低于60cm防鼠板;定期消除虫害孳生和藏匿地。

6.严禁采购经营野生动物、长江流域渔获物。

餐饮用具洁净

1.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配备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消毒台账记录完整。

2.餐饮具、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并存放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内,保持清洁。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3.消毒柜、保洁柜设施完整,正常运转,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4.使用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餐饮具的,应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每批次餐饮具消毒合格证明。

从业人员健康

1.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严格落实晨检制度,每天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并有台账记录。

3.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工作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和口罩,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的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外露。

配送过程规范

1.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配送。

2.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容器、包装材料盛放食品,盛放容器和包装应严密,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3送餐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餐饮外卖箱(包)应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

  注

1.带★项为关键项,关键项共3项,若1项不符合,则为不达标。

2.对达不到规范和标准要求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给予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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