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18007 因不动产权利人业江震、张丽不慎遗失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共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年 10 月 30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景新路东段20号(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江川分局一楼),联系电话:0877-8013379 序号 | 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江政共字第0300005789号 | 业江震 张 丽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宁海路北段10号2幢3单元 | 房屋建筑面积129.68.06m2,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21.64m2。 |
公告单位:江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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