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江川县安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2、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部门、各乡镇、大街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拟订全县安全生产政策和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承担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协调一般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负责事故结案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上级安排,参与较大以上事故调查。
8、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情况。
9、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负责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再教育工作;负责对从事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及其人员的资质进行监督检查。
10、负责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运用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
11、承担江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2、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统一安排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依法治安,狠抓工作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主要抓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高位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的落实,县委全会、县政府全会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2次县委常委会、4次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书记、县长亲自带队调研、提出要求。县政府调整充实了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明确了县长、副县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督查工作之一,坚持开展检查督导,实行每月形势通报,每季度听取汇报,定期报送工作情况,保证了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全县上下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群防群治的齐抓共管格局。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在2014年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要求的基础上,2015年,全县7个乡镇(街道)、1个工业园区、72个行政村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实现了区、乡、村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级五覆盖”。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把安全大检查、“打非治违”贯穿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之中,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完善联合执法、跟踪查处机制。共深入企业2201户次,查出安全隐患4390条,整改4056条,整改率92.4%;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1367起,经济处罚26.73万元,责令停产整顿21起,其余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教育整改;整治道路交通违规违章行为37130起,经济处罚751.36万元。对5项重大安全隐患分别上报了市、县政府挂牌督办,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督促企业抓好整改工作,有效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全面启动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对27户小型露天非煤矿山逐一开展了排查会诊提出整改建议,关闭非煤矿山2座。开展道路交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县126辆客运车辆、100辆危货运输车辆安装了GPS,68辆危货运输车辆安装了紧急切断装置,建立了一车一档;投入600多万元,整治路面(过渡路面)14000m2,增设维修交通标志、护栏等设施1560余处。对江磷集团、瑞星化工黄磷储槽进行了自动化监测监控系统改造。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行业整合力度,全力将我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压缩至6户,处置销毁半成品、原材料20余吨。集中对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企业、粉尘爆炸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共排查86户次,整治一般隐患280条,县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1条。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旅游、“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学校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排查整治1693户次,整治安全隐患3262条,停产整顿13起,罚款19.33万元,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五)全力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充分利用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大力推广运用安全生产大检查“1+3+5”长效机制,厘清监管对象目录,督促企业定期开展月度自检申报,落实部门按周期和频次开展专项检查。2015年我县列入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填报企业共有116户,企业自查填报一般隐患662条,整改551条,整改率83.23%。初步实现了全区重点监管对象的常态化、规范化、动态化监管。
(六)持续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成功举办5次应急救援演练,充分检验了我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能力,锻炼了应急救援队伍。并在2014年应急救援物资普查的基础上,再次对本县行政区域的应急救援装备、应急物资进行补充核查,现有29个单位有应急救援装备共413套(组),5个单位有应急救援物资共116套(组)。
(七)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共发放多种样式的宣传资料10000余份,展出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火灾安全等展板28块。深入云南阳光食品有限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依托市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举办培训班8期,培训“三项岗位”人员(取证、复审)473人;督促企业开展一般从业人员培训1456人次。
通过全县上下的努力,2015年全县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417起,46人死亡,30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72.25万元。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发生3起,死亡2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167万元;各类道路交通事故1352起,死亡44人,受伤304人,直接经济损失95.11万元;火灾事故62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110.14万元。
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安全生产死亡控制指标是5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2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3人。我县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类别事故实际发生6起(其中3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3起工矿商贸事故),5人死亡,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7.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上升20%;死亡人数与受伤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增加96.7万元,上升137.16%。全县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控制较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安监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局2015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5年度收入合计326.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9.82万元,占总收入的97.89%;其他收入6.9万元,占总收入的2.1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同期增13.0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1人及工资标准提高;二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专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5年度支出合计35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86万元,占总支出的63.55%;项目支出127.81万元,占总支出的36.45%。与上年同期对比增148.1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1人及工资标准提高;二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专款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2.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28.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及工资标准提高并从2014年10月份补发至2015年6月份。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度安监局项目支出127.81万元,主用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2015年烟花炮竹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与上年对比增119.69万元,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专款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监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8%。与上年对比增147.3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1人及工资标准提高;二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专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0.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为培训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3%。为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4%。为职工医保金;
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306.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4%。主要是人员经费、日常工作运转支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监管监察专项补助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11.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监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3万元,支出决算为14.09万元,完成预算的66.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97万元,完成预算的5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12万元,完成预算的79.11%。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的通知》精神,大力压缩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差、办公用品等费用,从小事做起,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反对铺张浪费。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0.67万元,增长4.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9万元,增长1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4万元,下降3.26%。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局承担着全县非煤矿山、烟花炮竹、危险化学品及工矿商贸企业的监管及全县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应急救援等工作,所有工作都需要到一线开展,用车频率高,加之车辆购置年限久,车况不好,车辆维修费用相应增加,导致车辆运行费用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7万元,占49.47%;公务接待费支出7.12万元,占50.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0(相关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97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度,安监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7.12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省、市领导到我县检查督查安全生产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监部门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494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监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8.5万元,主要是信息化建设等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运转。
(二)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江川安监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