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川县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6年1月20日在江川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江川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江川县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查。
一、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财税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按照县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应对收入严峻形势和支出巨大压力,着力抓好预算执行,优化支出结构,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5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76,67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3%,比上年增收6,148万元,增长8.7%。其中:上划中央“两税”完成13,253万元,为年初预算115.1%,比上年增收2,354万元,增长21.6%;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3,42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8%,比上年增收3,794万元,增长6.4%。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68,56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5.4%,比上年增支3,097万元,增长1.9%。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方面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3,97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1.4%,比上年增收3,822万元,增长7.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2,24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5%,比上年减收3,629万元,减10.1%;非税收入完成21,73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41.8%,比上年增收7,451万元,增长52.2%。
2.支出方面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59,78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7.8%,比上年增支4,175万元,增长2.7%。
3.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3,97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3,61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7,718万元,调入资金3,280万元,收入合计178,593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59,789万元,上解支出11,086万元,地方债券还本支出7,718万元,支出合计178,593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方面
全县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44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7.7%,比上年减收28万元,减0.3%。
2.支出方面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77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5.3%,比上年减支1,078万元,减10.9%。
3.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44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439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9,4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9万元,收入合计32,3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777万元,调出资金2,447万元,地方债券还本支出19,400万元,支出合计30,62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712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7,99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87万元,上年结余33, 946万元,收入合计82,526万元;基金支出34,862万元,上解支出10,846万元,支出合计45,708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36,81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由于我县国企改革后,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暂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以上均为快报数,待市财政局批复我县2015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变化情况。
二、2015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收入征管,确保收入完成。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税收增长乏力的严峻形势下,县财政局紧紧围绕实现县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确定的收支目标任务,充分履行财政职能,及时召开财税部门联席工作会,认真分析研判收入形势,积极采取增收措施,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确定的收入任务。一是强化对重点行业、企业、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服务,加大税源跟踪力度,全面强化税源管控,从源头上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二是强化日常征管,摸清底数,加强部门间协作,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加大欠税清缴力度;三是加大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国有资产收入监管,做到应收尽收。
(二)加大民生投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财政部门始终坚持以保障民生为重点,民生保障类支出持续增加,全年投入教育、社保、卫生、农林水和保障性住房重点民生支出资金达11.13亿元,比上年增长13.3%,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69.7%,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一是支持完善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投入“两个低保”资金2,415万元,实现了1.03万名生活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发放抚恤及退役安置补助资金1,979万元,确保了3,290名抚恤和安置对象的定期定量资金供给;安排城乡临时救助及自然灾害救助等资金411万元,有效缓解了急难群众的生活困难;拨付殡仪馆和公墓建设及遗体火化补助资金2,374万元,确保殡葬改革顺利推进;兑付八十岁老人保健补助资金396万元,对6,229名高龄高寿老人进行补助;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助4,283万元,使16.5万名符合条件的群众受益;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资金9,063万元,缓解了79.66万人次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拨付公立医院基本药物改革财政补助资金592万元,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二是安排资金16,410万元,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加大美丽100校园行动计划暨中小学校安工程资金支持、推进学前教育和民办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资助、学费减免,对普通高中和职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等,进一步改善了教学办学条件,促进了全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三是支持文体事业持续发展,安排“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江二中文庙修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资金663万元,有效解决了农村文体活动场所不足的问题,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四是支持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兑现退耕还林补贴、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补贴资金1,380万元,拨付能繁母猪保险、农房保险、政策性农林业等保险315万元;争取石油价格改革补贴1,111万元,促进公交事业平稳运行;实施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59个(含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1个),财政投入资金1,385万元,农村面貌和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争取资金968万元,实施2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对7,200亩农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筹措资金3,206万元支持交通建设,有效改善了我县交通道路状况,缓解了群众出行难的问题。五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2,855万元,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和对棚户区进行改造;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补贴1,287万元,解决了1,144户群众住房不安全问题。
(三)发挥财政职能,促进经济发展。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全县各级各部门在认真研究分析上级资金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加强与上级各部门沟通对接,积极反映我县实际困难,争取上级资金11.71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全县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二是投入资金3,804万元,加快园区建设,尽早形成园区的产业聚集效应,为财政增收打牢基础;办理减免税3,910万元,支持企业加快发展;拨付资金4,632万元,扶持入园企业基础设施建设、民营经济发展、“两个十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等,推进我县财源培植。三是为17家企业办理置换贷款1.47亿元,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四是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投入资金19,455万元,支持星云湖和抚仙湖保护治理工程,星云湖水质明显改善,抚仙湖继续保持I类水质;争取资金1,210万元,消除10个病险水库安全隐患;安排资金10,389万元,实施退田还湖和生态保护项目;下达资金1,093万元,推进美丽家园建设;筹措资金1,276万元,推进陡坡地生态治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
(四)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一是深入推进财税制度改革,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细化部门预算编制,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预算,从源头加强管理。二是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全县2015年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和71个部门及下属181个二级预算单位预决算以及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面公开。三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断完善,财政信息化建设进程加快。四是深化政府采购管理改革,实现了采管分离。五是加大财经法规制度宣传力度,开展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培训;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六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切实盘活闲置国有资产,进一步缓解财政收支压力,处置闲置国有资产收入达11,786万元。七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认真开展了政府债务清理核实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行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2015年化解地方存量债务12,878万元。争取债券转贷资金27,118万元,一定程度减轻了财政还本付息压力。八是盘活存量资金,缓解财政支出压力。收缴财政存量资金7,410万元,全部统筹安排用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保障民生方面,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缓解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压力。
(五)加强财政监督,确保资金安全。一是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检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安全性。二是开展重点民生资金检查。配合财政部、省财政厅对我县民政、社保、廉租房资金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了专项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和专款专用。三是开展预算信息公开检查,督促部门财政预决算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透明度。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运行和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经济基础薄弱,工业经济发展缓慢,财政增收缺乏有效的支撑财源,资金需求与财力保障矛盾突出,预算平衡形势严峻;二是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财政绩效工作有待加强;三是政府性债务沉重,偿债压力巨大,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任务艰巨。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逐步加以解决。恳请各位代表对财政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指导和监督我们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
三、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全县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省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的要求,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提升预算管理能力为核心,通过全口径预算、中期财政规划、预算绩效管理、控制财政风险等一系列举措,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优化支出结构,规范资金管理,提升预算绩效,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权责对等、运行高效的县级预算编审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全县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建议2016年全县地方财政收支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建议
1. 预算收入安排建议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5,6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收1,623万元,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安排34,84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收2,598万元,增长8.1%;非税收入安排20,76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收975万元,减4.5%。
2.预算支出安排建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24,770万元(不含上级专款),比上年决算数(不含上级专款)增支13,414万元,增长7.1%。
3. 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5,6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4,452万元(不含上级专款),调入资金15,700万元,收入合计135,752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4,770万元,上解支出10,982万元,支出合计135,752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1. 预算收入安排建议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32,66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收23,220万元,增长245.8%。
2.预算支出安排建议
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6,380万元(不含上级专款),比上年决算数(不含上级专款)增支21,042万元,增长239.7%。
3. 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2,66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712万元,收入合计34,3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380万元,调出资金8,000万元,支出合计34,380万元。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5,43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0万元,上年结余30, 050万元,收入合计75,984万元;基金支出38,836万元,上解支出3,571万元,支出合计42,407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33,57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由于我县国企改革后,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暂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四、坚定信心,克服困难,确保2016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实现,对于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财政部门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强化措施,扎实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产业发展,积极培植财源。紧紧围绕抓项目兴产业,充分利用好我县的区位优势及资源优势,做好招商引资,高位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形成产业聚集效应,加快工业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做大财政蛋糕;加快推进项目设施建设,做好基础服务,畅通审批环节,创造条件,推进重大项目加快实施;利用好企业扶持政策,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引导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加快发展,为经济增长提供动力,推动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二)强化收入征管,确保收入稳步增长。坚持抓大不放小的原则,逐项梳理重点项目,整合各方力量,促进项目早开工,早实施,早投产,形成新的税源;加强税收征管,加大对重点税种、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行全程监控,进一步加大小税种、零星税收、陈欠税款的监管力度,完善征收管理措施办法,防止税收“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做到应收尽收。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充分调动各执收单位的积极性,利用好财政票据电子化建设这一平台,严格执法,对收费项目认真组织清理,杜绝擅自减免、缓征、少收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进一步挖掘了非税收入的增收潜力,做到及时足额入库。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切实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对现有闲置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认真分析、研究每一项闲置国有资产。对符合处置条件的闲置资产及时按法定程序进行公开拍卖,不符合处置条件的闲置资产,待完善手续后尽快进行处置,切实盘活闲置国有资产,进一步缓解我县的财政收支压力。
(四)继续盘活存量资金,缓解财政支出压力。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结合江川实际制订我县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财政存量资金的管理,及时清缴国库,并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将资金安排到民生领域、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缓解财政收支矛盾。
(五)积极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金合作模式,支持县域经济健康发展。抓住当前国家关于PPP模式的政策支持机遇,尽快掌握并运用各项政策精神,培养熟悉PPP模式的业务人才,充分利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有利因素,发挥有限财政资金的牵引作用,吸收社会闲置资金和引进市场运作机制参与政府的各项公益事业建设,让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推进县域经济跨越发展。
(六)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缓解财政运行压力。抓住“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滇中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机遇,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反映我县财政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争取上级部门的关心和帮助。各部门必须相互联动,步调统一,密切配合,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项目储备、申报和协调汇报工作,争取更多的项目挤进国家、省、市的盘子,切实解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资金不足的实际困难。
(七)深化财税改革,加强财政监督。按照上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县情况,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任务。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法,健全全口径预算体系,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调整和监督要求做好年度预算工作,增强预算法治意识。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积极试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统筹整合使用力度,强化对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激活财政存量。清理整合、规范压缩专项转移支付,严格控制新增项目和资金规模,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规范预算公开工作流程,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健全完善产业扶持发展政策,推动以财政直接投入为主向间接扶持转变。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切实增强财政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提高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专家咨询、听证等制度,确保决策的合法性。抓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落实,严肃查处各种财政违法行为。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及动态监控,预算一经批复,不得随意调整。建立和实施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增强财政部门落实决策部署的执行力,有效防范各类业务风险,确保财政干部廉洁和财政资金安全。强化财政绩效监督管理。完善预算管理绩效体系,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加大对重大政策落实、民生等重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等情况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确保政策有效落实,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八)加强制度建设,带好财政干部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把“三严三实”融入财政干部修身做人、用权律己和干事创业的方方面面,牢固树立廉洁自律、艰苦朴素和遵纪守法意识。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进一步梳理、修订和完善财政部门内部规章制度,形成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强的管理制度体系,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勤政务实、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财政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做好2016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扎实工作,采取更加科学有效的措施,攻坚克难,完成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为江川实现“十三五”时期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江川县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情况表.pdf
关于江川县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