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0300528601000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领导区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区委区直机关党的建设。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区委区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指导区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指导区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区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区委报告。指导区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区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配合区委有关部门抓好区委区直机关各单位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区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集中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督促指导区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所属的区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指导区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区委区直机关党务干部教育培训。了解掌握区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区委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打好“核心党建”牌,着力提高政治建设和服务中心工作能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为有效抓手,组织各单位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意见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共组织集中学习300多场次、讲授专题党课200多场次,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绝对忠诚、干事担当的政治自觉。扎实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三表率一模范”目标,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和推进时序表,召开专题会议,坚持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在抓好工委自身的同时,指导督促好机关各党支部开展好工作,确保主题教育高标准开局、高水平推进、高质量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开展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为契机,抓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通知提醒、签到、公示制度,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为江川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2.打好“质量党建”牌,着力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把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作为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建立完善各领域规范化建设标准,进一步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落实基本制度、强化基本保障,着力提升组织体系建设质量。2019年计划达标48个,确保2019年累计达标90%以上。在健全基本组织上,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制定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机构改革所属涉改单位机关党建工作的通知》,指导好所属党组织调整、更名、新建工作,理顺55家单位党组织关系,不变的有36个党组织,新建14个党支部,撤并1个党支部,更名3个党支部,增补2个党支部。配齐配强机关党务力量。实现各单位党组织书记由单位党员主要行政负责人担任,共选举产生支部书记39名,副书记13名,委员53名。在建强基本队伍上,以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举办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班和“万名党员进党校”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培训班,提前实现普通党员集中培训100%全覆盖。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举办92人参加的入党积极分子和拟发展对象培训班,共发展党员13名,预备党员转正16名。在开展基本活动上,规范“三会一课”,进一步明确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参加党内活动制度;创新“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落实好“微党课”制度,在抓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各支部结合实际开展了民主议事、志愿服务、民情恳谈、走访慰问等活动。注重把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与运用“云岭先锋”APP融合起来,实现有机结合、互为补充,不断增强内活动吸引力。在落实基本制度上,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完成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议为优秀的228名、合格的793名。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严格落实好在干部推荐考察、晋级评优、听取所在支部意见和抓支部建设、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在强化基本保障上,推动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将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年度行政经费预算,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落实审计、公示制度,发挥党费功效。全年共收缴党费20.7万元,全部上交区委组织部。强化活动场所建管用,抓住办公地点整合,提升党组织活动阵地,确保发挥作用。2019年共计补助10个党组织46000元用于党员活动室建设。 3.打好“先锋党建”牌,着力确保机关党建走在前头。坚持统筹推进、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好机关党组织“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作用,确保走在前、作表率。持续推进双报到双结对双评议活动,共推城市基层党建。区直各单位党组织组织党员在春节期间、3.5学雷锋活动日、“6.5”世界环境日和70周年国庆期间到所驻社区和挂钩网格党组织报到,开展结对共建、结对互助。2019年以来,成功对接清单项目156项,为群众办实事249件。持续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探索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融合机制,提高机关党建整体水平。区发改局党支部推行“6个党建+”行动计划,成效明显。合力推进“高原湖泊卫士”行动和文明创建工作。区委宣传部、共青团联合工委,组织“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学员和志愿者开展“烟头不落地 江川更美丽”创建文明城市主题活动,发动人人参与环境卫生治理; 区住建局党总支开展“保护星云湖、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主题活动。以扫黑除恶党员先行“支部主题党日”为抓手,各支部采取学习培训、党课教育、知识自测、实践承诺、走访宣传等形式,助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纵深开展。 4.打好“品牌党建”牌,着力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按照“工委搭台、各家唱戏”的思路,加强分类指导、跟踪培育,坚持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发动机关党组织立足部门职能,探索形成符合新时代特征和具有江川特色、行业特点的机关党建品牌,不断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扩大机关党建的影响力、示范力和辐射力。推动红色物业,在怡景园、聚龙小区,新设立小区党支部,推选楼栋长,划分责任片区,推进五网融合,打造和谐幸福小区。区检察院党支部抓实党建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打造形成了以“强组织、抓队伍、促业务、展形象”为主要内容的“江检先锋”品牌。区政务服务局党支部以“三心服务”为抓手,推动党务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区城管局党支部在明珠路街区,提升党建驿站小屋,开展党员示范户、诚信经营户评比活动,增加街区党建元素,打造诚信街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支部在乾景商圈建立党群服务中心,实施党员商户“双积分制”,全力打造商圈党建“红色堡垒”。 5.打好“责任党建”牌,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行“五个一”工作制度(每月工作提醒、每月工作汇报、每月工作通报、每季度工作督促、年底述职评议),切实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定下发《玉溪市江川区“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清单、重点项目清单,对标对表,抓好落实。积极推进2014年来79名发展党员工作问题专项整治,完成所辖党组织党员信教问题排查工作,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切实把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初步形成机关工委统一领导、部门党组直接领导、机关党支部狠抓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全称为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1.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48万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3万元,占总收入的0.03%。本年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19.7万元,减少16.25%,主要原因为财政年内指标调减,财政严控各项指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0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本年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0.97万元,减少17.04%,主要原因为2019年因调入1人,与2018年年末实有人数相比增加1人。因人员增加财政拨款支出正常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5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严控经费使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2.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9%。人员经费人均支出万元18.4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均支出1.9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项目安排。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0.97万元,减少17.04%,主要原因为2019年因调入1人,与2018年年末实有人数相比增加1人。因人员增加财政拨款支出正常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0%。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和其他共产党职务支出,其中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75.17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2%。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7%。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7.5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7万元,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公务接待工作。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6万元,下降45.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45.9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公务接待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包村干部协调、开党建工作会和工委委员会议产生的费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9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两新”工作经费17.38万元由财政拨款列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属公用经费,2019年我单位未有“两新”工作经费,严控指标,严格按照预算进行支出。我单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等日常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支出2.13万元,印刷费支出0.53万元,邮电费支出0.2万元,差旅费支出0.06万元,会议费支出0.18万元,培训费支出0.36万元,公务接待费0.07万元,劳务费支出0.75万元,工会经费及福利费支出0.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4.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0.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84万元,固定资产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5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来历年还未返回的党费返还款16.56万元以及2018年党费返还款4.87万元;固定资产减少8.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以前没有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2019年固定资产折旧累计5.6万元,报废固定资产2.57万元。2019年共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2.5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单位:万元 | | |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 | | | |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 | | | | | | | 合计 | 1 | 20.84 | 18.84 | 2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本单位无项目支出,亦无项目绩效自评,无50万元以上项目支出经费。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江川区委区直机关工委成立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评价小组成员,负责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加强单位资金绩效管理发挥了关键作用,根据财政部门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目标进行了填报,并作出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本着“高效、廉洁、务实”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的职能,充分发挥好承上启下、协调各方的作用。经费支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有效保障了机构的正常运转。自评分95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亦无项目绩效自评,无50万元以上项目支出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匀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300528601111 玉溪市江川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分决算公开表20201020051930648(1).xls
玉溪市江川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报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0102112221949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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